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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當律師,把法官送進去了?》298.第295章 逃脫法律製裁?想什麽呢,判死
  第295章 逃脫法律製裁?想什麽呢,判死!
  這場庭審
  總體來說,缺乏的是主要口供問題。

  換句話說
  吳昊的犯罪行為,已經過去了四年的時間。

  吳昊認為已經沒有了證據,能夠證實其有罪。

  所以才在庭審上,顯得有恃無恐。

  蘇白收回了自己的目光。

  此時審判長席位上的余成,也認為這個案子,有一些棘手。

  按照目前公訴人提供的相關證據而言,的確是沒有達到可以判決的條件。

  可是所有的證據都已經指向了吳昊。

  所有人的心裡面也認定了吳昊就是強迫的張燕。

  但是沒有證據.…

  缺少了關鍵的口供,這個案子的確是不好進行處理的。

  咚咚咚!
  法槌敲響。

  余成面對吳昊開口:
  “請被告人注意自己的情緒,現在還沒有到宣布判決的環節。”

  “進行提醒一次。”

  話音落下,緊接著,將目光落在公訴人李曉的身上。

  “公訴人還有沒有證據需要進行補充.”

  李曉開口:“有的審判長。”

  “我方有一本張燕生前的筆記,記錄著犯罪發生的過程。”

  “同時,這場庭審上還有相關的證人能夠證明吳浩的犯罪行為。”

  審判長:“請進行詳細的描述。”

  “好的。”

  李曉繼續開口:
  “在張燕生前的筆記中。”

  “詳細的記錄了自己在上學期間所遭遇到的問題。

  在吳昊對張燕的犯罪進行後,張燕對於這件事情也記錄了下來。”

  “其中.”

  “張燕在筆記中描述,她是被吳昊強迫的。

  當時在酒店房間內,她喝醉了,只有淺薄的意識。

  對於吳昊對她的侵犯,她有掙扎過。

  可是這種掙扎的力量很小,最後讓吳昊得逞。

  並且,在吳昊得逞之後。

  吳昊利用其發生關系的視頻圖片,對於張燕進行了強迫。”

  “最關鍵的一點兒是——”

  “本案中涉及到的相關證據,和吳昊的口供。

  都表明過吳昊和張燕發生了關系,並且張燕有過出台的證明。”

  “筆記中的記載與實際中發生的事項相吻合。”

  “基於以上,可以進行初步的判定,在張燕筆記中所記錄的事情,是真實發生的。”

  “..審判長,我想請證人進行發言。”

  “申請通過,請證人出席發言。”

  在余成通過了公訴人的申請過後。

  李曉開始對證人進行了相關性的提問:

  “證人馬雪,你和張燕在當初是朋友的關系。”

  “你對於張燕身上發生的事情有了解嘛?”

  馬雪開口:“我有了解。”

  “當初我是和馬雪一起出去玩的,我記得在當時,是吳昊非說要送張燕回家,並不是張燕說的不想回家。”

  “其他的呢?”

  “比如說張燕有沒有和你說過,她當初被侵犯的事實?”

  馬雪思考了一會,然後才開口:“這個倒是沒有。”

  “我們當時的年齡都不大,還沒有成年。”

  “對於這種事情,張燕肯定不好意思說,因為在當時這種事情是一個很丟人的事情。”

  “但是有其他事情。”

  “我也是後面才想明白的。”

  “在那次的聚會以後,張燕整個人的精神特別的不好。

  經常會出現恍惚,就好像受到了什麽很大的傷害一樣。

  我後知後覺才明白過來,那是因為張燕遭受到了吳昊的侵害。

  導致了張燕會出現精神恍惚的情況。”

  “那我想請問伱,在當初張燕和你關系要好,她有沒有表示過,喜歡什麽人之類的?”

  馬雪搖頭:“這個倒是沒有,不過她倒是在先前經常提起到過一個男生。”

  “這個男生是吳昊嗎?”

  “不是。”

  “那她提這個男生的表現是什麽?”

  “表現..表現就是一種很正常小女生暗戀的表現。

  有時候我們開玩笑,張燕還會語無倫次的反駁。”

  “那麽張雪有沒有提及過對吳昊的印象?”

  “.我記得只是提過一嘴,說吳昊家裡有錢,可人品不太行,她不是太喜歡吳昊這個人。”

  “好的,謝謝你的配合。”

  在詢問完馬雪這名證人。

  李曉將馬雪的回答簡單進行了整理,緊接著開口:
  “審判長,基於以上陳述的幾點,包括馬雪作為證人的回答。”

  “可以很明顯的看出來,從客觀的事實角度上講。”

  “張雪對吳昊的印象,處在一個中等的水平,甚至有些偏下。

  而不是吳昊所講的,喜歡的程度。”

  “從這一點可以看得出來,吳昊剛才在庭審上陳述張燕說過喜歡他,不想回家,這種說辭,存在著一定的說謊可能。”

  “證人證言和物證中,都已經表示了,吳昊的犯罪行為是其個人主觀意願。

  與吳昊發生關系,不是張燕的主觀意願。”

  “根據以上,可以看的出來。”

  “發生關系並不是張燕的主觀行為。”

  “那麽由此可以推定吳浩具有一定的強迫行為。”

  “檢方申請駁回吳昊剛才的陳述。”

  “.”

  李曉的陳述簡單明了。

  說白了..
  就是通過證人證言和張燕的筆記。

  來駁回吳昊剛才說張燕喜歡他這件事情。

  從而判定,吳昊的陳述是假的。

  這麽一來,關於吳昊的翻供情況,不能成立。

  繼而進行相關的判決判定問題。

  可是在李曉陳述完畢後,被告人委托律師席位上。

  吳昊的委托律師孫石岩,舉手示意進行發言。
    先前被告方的陳述都是吳昊在講。

  可是這一次,公訴人的詢問,以及證物和證人證言的出現。

  需要具有較高的法律意識,才能進行回答。

  一個不小心回答錯了,就可能會出現什麽其他的情況。

  吳昊沒有法律經驗,不一定能夠回答好。

  再有。

  吳業在這場庭審上出了不少的律師費。

  他也不是那種隻拿錢不辦事的律師。

  誰給錢,幫誰辦事。

  辦的好與壞,取決於給多少。

  這個案子他要了那麽多的律師費,肯定要出力的。

  在得到審判長的示意後,孫石岩開口:
  “審判長,針對公訴人以上提出的幾個問題。”

  “我方想針對以上幾個問題提出異議。”

  “首先——”

  “張燕的筆記中記載了事情的發生經過,物證處可以證實筆跡,的確是由張燕進行記載的。”

  “筆記是真實存在的.…”

  “可是誰也不能夠證明,筆記中記載的事件是真實發生的。”

  “因為筆記中記載的事情都是由張燕的主觀進行敘述的。”

  “是站在張燕的角度上記錄下來的,也就是張燕個人的主觀行為,不涉及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

  “不能確保是真實發生的事件,筆記上記載的事情,有沒有存在汙蔑的可能性?”

  “有!”

  “那麽張燕的筆記就不可以作為庭審上指控我方當事人吳昊的證據!”

  “因為筆記上的記載是主觀證明,而不是客觀事實和直接證據。”

  “第二,關於證人證言的問題。”

  “公訴人剛才詢問馬雪這名證人的問題是偏向於張燕的情感問題。”

  “詢問的原因是基於吳昊陳述的——張燕喜歡他,是自願和他發生關系。”

  “到底是不是自願,這個問題稍後再講。”

  “從情感問題的角度而言,情感這是一個非常飄渺的問題。”

  “在宿舍能討論對哪個人有好感,並不代表著喜歡,對哪個人有意見,也並不代表著不喜歡。”

  “在較小的年齡中,存在著一定的口是心非行為。”

  “有時候感情可能是一瞬間的事情,在這個過程中變化很多,影響的因素也有很多。”

  “誰也不能夠確認張燕是不是喜歡吳昊,誰能知道她當時內心的真實想法?”

  “所以在這個問題上並沒有直接的證據能夠證明,張燕不喜歡吳昊。”

  “也不能夠確定吳昊說的是謊話。”

  李曉再次開口:“根據馬雪這名證人的陳述,張燕不是非常願意跟著吳昊走的,而是吳昊要主動送張燕回去。”

  “針對這一點怎麽解釋?”

  孫石岩笑著開口:“這一點也很好解釋。”

  “如果張燕不是非常願意跟著吳昊,那麽吳昊就算是強行要將張燕送回去,其他人會答應嗎?”

  “提起這個問題,我倒是想反問證人一個問題。”

  “你在當時,是怎麽確定張燕不是非常願意跟著吳昊走的?”

  “如果你能夠確定張燕極其不願意,你們兩個的關系那麽好,為什麽還要將張燕交到吳昊的手上。”

  “讓吳昊把張燕送回去?”

  “這在潛意識中是不是已經認定了,吳昊送張燕回去沒有任何的危險?”

  “所以,根據公訴人以上的詢問和陳述。

  並不能夠對我方當事人吳昊的陳述進行反駁。”

  “因為在刑法上規定:對於沒有直接證據或間接證據證明的事實,依靠著主觀去認定的事實,不予采納。”

  “無論是張燕的筆記,還是馬雪的回答,以及公訴人的控告。”

  “都不存在著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而是依靠著主觀的行為來進行相關的認證情況。”

  “在這種情況下.…法院方面,難道還要采納公訴人提出來的證人證言和證物嗎?”

  “我方認為,如果進行采納,那將是對我方法律權益的不公審判。”

  “所以我想請合議庭能夠考慮到綜合因素,對於本次庭審進行相關的判定。”

  孫石岩陳述完畢,將手中的訴訟材料放在桌面上。

  目光落在審判台席位上。

  拿錢辦事!

  這個案子他了解過,時間已經過去了四年.…

  在這四年時間裡面,很多證據和人證都已經消失了。

  所以想要判決吳昊有罪,只能從現有的證據上進行出發.…

  可是現有的證據,不足以判定。

  基於這個條件,孫石岩可以斷定,現在的庭審已經陷入到了僵局當中。

  並且.…

  就算是進行休庭,再繼續對相關的證據進行收集。

  也不可能判決吳昊有罪。

  控告人席位上,張翠滿臉惆悵,目光緊緊的盯著,被告人席位上的吳昊。

  她難道只能看著吳昊眼睜睜的逃離法律的審判嗎?!
  可是.…

  她的女兒怎麽辦?
  她永遠忘不了,自己女兒在自殺時給她遺留的信封。

  可是現在呢?!

  法律不能給她一個正義,她還能怎麽辦?
  她女兒的冤屈怎麽辦?
  一時之間,張翠的心理有些崩潰。

  不過就在這時,蘇白注意到了張翠的表情變化,拍了拍她的手掌。

  示意先不要著急。

  而後舉手示意,在得到審判長的同意後開口:
  “審判長,我申請進入休庭!”

  休庭?

  控告席位上的孫石岩有些不理解自己對面的這名國內頂尖刑事律師。

  提出的休庭意義是什麽。

  這場庭審已經基本進入到了後續階段。

  沒有實際性的證據,那麽提出休庭也只是延緩了一定的判決時間而已。

  有意義嗎?

  根本沒有意義!

  不過,對於蘇白的做法,孫石岩雖然不太理解。

  但是也沒有太過在意。

  本次庭審.…不會再出現什麽其他的意外情況。

  蘇白目光落在被告當事人及其委托人身上。

  提出休庭當然有提出休庭的意義。

  吳昊想要逃避法律的製裁?
  想什麽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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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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