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飛機和專利的爭議。
我用對比的方式,列舉一下主角在飛機專利上的處理方式,以及可能存在的另外一種方式,對比兩者的優缺點,以及選擇的理由。
第一種策略:
因為——想要得到盡可能物美價廉的飛機,想要得到盡可能多的預備飛行員。
所以——要用盡一切手段促進大明航空工業發展。
所以——飛機要在大明民間銷售,要盡可能的大量銷售,讓盡可能多的人人是和了解乃至會開飛機。
所以——民間銷售的飛機不可能保密,其他國家很快就會通過民用飛機完成仿製,進而自行量產。
所以——為了遏製對手的航空工業發展,在自己家民用飛機銷售之前,去對手國內申請飛機專利,當然,隻限於民用技術,普通飛機。在對手國內當專利流氓,遏製對手的航空工業發展。
參考對象——美國的萊特兄弟,發明飛機後在美國申請了專利,在美國內充當專利流氓,導致一戰前美國飛機發展遠不如法國。
優點1——最大化利用大明的體量優勢,培養出盡可能多的飛行員,發展出盡可能物美價廉的飛機,以量取勝,結果可以預期。
優點2——就算是在間戰和平時期,對手也沒辦法全面自由的發展飛機行業,他們在和平階段的發展會被遏製,結果可以預期。
對手的體量不如大明,在被專門遏製的情況下,航空工業的發展更加不如大明。
必然導致對手的飛機價格比大明高昂,對手的飛機性能明顯低於大明,對手的飛行員比大明稀少。
下次戰爭的時候,是雙方實力的對拚,大明只要采取保守策略,就能以量取勝,穩定取勝。
缺點——敵人也能參考自己的早期實驗性飛機,參考己方用於申請專利的早期飛機,製作他們自己的飛機,無法避免敵人獲得飛機。
附加說明1——主角認為,當時的飛機對於其他工業國家,沒有任何技術難點,對手有能力在數年獨立自行研發出早期的飛機。
附加說明2——主角認為,對基本型飛機的絕對保密,是不可能實現的,且早期飛機技術含量極低,拿到翅膀剖面圖即可成功。
故缺點本來就不可避免,但不影響結局。
以己之長,攻敵之短。
總結,結局大概率可控,基本不會有意外情況,敵人是否獲得飛機,極大概率不會影響戰爭結果。
…………
第二種策略。
因為——要盡可能的對飛機保密,秘密的自行研發和升級飛機,秘密的培訓飛行員。
所以——飛機不應該對民間銷售,只能軍工專用,始終秘密發展。
所以——要同時必須避免敵人竊取到己方的飛機秘密。
所以——要確保敵人不能自行研發出飛機。
優點1——如果設想完全成功,那麽大明有飛機,敵完全沒有飛機。
大明的飛機數量,飛行員算量可能不是特別多,但是敵人完全沒有。
所以大明單方面優勢。大明通過飛機改變戰爭局勢,取得戰爭勝利。
缺點——無法保證敵人不會自行研發出飛機,無法保證敵人無法竊取己方飛機機密。
如果敵人自行研發出飛機,或者是竊取大明飛機機密後,大明方難以主動遏製。
敵人可能發展出有一定規模的航空工業,生產成本可能接近大明,飛行員數量可能接近大明,戰爭結果無法預判。
以己之短,攻敵之長。
總結——結局不可控,寄希望於敵人無法自行研發出飛機,寄希望於己方的保密效果,寄希望於保密狀態下的飛行員培訓效果,敵人是否能夠獲得飛機,很可能會影響戰爭結果。
作者認為,第一種邏輯更加保守和穩妥,適合擁有絕對體量優勢的大明帝國。
第二種策略更加的激進,具有一定的冒險性,適合次級強國,適合現有秩序的挑戰者。
所以,主角采取了第一種策略,而沒有采用第二種的策略。
我試圖讓不接受的幾位兄弟理解,主角為什麽要這麽選擇。
最後,不要把飛機當做某個突然的獨創發明,那東西是有其發展脈絡和過程的,伴隨人類幾百年,不要形而上學的孤立看問題,不存在主角不做別人就等著的情況。
附:二戰各國飛機產量
美國,1939-1945年,32.4萬架飛機,1941-1945年,297199架飛機。
毛子,1929-1945年,136000架飛機,1941-1945年,112000架飛機。
英國,1939-1945年,125254架飛機。
德國,1939-1945年,113514架飛機。
日本,1941-1945年,32377架或者3.53萬架。
意大利,1萬余架。
試問,怎麽才能在保密情況下,生產三十萬架以上得飛機,培養數以十萬計的飛行員?我想象不到要怎麽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