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肅靜, 現在宣讀法庭紀律。”
安靜空曠的法庭上,旁聽席坐著的人零零散散不到兩排,戴著記者證的人卻佔了一半。但他們表情平常, 顯然沒有太過重視這場庭審。
最前方坐著一對神色憔悴的中年夫妻, 他們渾身上下沒有一件不是名牌, 但此時此刻卻毫無往日的風光模樣。
所有人都看向站在中間的書記員,她表情肅穆,字正腔圓地宣讀著冗長的紀律條規,卻沒有人不耐煩地發出聲音。
在絕對安靜的環境裡, 語言都會變得格外漫長。
“全體起立,請審判長審判員入庭。”
聽得走神的人便立刻跟著人群站起來, 看著三位穿著黑色法袍的人走進法庭, 坐在書記員身後高出二十公分的席位上。
書記員轉過身,對坐在中間的審判長道:“報告審判長,庭前工作準備就緒, 可以開庭。”
審判長點點頭:“請坐下。”
待法庭上所有人員坐下後,他敲下法槌。
“S市北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現在開庭。”
“傳原審被告人,衛錚到庭。”
身形消瘦的青年被兩名法警帶入場時,旁聽席上出現一陣沉悶的躁動。
面容憔悴的中年夫妻看見他, 頓時紅了眼睛,似乎要將他生吞活剝一般死死盯著他。
青年似有所覺, 抬眼看過去,隻一眼就波瀾無驚地收回了視線。
這就像是一種無聲的嘲弄, 中年女人最先繃不住, 表情都猙獰了起來,怒喊道:“你這個殺人犯!你不得好死!不得好死!”
她一邊罵著, 一邊哭了起來。
周圍的人拉住她,卻不能捂住她的嘴,那些謾罵和痛哭聲暢通無阻地傳到了每個人的耳朵裡。
一旁的法警走過去提醒,而青年卻已經面不改色地在正中間的被告席上坐下。
他雙手銬在身前,隨意地往桌上一放,便一動不動地坐在那裡。
審判長看著旁聽席,開口道:“請原告人親屬控制你的情緒,第一次提出警告。如有第二次,你將被請出法庭。”
中年女人的哭聲頓了頓,不甘願地收斂了一些,卻還是低聲啜泣著。
她旁邊的中年男人抹了把臉,盯著那顆背對這邊的腦袋,面色陰沉。
審判長終於移開視線,繼續道:“執行法警,打開衛錚的戒具。”
青年抬起手,任由法警將他的手銬解開,至始至終都沒有一個多余的表情。
法警們在他身後坐下,審判長看了看手裡的資料,沉聲道:“S市北區人民法院,對S市北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衛錚,犯故意傷害罪一案,依法進行公開開庭審理。”
他看向衛錚,問:“被告人衛錚,庭前書記員是否已經告知了你在法庭上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
衛錚平靜地回答:“是。”
“你對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檢察員,是否申請回避?”
“不申請。”
審判長又看向辯護席:“辯護人,你們對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檢察員,是否申請回避?”
石律師和他的團隊坐在辯護席位上,回答:“不申請。”
“現在,由審判員程剛宣讀庭前會議報告。”
寸頭青年坐在旁聽席的角落,時不時低下頭偷偷發送短信。
法庭外,穿著紅色衛衣的青年一邊看著手機,一邊張望著入口的通道,臉上的焦急遮掩不住。
他忍不住再一次撥通已經打過十幾次的那串號碼,卻依然處於關機狀態。
“……經依法審查查明,200X年11月14日晚上10時許,在北區五金店老街後巷內,被告人衛錚與被害人張志鵬因舊怨發生衝突,持刀將被害人張志鵬的喉管與大動脈割斷……”
法庭左側的公訴人席位上,較為年輕的檢察官宣讀著起訴書,每一句話都使得旁聽席上的那對夫妻捶胸頓足,潸然淚下。
被告席上的青年卻始終無動於衷,仿佛這些事都與他無關。
“……經S市北區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被害人張志鵬的死因是失血性休克死亡。認定上述犯罪事實的證據有:報案材料、被告人供述、鑒定意見等。”
檢察官看了一眼神色平靜的青年,繼續道:“本院認為,被告人衛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死亡,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的規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此致,S市北區人民法院。審判長,起訴書宣讀完畢。”
冬日的白天也總是陰沉沉,在這個注定不會平靜的上午,滿大街張燈結彩的喜慶氣息在某些人眼裡早已蕩然無存。
昨夜下了一場大雪,整個城市銀裝素裹,朔風凜冽。
劉然裹著臃腫的羽絨服站在警局外面,望著樹上堆積的皚皚白雪,鼻頭凍得通紅也沒發覺。
明日便是除夕夜,是一家人團團圓圓闔家歡樂的日子,但有一個人再也沒有家了。
他揚起頭,不讓自己哭出來,眼淚卻不爭氣地往下流。
“……昨晚那個案子審出來了嗎,這馬上就要除夕了……”
“……還沒呢,那老頭啥都不肯說,看病歷他也沒幾天活了,能不能熬到開庭都還不一定。”
劉然低下頭,裝作看手機,卻將身後走出來的人說的每個字都抓住。
但兩個穿著製服的人發現門口有人後,便收起話題,並肩走出警局。
劉然看著他們的背影,慢慢轉回身,望了一眼面前令人心生膽怯的公安機關,卻還是擦了擦臉,硬著頭皮再次走進去。
“下面由公訴人對被告人就指控的犯罪事實,向其進行訊問。”
檢察官站起身來,看向被告席上的青年,開口道:“衛錚,下面公訴人向你提出幾個問題,請你如實回答。”
青年沉默地點頭。
“你在公安機關的供述屬實嗎?”
他沒有半點停頓,回答道:“屬實。”
檢察官看著他,又問:“你是否承認上述犯罪事實?”
“承認。”
檢察官繼續問:“你是用什麽割斷被害人喉管的?”
青年回答:“瑞士軍刀。”
“你割了幾刀?”
“一刀。”他的樣子依然平靜,旁聽席上的家屬卻哭得更撕心裂肺,肝腸寸斷,幾乎下一秒就要昏過去。
檢察官點點頭,又連續問了幾個問題後,最後道:“對於案件事實,你自己是否有其他要補充說明的?”
坐在被告席上的青年看著他,半晌之後才搖搖頭。
年輕的檢察官對這個眼神有些探究,但還是坐了下去。
“審判長,訊問完畢。”
坐在最上方正中間的審判長點點頭,看向法庭右邊的辯護席,問:“被告人衛錚的辯護人是否需要向被告人發問?”
石律師用洪亮的聲音回答:“需要。”
他站起身,看著衛錚,字正腔圓地開口:“被告人衛錚你好,我是你的辯護律師。現在就本案的部分事實向你發問,希望你如實當庭供述。”
青年對上他的眼睛,眼底卻毫無波瀾。
“是。”
石律師沒有看資料,直接問:“你同被害人張志鵬是否曾經結仇?”
衛錚點頭。
石律師又問:“是在什麽時間,因為什麽事情結仇?”
這一次青年頓了頓,垂下眼回答:“去年四月份,我因為張志鵬到處勒索學生的事情,看他不順眼,就趁他一個人回家的時候,給他套了麻袋,揍了他一頓。”
旁聽席上的中年女人頓時暴怒,想開口罵他,卻被身邊的男人及時製止。
她只能暫時忍下,又用袖子擦了擦眼淚。
石律師好像什麽都沒看見,專心地繼續提問:“據我了解,被害人張志鵬當時因傷住進醫院半個多月,出院後沒多久就查出是你下的手,於是帶人在你經營的店鋪外面守了很長一段時間。是否有這件事?你當時又是如何應對的?”
衛錚平靜地回答:“有這件事。我提前知道消息後,就去外面躲了一段時間,住在旅店裡。”
石律師看向審判長:“被告人衛錚在旅店的居住記錄我已經上交在物證資料裡。”
審判長點點頭,示意他繼續。
石律師轉回頭,看著衛錚再次開口:“也就是說,你與被害人張志鵬因此結仇,並且對方一直在找機會報復,是嗎?”
衛錚無聲地點頭。
石律師拿起資料裡的一張照片,指著它問:“現場發現的這把瑞士軍刀,經S市北區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正是本案的凶器。我想請問衛錚,這把刀是你的嗎?”
青年看了一眼,搖頭道:“不是。”
石律師又問:“上面同時發現了被害人張志鵬的指紋,請問這把刀是否屬於被害人?”
坐在石律師對面的公訴人頓時皺眉道:“審判長,我反對!”
他站起來說:“辯護人這是對被告人進行誘導性詢問,這已經影響到被告人陳述的客觀真實性,我請求審判長對該項陳述不予采納。”
審判長點頭:“反對有效。”
石律師卻並不慌亂,他向審判長道:“我對我的用詞不當表示歉意。但審判長,根據刑警隊的偵查資料顯示,在被害人張志鵬的臥室裡,找到了六七把不同品牌的瑞士軍刀,其款式和功能,都與現場發現的凶器相差無幾。被害人的朋友也交代,現場的這把刀的確是被害人張志鵬自己購買的,而且價格不菲。”
他說完後,又看向被告席上的青年,問:“案發當晚,你是否有攜帶任何武器?”
衛錚搖頭。
石律師又拿起一張照片,上面是一根金屬材質的棒球棍。
“這個是你的嗎?”
“不是。”
石律師點點頭,“我們的確沒有在上面發現你的指紋,只有被害人一個人的指紋。而他家裡也確實有這根棒球棍的購買小票,同樣價格不菲。”
旁聽席上,中年夫妻的臉色已經非常難看。
石律師總結道:“也就是說,現場發現的這兩樣具有殺傷力的武器和凶器,都是被害人張志鵬購買,並攜帶在身上,目的是為了尋仇。”
他說完,看著公訴人的臉色,便補充了一句:“以及防身。”
幾番詢問後,旁聽席上的記者已經露出了若有所思的神情。
但這還沒有結束。
石律師再次向衛錚提問:“我是否可以認為,案發當晚,你是赤手空拳應對一個身強體壯,並且同時攜帶鈍器和銳器的人。”
青年給予的回應依然是沉默地點頭。
“這與偵查階段你所說的供述相符合。”
石律師面帶微笑,又拿起了一張照片舉起來,上面一片血肉模糊,看著十分可怖。
“這個是什麽?”他問青年。
衛錚看了一眼,回答:“我身上的傷口。”
石律師問:“具體在哪裡?是如何造成的?”
青年指了指自己的左胸口,說:“在這個位置,當天晚上被張志鵬刺中的。”
“是用什麽刺中的?”
衛錚依然平靜地回答:“現場的那把刀。”
石律師看了一眼公訴席上的檢察官,問出自己的關鍵問題:“是他先拿出刀來刺傷你的嗎?”
話音落下後,旁聽席上頓時被引起一片騷動。
中年女人突然站起來,大罵一句:“血口噴人!是他拿刀殺了我兒子!他才是殺人犯!這個狗娘養的畜生,他在撒謊!”
法警連忙將她製止,審判長連敲三下法槌,喊道:“肅靜!”
而在這一片混亂中,衛錚對上石律師的眼睛,連眼神都沒變過。
他語氣平淡地回答道:“是的。”
作者有話要說:
已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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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相關的東西都是查資料看的,一定有很多bug,希望不會影響學法的同學閱讀
明天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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