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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觀長安小坊正》第41章 不算越訴
  第41章 不算越訴
  許久未去雍州衙門的刺史李泰,著一身官服,堂而皇之地入衙。

  一路所過,從門子到參軍,都恭恭敬敬地行禮。

  不管這位刺史是不是能折騰,人家好歹是辦的正事,冬天那一陣雖然累,確實救回了不少性命。

  別的不說,讓司倉參軍與各縣司倉佐開義倉賑濟百姓,就不是一般刺史乾得出來的。

  除了覺得這位刺史有點莽,官吏們那被現實磨煉得刀槍不入的鐵石心腸,竟然莫名湧現出一股欽佩是怎麽回事?

  過六曹公房時,李泰放慢了腳步。

  “不行!你這是越訴!訴者、受者皆笞四十!老夫這臀,是承受刑杖的嗎?去休!這是萬年縣就能受理的案子!”

  司法參軍果斷拒絕的聲音。

  誰也沒有錯,可訴求與職責,未必會時時重合。

  總有一個要退讓,但多數時候,個人的訴求只能無奈退讓。

  就算你訴者願意挨四十笞,你還得受者願意挨四十笞不是?
  李泰轉身進入法曹公房,見司法參軍正意志堅決地拒絕一名商賈的狀紙。

  伸手接過狀紙,李泰一目十行地掃了一遍。

  沒錯,就是它了。

  相裡氏狀告某某酒坊,收買其族人,並指使隱潭遊俠兒威脅相裡氏經營的謀劃者,敦化坊坊正范錚。

  膽子真不小哇!

  “此案,本官接了!”

  李泰斬釘截鐵地回復。

  司法參軍愕然張嘴,想提醒李泰笞四十,隨後想起,天下間除了陛下與太子,誰敢笞這位刺史?
  更別說《貞觀律》中,對輕微違法,還可以用銅贖罪。

  李泰轉向司法參軍:“參軍的話也有道理,只不過遊俠兒為禍長安城已久,不是區區萬年縣能處理得了的,可以不算越訴。”

  官字兩張口,說不算越訴就不是越訴。

  司法參軍想了想,還是勉強認同李泰的觀點。

  又不是他家三親六故,他也犯不著維護遊俠兒,更不可能與上官硬頂。

  上官說啥就是啥,前程要緊。

  即便拋開親王身份不提,雍州刺史也是從二品大員,與宰輔是同級的,他下的結論,就是拿到朝堂上都不會輕易推翻。

  司法參軍、司兵參軍帶著府、史、十二名問事、二十四名白直,及一些衙役,總數近百,浩浩蕩蕩地撲向長安各坊市抓人。

  雍州的權限很大,唯一的問題是雍州治下各折衝府,自玄武門之變後,收歸了左衛、右衛,要不然抓人更便利。

  當年的雍州治中高士廉還組織雍州囚犯,於芳林門對抗息隱王的部將呢,李世民怎麽可能還留這隱患?
  司法參軍的職位名稱,是唐朝循隋製而定的,到了開元初年才改成法曹參軍之類的名稱。

  細說下來,唐朝的許多制度都是抄隋朝的作業,問題就做得比隋朝好,伱說李世民的表叔、老泰山楊廣氣不氣?

  別看遊俠兒牛皮哄哄的,時常說這個吏員、那個流外官是自家的座上賓,實際上,吏員們認識你是誰呀?

  抓了?

  那就抓了唄,難不成你以為我頭鐵到前程都不要了,替你求情?
  別鬧,莫說只是口頭兄弟,就是親兄弟也只能乖乖看著,能盡情分的就是去送飯。

  嚴重一點的,可以幫收殮屍骨。

  莫看打架時遊俠兒氣勢洶洶,一個比一個橫,可面對官府,就連腰間佩的橫刀都不敢拔好嗎?

  除了撒丫子跑,遊俠兒再沒有任何反抗的舉動,在衙役們的鐵尺之下,只能抱頭哀嚎。

  現在可不是失控的亂世,區區散兵遊勇的遊俠兒,沒有半點與成建制的衙役相鬥的資本。

  就連鐵隱,也在東市被摁下,連反抗的意思都沒有。

  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濕鞋?
  鐵隱這一生,進衙門吃杖責、蹲大獄,已經超過十次,是貨真價實的回鍋肉,進衙門跟婆娘回娘家一般輕車熟路。

  和其他遊俠兒不同,鐵隱氣定神閑,似乎是篤定自己倒霉也有限。

  東市、西市裡風氣為之一淨,大大小小的商賈不約而同地吐了口氣。

  雖說有市令約束,遊俠兒不能做得太過火,可今天來你家敲個十幾文,明天又來討個十幾文,錢未必很多,總歸很惡心啊!

  雍州刺史,頭門、二門大開,準百姓入衙圍觀審案。

  一個個遊俠兒的上衣褪去,現出刺得花裡胡哨的紋身,有鳥雀圖、有蛇遊、有鷹飛、有葫蘆。

  刺葫蘆那個,葫蘆上還有張人臉,衙役好奇詢問,說這是葫蘆精。

  當然,也有詩詞。

  鐵隱身上,是一首詩。

  “肅肅秋風起,悠悠行萬裡。萬裡何所行,橫漠築長城……”

  李泰輕笑。

  以他的文學造詣,當然輕易分辨出,這是隋煬帝楊廣所作的《飲馬長城窟行》,詩是名篇,作於大業五年,楊廣親自帶兵馬重新疏通堵塞已久的絲綢之路,正是意氣風發時。

  刺青的匠人,收費不菲,往往是數百錢到五千錢一幅,這一首《飲馬長城窟行》,怕至少得收三千錢喲。

  “爾等潑皮,自號遊俠,身著刺青,騷擾百姓,本官為一方父母,豈能容爾等橫行?令,每人杖一百。”

  問事們掄著水火棍,成六組施杖,即便不刻意取人性命,總歸是不敢留情的,每一杖下去都有人鬼哭狼嚎,水火棍更是往身上刺青處下手。

  “小人不應吃杖責。”

  鐵隱從腰間掏出一塊銅牌,上面只有一個字,“唐”。

  “鐵隱於前朝末年,受本朝高祖太武皇帝之命,潛於長安城,建立隱潭遊俠兒,其中‘潭’字隱指太武皇帝。天下既定,鐵隱歸於市井,雖多有不法,卻總未太過,刺史當留一條生路予鐵隱吧?”

  李泰不懂這些秘辛,想來鐵隱應該沒膽量哄騙他。

  但是,那又怎麽樣呢?

  “要不要本官替你在獻陵之下,討一方寸墓地?既然知道太武皇帝已經山陵崩了,你們怎麽還敢在長安城橫行,不知道收斂一下呢?打!”

  李泰暴喝。

  莫說當初你沒立功,就是立功了,老老實實捧著朝廷給的俸祿過日子,別以為可以倚功胡來!

  別人管不了,本官管!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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