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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當律師,把法官送進去了?》325.第322章 提起申訴,高院:接受!移交管
  第322章 提起申訴,高院:接受!移交管轄

  關於申請二審的請求,直接被中院拒絕。

  對於這一點兒,怎麽說呢。

  說實話,很不合理。

  申請上訴的條件是,擁有新的事實依據或者是認為法律解釋的判決不合理。

  這一次的案子,在證據方面薄弱,所以蘇白也沒有提交什麽新的證據。

  只是以法律不適用並且法律解釋權不足為理由,申請上訴。

  這種上訴。

  說實話,很容易會造成一個情況,什麽情況?
  那就是二審法院認為,你提出來的這個法律解釋不合理不對。

  什麽意思?
  意思就是說中院方面認為基礎法院的判決,在法律適用方面沒有任何的問題。

  不足以推翻一審判決,或者是做出其他改判的可能性。

  然後拒絕了上訴的請求。

  說白了,就是二審法院站在一審法院的角度。

  說你的上訴理由不充足,所以駁回。

  對於這種情況,有什麽辦法解決嗎?

  如果是受害人一方,那麽可以提起抗訴。

  可是被告方,在上訴被拒絕以後,只能再次提交申請再審。

  不過話說回來。

  這種拒絕上訴的請求很常見,例如說某拉拉案件。

  律師不服從一審判決,提出上訴的請求時,就被法院拒絕。

  提出上訴被拒絕,那就是二審駁回。

  這種時候就需要提起再審,可以向更高級法院提起。

  不過.…

  這個案子怎麽說呢,被拒絕顯然不是太合理。

  為什麽被拒絕?

  說一百遍,還是法院方面認為這個案子不足以受到關注。

  或者說認同一審法院的觀點。

  所以直接拒絕了申請的請求。

  “又要用輿論監督司法.…”

  蘇白默念。

  這種案子,一般在程序的流程規定當中。

  想要繼續申訴是一件比較困難的事情。

  尤其是流程或者是其他申訴條件的各種問題,流程一走就是半年。

  半年的時間.…

  說實話,太長了,等不了!
  先不說總共的刑期隻判決了一年半。

  根據刑事訴訟法中的相關規定。

  申請上訴或申請再審期間,判決應當繼續執行。

  也就是說在申訴的這個時間內,方如風還是需要坐牢。

  再有就是根據方如風的描述,他家裡那位正在起訴離婚。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在離婚官司上,法院方面真的考慮到了方如風的犯罪事實。

  基於對受害一方的關照,可能會在共同財產的劃分方面,多向著對方一些。

  所以說方無風的這個二審翻案.…肯定等不了半年,需要得到輿論的監督。

  輿論嘛.…

  蘇白招來了李雪珍:

  “雪珍.…這個案子二審法院駁回了咱們的上訴請求。”

  “想要申請再審需要一定的時間,委托人等不了,所以需要輿論的關注,明白嗎?”

  李雪珍小臉滿是笑意:“蘇律師,我明白!”

  “我現在就去打電話!”

  “哦對了.…自從上一次我聯系了不少的媒體後,咱們律所又多出來了一堆的媒體名片.…”

  “需要逐一聯系嗎?”

  “聯系聯系吧,多聯系幾家那擴展的人群就越多,輿論的聲音也就越大。”

  “對於這個案子的幫助也就越多。”

  聽到蘇白的回答,李雪珍點了點頭,走出了辦公室。
.
  ….
  另一邊,李雪珍在打完各大媒體的電話後,拍了拍胸口,長呼了口氣。

  緊接著,兩眼放光的編輯了一條文案。

  將案件的詳細信息發表到了律所的短視頻帳號上。

  由於近一段時間,白君律師事務所在短視頻發表的案件都非常的具有代表性。

  所以每當白君律師事務所發表案件信息時,都會引起很多人的注意。

  當然,也不是每一個案件都要發到短視頻帳號上,引起輿論。

  像一些一般性的案件,只要在庭審程序和庭審流程上,沒有什麽太大的問題。

  不需要輿論來監督司法的,都不會發表到短視頻上。

  畢竟.…怎麽說來著?

  如果什麽案子都在短視頻上發,那麽是極大的浪費社會資源和司法資源。

  這與蘇白的最初想法並不符合。

  輿論是用來做什麽的?

  輿論是用來監督司法管理的。

  挑選一些在程序上有問題或者是判決上有問題的經典案例.…

  那麽,輿論將會變成推進法治建設的動力。

  前者和後者是完全不同的狀態。
.
  ….
  很快,在李雪珍打完電話通知各方媒體案件的真實性和發送完相關的郵件。

  各大媒體就開始陸續的發布關於本案的情況。

  說實話.…

  有些不少的媒體就喜歡關注蘇白的案子。

  一來是蘇白打的案子都特別的具有話題性。

  二來是蘇白個人在互聯網上有一定的影響力。

  這對於他們媒體完成考核目標,有著非常大的推進作用!

  不久,網上就出現了一個熱門的話題——

  《判與不判?犯罪預備,是否是把雙刃劍》

  這標題是蘇白聯系了南都的合作媒體,特意發的。

  其他的媒體取名的標題,亂七八糟。

  不過總體而言,南都的這家媒體話題性最高。

  評論下方是媒體的簡單介紹,對於該案件進行了簡單的分析,最後進行了一次的提問——

  “犯罪預備是對於預備犯而言的刑罰規定,但是在方如風的案件當中。”

  “犯罪的預備沒有任何的客觀事實,審判法院完全將其當做“雙刃劍”是否合理?”

  下方也出現了諸多的評論聲音:
  “這罪名的判決怎麽看上去和尋釁滋事差不多了?現在法律都開始走萬能流了嗎?”

  “不清楚是不是萬能流,但是能看的出來這個判決非常的不合理。”

  “如果不是白君律師事務所發的,我甚至懷疑這是造謠!因為太離譜了!”

  “都說小說離譜.…但是這現實怎麽更離譜?”

  “不明所以,一鳴驚人,這個案子是哪個法院審理的?

  通過現在的情況來看,這個案子估計能讓法院出名了!”

  “算了,我就直接點,等待後續吧,希望看到這個後續的結果!”

  “.….”
    網上的輿論聲不斷。

  另外,蘇白在李雪珍聯系媒體的時候,再次提起了申訴。

  只不過這一次提交的申訴關鍵點與上一次提交的不一樣。

  上一次蘇白提交的是法律不適用。

  這一次加了一條無客觀事實和證據能夠證明,方如風具有犯罪預備的行為。

  在提交完再審的請求後,蘇白等待著輿論和再審的結果是否受理。
.
  ….
  在這個話題衝上輿論後,沙都高級法院很快注意到了這個案件提交的再審,對於該案件進行了核準。

  認為該案件一審判決中的確存在著相關性的問題。

  符合再審的標準。

  緊接著,將該案件移交到了沙都中院,要求進行重審。

  不得駁回上訴請求。
.
  ….
  與此同時。

  臨沙縣,某小區內,一名打扮靚麗,年齡在30歲左右的女人,正不知道和誰通著電話。

  “什麽?”

  “方如風那家夥提起申訴了?徐律師你先前不是說中級法院駁回了他的上訴嗎?”

  “怎麽又突然申訴成功了?”

  “這申訴成功了會不會翻案?如果翻案的話,那我這婚是不是就離不成了?”

  “是高院那邊指定中院管轄審理,中院這邊必須要進行審理,要不然的話說不過去。”

  電話那端,一名女性的聲音傳過來:“不過伱放心.…”

  “這個案子是我跟著的,你是我的委托人,我也和這個案子的檢察官聊過.…判決犯罪預備沒有什麽太大的問題。”

  “而且只是進行申訴,進行再審程序而已,到最後,判決還不一定會勝訴。”

  “放心吧,不用擔心的,到時候我們和一審一樣正常出庭就好。”

  “哦對.…關於上述離婚的事情,你那邊的證據如果已經準備好了,現在可以上訴了。”

  “咱們那邊在打完方如風犯罪預備的再審後,這邊的離婚案件也可以開庭。”

  “到時候你就算是解脫了!”

  謝婷婷聽到對面的聲音回復:“是的,就算是解脫了!”

  “謝謝徐律師特意過來通知我。”

  徐霞笑著開口:“通知你是正常流程,到時候開庭,我再通知你,你正常過來就可以了。”

  “嗯,好!”

  “.….”

  掛斷電話,謝婷婷深呼口氣,扭頭看向了一旁的男人。

  “等到方如風被判有罪後,我再起訴離婚,咱們就能好好在一起了。”

  “開心嗎?”

  男人笑著抱住了謝婷婷:“開心.…”

  “不過你們離婚了,你們的這套房子還有共同財產,律師有沒有說能分多少?”

  “怎麽,你光惦記我的財產?”

  男人賠笑:“當然不是.…我是想好好和你在一起。”

  “不過我好奇的是,你是怎麽把你老公給弄進去的?”

  “按理說庭審流程應該挺複雜的吧?”

  謝婷婷笑了笑:“你不用管我是怎麽把他弄進去的,只要咱們以後能在一起不就好了?”

  男人笑著點頭。
.
  ….
  另外.…由於省高院注意到了這個案子,移交到了中院進行開庭。

  蘇白也沒有繼續關注。

  只要走正常的庭審流程,將這個案件進行翻案,就可以了。
.
  ….
  由於社會的輿論性,以及高院的指定管轄審理。

  沙都中院對於方如風的這個案件,接受了開庭。

  不過.…

  在中院第一刑庭,作為刑事法官的林鳳如。

  在得到法院方面,指定她為這一次庭審的審判長時,微微皺眉。

  這個案子她了解,在當初是否受理的時候。

  她就已經認定了這個案件,在一審法院中的判決沒有任何的問題。

  並且主張駁回上訴請求。

  為什麽?
  因為這個案子在一審的審判書中明確的說明了,當時的情景情況。

  一個男人在面對自己老婆出軌的情況下,肯定是有著想要殺人的打算。

  否則的話,這就很不正常。

  一審的判決書中也明確的表明了——

  方如風在得知自己老婆出軌,非常的氣憤。

  對於一個男人而言,會產生殺人的觀念,並表露了觀點,已經有了犯罪的預備。

  從這一點來看,難道不是清楚的表明方如風有著犯罪的想法和犯罪的實施條件嗎?

  至少在她看來,這個案子的判決不存在太大的問題。

  唯一有爭議的點,可能會在刑期上面。

  畢竟考慮到了方如風當時的狀態,應當判一個緩刑或者是六個月有期徒刑。

  實際上,林鳳如還和一審判決的法官認識。

  詢問了一審判決的審判長,一審判決的審判長同樣作為一個女性。

  說的是站在女性的角度上,的確存在著本身的危害性。

  再有,當時在一審判決中方如風的委托律師,水平不好。

  造成了一審的判決結果。

  “二審判決.…和另外兩名審判員商議商議怎麽進行判決吧。”

  林鳳如在心裡默念。
.
  ….
  與此同時。

  關於方如風的再審程序準備開庭。

  開庭當天。

  沙都中院門口,由於這一次受害人決定出庭,提出了自身的隱私情況,不想被外人討論。

  申請了不公開審理。

  得到了法庭的同意。

  對此,蘇白也沒有對於法院做出的這個決定,有任何的表態。

  畢竟受害人主張自己的法律權益,這是法律給予的權利。

  法院同意了那是法院的權利。

  他也不能因為想要讓輿論靠近自己這一邊,而去對抗這種他人的法律權益。

  另一邊,等候室內。

  謝婷婷坐在等候室內,開口向一旁的徐霞詢問。

  “徐律師.…我打聽過了,這個二審,對面是著名的刑事律師,幾乎100%勝率。”

  “咱們這個案子.…該不會有問題吧?”

  徐霞安慰道:“對面的確是著名的刑事律師,我承認可能在某些方面我比不上對面的這名律師。”

  “可是這個案子.…我已經經過詳細的了解了。”

  “肯定不會有其他問題的。”

  “再說,在庭審上,咱們提出的觀點不是讓對方律師反駁的,而是講給審判長聽的。”

  “只要審判長能夠同意咱們的觀點,那麽咱們就能勝訴,明白嗎?”

  “明白了。”

  謝婷婷認真點了點頭,在心中默念。

  只要這場庭審結束.…剩下的也就不存在問題了。

  想到這裡,謝婷婷心裡不由得生出一陣竊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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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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