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人的動作很快,在他們參觀過強-7之後,進行了一個短暫的評估,認為這種作戰模式與以往軍機不同的攻擊機,確實有必要入手。美國軍事科技領域一直走在前面,但不意味著美國人不會去吸取別人的東西。V-2火箭美國人從德國人手裡掠走了,英國人搞出了彈射器、STOVL戰機,美國人也接著引進了。獲得別人的奇思妙想,然後自己在上面研究拓展,向來是美國人的強項,美國人也自認為如果可以從中國這裡買到維護者,他們可以開發出更好的東西。
“經過我國國防部的審慎評估,認為Q-7項目是一個非常好的項目,不僅會提高美利堅軍隊的戰鬥力,對於促進中美兩國的軍事合作也是極有好處的。美國海軍以及海軍陸戰隊合作準備出資12億美元發包Q-7改造項目,我們將其編號為A-11,代號維護者。這裡面還是有幾個問題需要進行討論的:第一,勝華集團必須與兩個或兩個以上美國國防承包商進行合作生產這一飛機;第二,我們希望整個合作中包含相關技術的轉讓;第三,如果本合同涉及采購數量比較大的話,我們也希望勝華集團能夠到美國開辦分公司和工廠。”美國國防部的一位官員拉希德一本正經地對齊一鳴說道。
齊一鳴其實一開始也沒有料到美國人居然真的想要他的這款飛機,而且還要撥出經費發包項目計劃,開發出海軍版和陸戰隊版兩個不同型號。同時齊一鳴也不由心中激動,如果美國真的能夠大量采購這款攻擊機,那麽其中的利益不言而喻。至於武裝美國會導致美國過強什麽的,齊一鳴只是微微思考就不由自嘲了。自己能給美國造幾百架維護者,自己基地就能造上萬架,暴兵是一個偉大男人的真理,可以平推一切不服勢力的終極聖意!
“嗯,與多個美國承包商合作這個並不是問題,我們將與諾斯羅普以及格魯門兩個公司一起合作生產改型飛機,另外根據貴方的要求,航電系統、武器系統等也要采用美國公司的產品,所以這一點並不難實現。不過關於技術轉讓的問題,我需要聲明幾點,如果五角大樓的采購量不足200架,我們不會轉讓相關技術的,另外,轉讓技術生產之前,必須由我勝華(中國)集團單獨自行組裝製造200架成品,其後的產品我們可以根據協議由其他美國公司進行總裝,我們僅負責生產美國這邊不能生產的零件,如VTOL發動機。”
拉希德眼皮一跳,問:“VTOL發動機並不在貴國許可的技術轉讓名錄之中麽?”
齊一鳴佯裝無奈地攤攤手道:“沒錯,很抱歉,為了研製出這款發動機,我們國家投入了大量的成本,也被列為我國最高技術機密之一。我們鑒於同美國的親善盟友關系,可以同意出口美方這種發動機,但是不可能將技術也轉移給美方。”
拉希德威脅地合上他手中的文件,道:“如果不能獲得VTOL引擎,那麽技術轉讓還有什麽意義?如果貴方如此沒誠意,我們的談判恐怕無法進行下去了。”
齊一鳴回敬道:“那麽美方會同意轉讓給我們海狼級核潛艇的有關技術嗎?會將貴國研發的隱形塗裝的技術轉移給我們嗎?會將提康德羅加級上面的神盾系統轉移給我們嗎?”
拉希德登時被齊一鳴問得啞口無言,不要說技術轉讓,如果中國要買F-117、海狼級或者提康德羅加級這樣的東西,美國人搭理都不會搭理。同理,中國將VTOL引擎作為類似於美國以上先進裝備技術的東西,既然美國人不可能出售這些東西給中國,中國也不會轉讓技術給美國。
拉希德強辯道:“我不認為你剛才說的那些東西可以與我們現在談的相提並論。一架攻擊機怎麽能跟巡洋艦、核潛艇這樣的東西等同價值。不久之前我國已經同意轉讓F-14的生產技術給貴國了,這是我國以熱忱的盟友關系為慮做出的決定,我們希望能夠獲得等同的待遇。”
齊一鳴可不吃他這一套,他呵呵一笑,說道:“我們是接收了你們關於F-14的有關技術,但你忘記提幾個事實,F-14的後續改進和研發是我國參與的,沒有我過也沒有現在的新款F-14,再者,我國可沒有拿你們F-14的發動機技術啊,F-14CN發動機用的一直是我國自產的WS-10,美方用的是F110。你要求待遇對等,現在就是待遇對等的,我們沒有拿你們的發動機技術,現在你們也不要想拿我們的發動機技術!”
雙方在這個問題上發生了爭執和焦灼,談判無法繼續進行下去,齊一鳴索性就終止了談判。他其實一點都不焦急,不賺錢雖然多少可惜,但是他不能表現得比美國人更急切。
果然談判破裂的當天下午,畢爾沃斯火急火燎地來到了齊一鳴的辦公室,問道:“齊先生,發動機技術的轉讓真的不可能嗎?”
齊一鳴篤定地回答道:“是的,我們方面認為VTOL引擎技術珍貴程度堪比核潛艇的核反應堆,更別提核反應堆技術我們有,但VTOL引擎完全是一個劃時代的新技術。中美雖然是親密盟友關系,但還不到能夠分享所有秘密的地步,您認為呢?”
畢爾沃斯感受到了齊一鳴的堅定和強硬,事實上他其實也理解,如果換了美國研製出了這種引擎,絕對不可能這麽快就轉讓給別人。不要說劃不劃時代,就算是普通的一項新產品,不捂在手裡個十年,美國人不考慮將其賣掉的。動力系統本身就存在更嚴格的保密性,就拿美國人的幾個主打航空發動機來說,不管是F110、F404還是F110、F119,即便是到了新一代發動機的時候,美國都沒有將這些發動機技術轉讓給任何人。(這樣說比較絕對,F110發動機GE轉讓技術給了日本的播磨生產用來造F-2,不過核心組件如渦輪盤之類日本沒有加工能力,基本都靠美國進口,播磨再拿來組裝,所以仍不是完全自產)
“好吧,我相信大家都有各自的立場,但是合作的基礎仍舊沒有改變,我來看一看有沒有什麽可以做的,能夠軟化一下五角大樓那些人的態度吧。”畢爾沃斯無奈道。
齊一鳴笑了,道:“畢爾沃斯總裁,感謝你的信任和理解。我們的合作應該是基於平等和互信的,但是那位五角大樓的官員卻是以一種居高臨下的態度看待我們的,並認為我們中國需要服從他的任何指示,這樣給我們造成了十分差的觀感,我相信我們雙方是可以在友好和平等的基礎上進行合作的。”
畢爾沃斯點點頭,也不與齊一鳴多少,立即通過自己的關系向國內那些真正有權勢的國防部官員和國會議員傳話,說是那個拉希德破壞了談判,而且中國人也真的無意將VTOL引擎的技術擴散出去。
格魯門在經歷了與齊一鳴的合作後,從低谷中已經掙脫出來了,而且格魯門作為傳統的艦載機開發商,在美國海軍中也比較有影響力。畢爾沃斯的一番遊說直接導致了那個國防部官員拉希德被召回國內,談判代表又換了一個更加老成的官員雷克特。
談判重啟後,雷克特代表美方並未完全放棄追求VTOL引擎的技術轉移,而是用了一種新策略,“我們理解貴國對於這項技術的珍視,為了表達誠意,我們雙方或許可以簽署一項技術互換協議,達到令我們雙方都滿意的結果。”
這種交換自然比單純的索取更讓人容易接受,但齊一鳴仍舊咬死了不放,對於美國現有的技術,他想要的美國不給,美國能給的他基本上都有更好的,所以他也不費這個功夫,仍舊堅辭拒絕任何有關VTOL引擎技術轉讓的提議。
“如果美方想要,我國可以為貴國生產,但請不要再提有關轉讓技術的提議了,我方的立場是堅定而一貫的,這是不能談的事情。”
雷克特在之前就聽畢爾沃斯說過,中國人不想轉讓技術,雖然沒談成,但也不是過於懊惱,轉而進行有關項目的其他細節。
齊一鳴又道:“在美國開設北美分部和工廠,這個並沒有太多問題。不過,我還是希望有200架完全由我國自產的Q-7/A-11整機出口美國,自然我們會安裝美方自己的敵我識別器和數據鏈,或者運抵美國後美方自己安裝,我們不接受前200架戰機就使用美方的有關設備。至於美方設備的加入和改進,可以在我們這第一階段合同完成後,美方自己來搞。”
之所以提出這樣一個要求,是齊一鳴深知美國人如果要求雷達用他們的,機翼用他們的,亂七八糟一算整個飛機留給他的利潤肯定就低了,所以他堅決要求技術轉讓前的生產完全由中國進行。
雷克特皺眉道:“采用中方設備,我們很難進行質量控制,而且數量實在有些太大了些。”
齊一鳴反駁道:“現在你們國內的軍品使用的航電系統,其中至少有3成的電子元器件是從我國進口的,而我國的設計能力格魯門他們最清楚,我們可以開放美方進行驗收和評估,如果不滿意,我們還可以進行改進。數量上也沒得談,200架完全自主生產,這是我們同意總裝技術轉讓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