第234章 熱情
5月29日,下午。
林衛東乘坐魔都的航班,抵達京城。
在二環一家酒店辦理入住後,林衛東躺在大床上,撥通了孫南的電話:“楠哥,我到京城了,我現在在酒店。”
聽了林衛東的話後,孫南沒好氣道:“不是讓你來我家住嗎?怎麽跑去住酒店了?”
林衛東笑著解釋道:“南哥,我這不是怕給你添麻煩嘛,我在酒店住習慣了,不礙事的。”
孫楠也沒勉強,接著又說:“衛東,你不住我家就算了,晚飯總得過來吃嗎?”
林衛東忙說:“沒事的南哥,我隨便吃一頓就行了。”
孫南又好氣又好笑地道:“你還是過來吧,你嫂子知道你今天要來,煮了一桌子菜。”
既然孫南已經把話說到這份上咯,林衛東要是再拒絕,就顯得有點不近人情了,隻好笑著答應下來:“好的南哥,那你把地址發過來,我馬上過去。”
孫南家的房子,位於亞運村金融商貿圈內,緊鄰幾百公頃的北四環城市綠化帶,是京城地區低汙染區域之一。
附近有章國立居住的紫玉山莊等高檔別墅區,周圍有中華女子學院、旅遊學院、中央民族樂團等高校,妥妥的高檔住宅區。
不過,和內地歌壇一哥毗鄰而居,也不是什麽榮幸的事,孫南前段時間一不小心的,還整出了個音響擾民事件。
盡管後來,孫南所在的公司挨家挨戶登門送禮品表歉意,可惜,鄰居們並不買這個面子,心意領了,禮物就算了,他們的要求很簡單,只要孫大歌王以後不要把演唱會開在家裡就行。
從這裡也可以看出,高檔住宅區的業主對追星沒興趣,也不配合唱片公司有作秀之嫌的道歉之舉。
當然了,從孫南處理危機公關的技巧可以看出,他為人處世應該還算不錯。
要知道,從當年住地下室到如今住豪宅,北漂一族到大牌之間的距離,也不是那麽容易就能跨越的。
孫南能夠有今天的成就,除了自己有實力,以及貴人扶持之外,也跟他的性格也有很大的關系。
很快,林衛東就在孫南的開車接送下,來到了他居住的豪宅。
進屋後,孫南跟林衛東介紹他的妻子買紅妹:“衛東,這是我太太。”
林衛東打量了買紅妹一眼,不是那種很驚豔的長相,但是看起來很自然很有女人味,恭敬禮貌的打了聲招呼:“嫂子好。”
買紅妹也看了林衛東一眼,面露笑容道:“原來你就是林老師呀,我老常聽你南哥提起你,說你是天才音樂人,沒想到這麽年輕帥氣。”
林衛東笑著說:“是嗎?多謝南哥和嫂子的誇獎,嫂子還是叫我衛東吧,別叫林老師了,受不起。”
買紅妹想了想,點了點頭,也笑著說:“好,就叫衛東,叫林老師怪生分的。”
不等林衛東回答,買紅妹接著又道:“餓壞了吧!趕緊坐下來吃飯吧,菜都快涼了。”
“好的,嫂子辛苦了”到了這個點,林衛東還真有點餓了。
坐下來後,林衛東才發覺,買紅妹身了一件紅色緊身連衣裙,把胸前的山丘撐得鼓鼓的,皮膚看起來很緊致,臉上的妝容也非常精致。
當然了,買紅妹最讓人印象深刻的,還是她下巴邊上的那顆痣,堪稱是畫龍點睛之筆,讓她看上去嫵媚又性感。
喝了兩杯紅酒之後,林衛東也沒那麽拘束了,和孫南夫婦之間的交流,也逐漸多了起來。
不過,主要還是孫南夫婦說,林衛東在一邊聆聽,孫南和買紅妹也跟林衛東聊起了他們相識的往事。
原來在2000年,孫楠與買紅妹就在某演出上相識了,孫南對買紅妹一見鍾情,認識24小時後,便向買紅妹求婚了。
兩人在同年5月結婚,婚後,買紅妹為了孫南放棄小品事業,並先後生下了一個女兒。
兩人結婚時,孫南因婚禮中途去央視演出,留下買紅妹一人主持大局。
聊起這件事,孫南心裡依然感覺很慚愧,為了補充買紅妹,還當著林衛東的面,跟買紅妹表示,想今年年底補辦婚宴。
然而,買紅妹的反應卻是:“我不要,我要讓你後悔一輩子。”
對於買紅妹的說辭,孫南只能苦笑著搖了搖頭:“這可是你自己說的,以後後悔了別怪我。”
吃飽喝足,買紅妹就先行回房間照顧小孩子去了。
沒有妻子買紅妹在場,孫南和林衛東都自在了許多,邊抽煙邊喝酒,聊的很是盡興。
這期間,買紅妹也有過來幫忙倒酒,還跟林衛東和了幾杯。
在孫南夫婦地熱情似火的勸酒下,林衛東直接喝倒在了孫南家裡。
第二天。
孫楠一大早,就開車載著林衛東,去他所在公司的錄音棚。
到了錄音棚之後,孫南迫不及待地說:“衛東,你把歌拿來讓我聽下。”
林衛東也知道孫南等這天等很久了,也沒怠慢,直接把demo交給他。
隨著音樂前奏的響起,喇叭裡傳來了一陣低沉渾厚的歌聲:“如果我能看得見,就能輕易的分辨白天黑夜,就能準確的在人群中,牽住你的手,如果我能看得見,就能駕車帶你到處遨遊……”
雖然這首歌一開始並沒有特別突出的地方,但卻營造了一種悲傷的意境,讓孫南很快就沉浸在歌曲的氛圍之中。
“眼前的黑不是黑,你說的白是什麽白,你說的天空藍,是我記憶中那團白雲背後的藍天,卻只能看見一片虛無,是不是上帝在我眼前遮住了簾,忘了掀開……”
聽到這一段的時候,孫南閉上了眼睛,露出了滿意的笑容。
“你是我的眼,帶我領c略四季的變換,你是我的眼,帶我穿越擁擠的人潮,你是我的眼……”
從頭到尾聽完這首歌,孫南已經激動的直接站起來了,一臉期待地問道:“衛東,這首歌是不是就叫《你是我的眼》?”
林衛東笑著點了點頭:“是的,就是這個名字。”
話說,在前世時,林衛東第一次聽到《你是我的眼》這首歌,是因為台灣歌手林宥嘉的感人演繹。
林宥嘉在2007年7月以大學生的身份,參加台灣中視主辦的歌唱選秀節目《超級星光大道》第一季,在踢館賽中選擇翻唱《你是我的眼》這首歌曲,並為人熟知。
所以,很多人都誤以為《你是我的眼》的原唱是林宥嘉,但事實上,林宥嘉只是這首歌翻唱,真正的原唱者是蕭煌奇。
當然了,林衛東這次決定把《你是我的眼》這首歌帶來京城,讓孫南現場試聽,也是經過一番深思熟慮的。
因為在咱們內地,來來去去就是這些男歌手,真正算得大牌的,除了歌壇大哥大劉歡老師之外,也就是一哥孫南了。
不過,和前輩劉歡比起來,孫楠這位一哥在歌壇的地位,還是稍微有些勉強的。
本來林衛東也考慮過,把《你是我的眼》這首歌賣給劉歡的,但孫南屢次誠信誠意的跟他邀歌,不把這首歌賣給他,也有些說不過去。
於是,林衛東最終決定,還是把《你是我的眼》的demo,帶來京城,讓孫南試聽一下。
孫南聽完《你是我的眼》之後,整個人興奮的不行,因為他憑著一個歌手的直覺,基本上能確定,這首歌絕對能火。
更何況,孫南的唱功在流行歌圈內也是頂尖的,聲音渾厚且有透亮,氣息非常的穩。
因此,把《你是我的眼》這首歌賣給孫南,林衛東也很放心。
不過,當孫南向林衛東詢問起這首歌的價格時,林衛東開出的報價,讓孫南一下子變得沉默了。
因為林衛東開出了50萬的價錢,無論是在內地,還是在港台,都絕對算得上是昂貴。
一首歌賣50萬貴不貴,當然貴!
可是,孫南心裡也很清楚,一個歌手,最重要的就是作品,沒有好的作品,沒有代表作,唱功再牛逼也沒卵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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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