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史那杜爾、執失思力、契苾何力三番將,願自刎殉葬昭陵,皇帝嚴令不準。
突厥有人殉的慣例,但這三位自請殉葬,多少是有高人指點的。
真情必然是有的,但具體有幾分真不太好說。
畢竟這風險實在太大了,萬一新帝感懷忠誠情誼,準你殉葬了,上哪兒哭去?
你要說他們不忐忑,范錚是不大信的。
為國而戰死的忠誠,與為君王殉葬的忠誠,還真有差別。
鄜州刺史李元景除司徒,荊王爵不變;
安州都督李恪除司空,兼梁州刺史,吳王爵不變。
調李恪倒是在范錚意料之中,畢竟李恪也只有遺老遺少們興起時提起幾句,什麽文人、名士的吹捧大約能當馬耳東風。
曹植當年的文名,比曹丕強多了,最後不是只能服軟寫“何太極”……啊,何太急,用以乞活?
親王為都督、刺史,不擾民就是好親王了,有點想法都會踐踏農田什麽的。
至於說親王施政如此優異……長史之類的難道不做事?
原則上,親王就藩,牧守一方,具體做事是由長史負責的。
否則,你一介親王,軍政俱佳,賢明如斯,意欲何為?
就藩比遙領,實權大不到哪裡去,倒是更自在了。
倒是李元景被抹了鄜州刺史職司,讓范錚驚訝了許久。
這一手,將定星的李元景逼到了天元位上。
對弈,講究金角銀邊草包肚皮,李元景無疑被逼到了極度的劣勢。
沒有鄜州的自在,沒有兵權……
不,準確的說,是沒有實權。
按范錚的預計,至少到明年皇帝才會徙荊王的,不意皇帝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逼李元景放棄實權。
李恪好歹還兼著梁州刺史,雖為遙領,好歹可以說幾句廢話,比李元景強些。
莫看著長孫無忌當過司徒,就以為三公權力大到沒邊了。
本朝的三公,實可無所不統,虛可無所統,就是那麽靈活、有彈性,跟底線一樣。
李元景非要爭辯的話,太尉長孫無忌可以告訴他,具體事務太尉代勞了。
按著范錚所想,李元景在鄜州應該誓死不從,趁著薛萬徹被大赦回長安,努力掙扎一把,好歹也死個轟轟烈烈。
結果,李元景竟然老老實實屈從了!
要不是他阿耶為高祖太武皇帝,范錚都想操一口劍南道腔,罵一聲“龜兒子”。
前面拚命搞事,現在倒慫了。
李元景入長安城,一舉一動都置於明處,再沒有在鄜州的肆無忌憚。
一個強力的朝廷,真想對付下面的亂相,那叫輕而易舉,關鍵看想不想。
朝堂上暫時進入了寧靜期,連禦史台那邊都偃旗息鼓,幾乎不彈劾大臣,仿佛大蟲披上緇衣、戴上僧伽帽,改行吃齋念佛了。
並非大家都瞬間變謙謙君子了,而是新君即位,這一年需要穩定、再穩定。
非火燒眉毛,矛盾盡可以拖到明年再說,就是送人輪回也不急於一時。
又不是說黃泉路上車馬零落、奈何橋上隻余殘雪,非趕那時間呢?
這一年裡,你好我好,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范錚沒想到,就是個空殼子的司徒,都敢衝自己齜牙。
“臣李元景以為,雍州之前兩年判處人犯,顯然重於《貞觀律》,雍州法曹難辭其咎。”
來呀,抓本王的人啊!
你范錚所為,從來不是無懈可擊。
皇帝微微挑眉:“哦?竟有此事?范卿可說說。”
倒不是皇帝對范錚有何惡意,只是一個循規蹈矩至今的年輕人,對范錚不守規矩的羨慕。
如果可以,他也不想守著沉重的規矩啊!
范錚出班,面無表情:“想來司徒是指當街擊斃略人的拐子一事。”
“雍州法曹能力不足,竟不能生擒拐子,只能當街擊斃,下官業已重罰。”
罰得很重,讓他們吃油膩膩的大肥肉,吃到他們想吐。
雍州鄭重警告,下次再犯,肉加倍!
程咬金努力掐著大腿,抑製控制著想笑的衝動。
元日之前,再多笑容也得憋著!
李元景冷哼:“為何本官聽聞,是雍州拿了人材當街打死的?”
細說下來,捉拿時打死多少都在律令允許的范圍,與拿下不判而杖死,真的是兩回事。
范錚淡淡地掃了李元景一眼,仿佛司法俯瞰人犯。
“本官也奇怪,司徒其時為鄜州刺史,不關心鄜州庶民有無流離失所,倒來關心雍州略人的拐子。”
“拐子,不會與司徒有何瓜葛吧?”
李元景一盆“不遵律令”的髒水潑過去,范錚一盆“與拐子有關”的髒水回敬過去。
來呀!
歡度哀牢古國潑水節啊!
你也濕身,我也濕身,喲喲!
范錚的處置,或有失當之處,卻是當時太宗默許的,你就是再撕開舊痂,人家表皮都愈合了好嗎?
這也是范錚不屑於回答的底氣。
天大的問題,先帝都認了,你算老幾?
倒是范錚這一盆髒水,李元景辯都辯不過來。
略人與你無關的話,為何你會知道拐子之事,且為他們打抱不平?
你說無關,拿得出證據麽?
理論上,這種證據應該是質疑者舉證的,可都潑水玩了,誰在乎證據?
偏偏范錚半真半假的態度,還不是明明白白的彈劾,你要說他誣告,談不上,范錚大可說是戲言。
可滿朝大臣,有一半的目光落在李元景身上,充斥了深深的疑慮。
不錯,拐子是一灘誰都不願沾上的稀糊糊,荊王為何使勁往身上攬?
難道,他想改行當莊戶了?
別說官宦人家就不受拐子之害了,莊嘉的前車之鑒擺著呢。
當時固然有孫九之流刻意引導,但拐子也確實不會放過官員之後。
道理在那兒擺著,略一官員之後,比略百名庶人子掙錢多了,性價比高啊!
“與本官無關!本官說了,這只是聽說!”
李元景體驗了一把“千夫所指,無疾而終”,渾身上下都不自在。
是,范錚的話不能成為證據,亦不能讓李元景背負罪責,可在群臣眼中,李元景與拐子的關系真的說不清道不楚了。
黃泥巴落在犢鼻褌裡,你也得有人相信這不是糊糊。(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