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庸
清明之後。
萬年縣戶曹司戶史廖騰,腆著肚、騎著驢,來到敦化坊。
“縣上抽敦化坊二百五十丁男,疏通長安城到灞水溝渠,役二十日。”
這是法定的勞役,二十天時間的免費勞動,自備吃住。
如果不服役,允許以每天三尺絹的價格調劑,也就是十二文錢到十五文錢的勞動力價格,稱為“庸”。
加役十五天,則免調;
加役三十天,租調全免。
所有正役,不得超過五十天。
比起隋煬帝那個肆無忌憚使用民力的敗家子,李淵父子在這方面是相當克制了。
但是,范錚只能攤手:“沒有丁男,敦化坊只能出庸了。”
沒轍,范氏木器作坊裡一個釘子一個眼,二百壯丁全部給杏花村乾基礎活計,中男、女子也不能出來抵帳。
當然,他們的庸,范錚是會逐一收取的,坊內才沒這義務付這筆錢。
“咦,隔壁立政坊、廣德坊的丁男,還有一下沒一下地扛散活呐,你們全部找到長久的活了?”廖騰詫異。
范錚笑道:“當初遭無妄之災,三個坊區,人家獨獨將敦化坊排在外頭呢。”
一老一少,看似不太搭調的對話,卻已經各自敘說了自己的觀點。
廖騰是身在公門好修行,想讓范錚為這兩坊搭一把手。
范錚則表示了拒絕,當初兩坊極力排斥敦化坊,自己又不傻,憑啥以德報怨?
你要我幫忙,可以,說出這兩坊對我們仁義之處啊。
廖騰只能表示,愛莫能助。
好在敦化坊出的庸,好歹能讓這兩個坊苦哈哈的漢子掙點飯錢,每天能撈個十文錢也不錯了。
為什麽是十文?
啊麽,你是第一次見世面怎地,不知道吏員過手的錢就會縮水麽?
啥叫雁過拔毛,啥叫沾油水?
最關鍵一點,伱立政坊、廣德坊的人,有那個底氣說不要麽?
這兩坊的人,沒有能力挑肥揀瘦,有得吃就不錯了。
東市的力工倒是十五文一天來著,可人家不用你們!
打零工,飽一天餓一天的,日子很好受?
范氏木器作坊裡,范老石探出個腦袋,看了眼范錚,發現沒事,轉身回去鑿木頭了。
廖騰約了一下收庸的日期,轉身去通知其他坊。
傻子才現收呢,少說六十貫錢,三百八十四斤呢,沒有安排好馬車,誰背?
金屬貨幣,銅錢當道,就是那麽累人。
范錚伸了個懶腰,正準備去坊學看看,迎面走來兩名遊俠兒,精赤的胳膊上不是刺蛇就是刺鷹。
遊俠兒也精著呢,刺龍倒是威武,就是容易犯忌諱。
這些遊走在律法邊緣的人物,你要說人家沒腦子呢,踩的線還挺讓官府惡心的。
怎麽著,目標是自己麽?
范錚棗木短棍輕揚,準備出手。
范氏木器作坊門口,范老石扔下鑿子,大步踏了出來。
相裡乾拔出橫刀,迅速擋在范錚面前,看到兩名遊俠兒發出意義不明的冷笑聲,然後轉身離去。
范老石鼻孔裡冷哼一聲:“這些小畜生,是活得太累了吧?”
相裡乾渾身毛發豎起:“別!你別動手!自然有人給交待!”
范錚咧嘴:“相裡兄,到底怎麽回事,你總得讓我死個明白吧?”
相裡乾羞愧地低頭。
還是杏花村惹的事,買賣太火爆招人眼紅了,哪怕杏花村拚命控制產量也擋不住別人嫉妒。
相裡氏當然不好對付,可收買個把相裡氏的人,隱約知道范錚為相裡氏出謀劃策,真不是太難的事。
保密,這事說起來很高大上,可往往實施起來就跟篩子似的。
對手來這一出,未必是想對范錚不利,也有可能是想要挾范錚為他們出主意。
誰讓范錚沒穿官服呢?
范老石眼睛微眯,相裡乾渾身難受。
承受不起范老石的凶氣啊!
范錚笑眯眯地點頭:“所以,相裡氏打算怎麽辦呢?”
相裡乾咬牙:“涉事族人,全家除族籍,收回姓氏。隱潭遊俠兒,相裡氏出面警告。對手,相裡氏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范錚連連搖頭。
遊俠兒這個群體,警告如馬耳東風,根本沒作用的。
“將仕郎給個建議,相裡氏自當遵循。”
相裡乾咬牙。
因為他家的事,擾了范錚的清靜,本就是罪過。
范老石脾氣一發作,他相裡乾百死難辭其咎。
范錚一笑:“倒也不難,越訴到雍州衙門,請刺史公斷。”
說起來似乎不難,卻有兩個問題要解決。
直接越過縣級到雍州上訴,稱為越訴,訴者與受理者,依律各笞四十。
其次就是,即便你訴到了雍州,一般是司法參軍就直接處理了,情況更特殊一點也就到治中、別駕,不是人命案輕易不會到刺史案頭。
那種刺史天天當包青天的事,當個笑話看看就行了,別當真,否則你置司法參軍於何地?
相裡乾頷首:“好!相裡氏保證,一定是魏王親自受理。”
再嚴格的律法,都有一些可以繞開的道道,何況是千年家族相裡氏。
越訴這種事,或許平民百姓繞不過去,對他們卻輕而易舉。
倒是要李泰親自審案,多少得付出點代價。
……
延康坊,魏王府。
李泰翻了翻《水經注》,悠然長歎。
好一本河道名著,說盡了中華水脈,卻欠缺了山川、草原、沙漠這一塊,要是能補上,豈不留芳千古?
“大王,相裡氏送杏花村一車,收不收?”
魏王府主簿請示道。
別看親王府主簿的品秩不高,可人家才是親王的心腹。
當然,用不好,也有可能加“大患”二字。
“無事獻殷勤,非奸即盜。相裡氏平日與本王也沒有瓜葛啊!”李泰迅速反應過來。
“相裡氏說,明日他們會去雍州告狀,不求大王偏私,只求大王親審。”主簿一五一十地稟告。
李泰嘿嘿直笑。
有意思啊!
相裡氏就有把握,本王一定會向著他家?
“收了,晚上整點酒菜,本王與王妃暢飲杏花村。”
王妃閻婉的酒量,可不比李泰低喲。
不花錢的酒,喝起來才爽。
豈不聞:買好酒的人不喝,喝好酒的人不買。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