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末, 在一個旅遊淡季,多瑪河周邊的小旅館迎來了一批黑發黑眼的客人。
誰料這批遊客常常白天睡覺,夜晚才全副武裝地出門, 旅館老板以為這群晝伏夜出的遊客是來欣賞沙漠夜景的, 也並沒有當回事。
此時是凌晨三點, 這群人穿過風化古跡, 他們沒有去那種已經被圍起來的神廟、梯田、花園等壯觀遺跡,而是熟門熟路地繞得更遠,深入無人區。天地寰宇間, 除了風沙呼嘯,就剩下了鏟子挖掘聲。
借著微弱的燈光, 這群人拿著最先進的工具, 悶不吭聲地挖鑿。
其中混了一個年輕姑娘,顧美稚是大城市的女孩,她不喜歡這樣無聊沉悶、長達一個多月的挖土工作, 但礙於家人都是盜墓賊,她也只能女承父業。
“到頭了, 下面應該就是狄美斯一世的主墓室。”
隨著大伯這樣一聲,打破了這段時期的枯燥無聊,眾人的精神氣也都提起來了。
這座地下宮殿錯綜複雜, 他們勘測了好久, 才找準主墓室的位置。他們家族這手絕活代代相傳,可是那些正規出身、張嘴閉嘴搶救性修複的考古學家學不會的!
顧大伯非常得意, 他們不僅在國內盜過各種古代王公貴族的墓,今兒還把足跡跨到了國外, 踩點了人家的王墓。
他們才不顧自己那一門破壞性的技藝, 一直以來讓多少考古學家和文物愛好者深惡痛絕。
確定位置後, 他們就用現代工具強行撬開了室門。
與陵墓外的滿目瘡痍不同,室內遍地都是黃金,連正殿中巨大的合葬棺槨都是黃金所製。看著這一堆珠寶古物。這一刻哪怕顧美稚平日再不感興趣,也不由自主地屏住了呼吸。
而顧家其他叔伯子侄眼神更是火熱,這墓室裡的東西全都價值連城,他們隨便拿走一件,再轉手出去,就能瞬間成為千萬富翁。哪怕古物上附了毒,他們一不小心觸摸了,可為了發財讓他們少活幾年也願意啊!
在用燭火測試了一下室內氧氣含量後,顧家人衝了進去。
再撬開那合葬棺槨,暴露出內裡兩具衣著華美的屍體後,所有盜墓賊都哈哈大笑兩聲:“天助我也,果然是狄美斯一世的棺槨!”古黎述王國兩千年前的文明古國,曾創造過驚人輝煌的古流域文明,狄美斯一世正是那個開創了盛世的千古明君。這樣一個英明神武的君王,死後陵墓卻被他們這群人隨意光顧,就像瀏覽自家後花園一般,這成就感豈不非凡?
這時候顧美稚也探過頭來,她“咦”了一聲:“這合葬棺裡兩個怎麽都是男人!”她平時雖不學無術,在耳濡目染之下,還是會辨別屍骸的年齡性別。
顧三叔忍不住敲了她腦袋一下,訓斥道:“叫你姑娘家家平時要多讀點書,以後好繼承你爸的手藝你不願意,狄美斯一世人家本來就是黎述王國史上有名的同性戀君王,一輩子跟他的神官衍生了很多可歌可泣的愛情故事。”
在盜墓賊眼中,古今中外搞基的皇帝那麽多,這有什麽大驚小怪的。沒見識的小姑娘才會怎怎呼呼。
“好吧。”被長輩鄙夷的顧美稚撇了撇嘴道,反正她對歷史不感興趣。
兩具屍骸合葬在一起,見左邊那具高大一點的君王男屍,用擁抱的姿勢環著右邊的男屍,仿佛連死後都恩愛得難舍難分,這讓剛剛遭遇男朋友劈腿分手的顧美稚情不自禁有些嫉妒了。
更別提兩具男屍上都掛著不少的黃金首飾陪葬品,可右邊這具男屍身上的陪葬品卻更精巧絕妙些,哪怕兩千多年的歲月過去了,也沒有半點溶蝕的痕跡。
顧美稚有些垂涎了,她下意識朝君王旁邊那人伸去,拿走了對方身上的黃金手鐲,往自己腕上套,沒想到竟然還很合適,看來君王懷裡這具男屍兩千年前八成是一個手腕纖細的美人。
顧美稚得出了一個結論。
可惜再美的人又怎麽樣,兩千年後還不是一具乾屍,連身上的陪葬品都要被她家人拿走。
顧美稚再拿起探洞燈對著鐲子一照,黃金鐲子上的浮雲雕飾就像是活了過來,連那深綠玉石都晶瑩剔透,仿佛被水洗過,讓她頗愛不釋手,油然生起了佔有之心,她大聲對家人道:“我看上這個金鐲子了,我要把它拿走。”
她這番行徑自然又惹家人說教:“你這丫頭,老看那些花裡胡哨的,古物流通時,不是說那些越漂亮的越值錢,你要看這些古物的文化屬性,最好是有什麽象征的才好賣。最不值錢的就是金子,這種玩意兒古今中外、歷朝歷代的陵墓都有,你那鐲子拿出去能值幾個錢?”
黃金是百種金屬之首、千年抗氧化之王沒錯,但盜墓賊眼中,金子卻是最不稀罕的。這丫頭連挑東西都沒有眼光!
“好了好了,她也是第一次下墓,她喜歡就讓她拿吧。”顧美稚是家族裡唯一的姑娘,顧大哥倒是憐惜這個堂妹,幫忙說了幾句話。
不管怎麽樣都被訓斥。
顧美稚撇嘴,又去其他地方挑挑揀揀,可她的動作卻讓顧大伯瞬間提高了警惕,“你這丫頭不懂別亂碰,小心碰到機關。”
這兩千年的外國陵墓,到底是農耕文明,遠沒有後世那般集大成的高明,不會出現多可怕的機關,最多是什麽流沙、毒箭、毒蟲和水銀倒灌之類,當然也有在古物表皮附毒的,顧大伯很快就發現自己剛剛摸過棺槨的手開始泛黑了,隔著手套,左手的小拇指“啪”地軟了下去。
要知道他購買的能隔絕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溶蝕毒物的手套啊,哪怕硫酸潑過來都不會有事,可現在手套沒事,隔著手套碰過東西的手卻直接爛掉了,這證明了什麽?這毒是一早就滲透在空氣,通過呼吸附著在人體皮膚上的。
糟糕了,是他輕敵了!
顧大伯冷汗直冒,心中如翻江倒海一般震撼,他完全低估了一代君王陵墓的危險性,完全是教人進得來出不去,他大聲道:“不好!大家快放下手裡的家夥屏住呼吸!”
這時候已經遲了。
作為他們侵犯王墓威嚴的代價,顧家人手腐爛得比喊話聲還快,還從手蔓延到了脖子,最後連尾音都啞在了嗓子眼裡,只剩下一具具骨架子。先前還談笑風生的顧三叔,他膝蓋一軟,跪在地上對著陵墓黃金棺砰砰磕頭,因為他兩隻手爛了,也將落得同一個下場。
顧美稚完全目瞪口呆,這時候不知道她摸到了什麽機關,隨著一聲高亢的尖叫,所有闖入陵墓的人都被牆體壓成了肉泥。
半個小時後,整個主墓室又恢復了原樣,棺槨也慢慢自動合上,仿佛從未有人來過,只是多瑪河周邊的小旅館失蹤了一批客人。
雲桑緩緩地睜開眼睛,他發現自己身上穿著一件白色亞麻長袍,腳上是同色綁帶涼鞋,白皙的胳膊處佩戴著不少黃金環,看上去他似乎是一個身份相當尊貴的人。
他有點失憶了,閉上眼睛仔細回想,他立刻又想起了自己的身份。
原來他是黎述王國的神官,已經上任五年了。作為一名神官,是整個神廟供奉的主人,肩上擔負著守護整個王國的責任。他的性格也兢兢業業,每隔一段時間,都會在僻靜清幽的神廟內主動研習神術。
這一次也不例外。
他閉關兩個月走出神廟,穿過精美的水榭樓台,走過長長鵝卵石鋪成的路徑,熟門熟路地想要前往那華麗的宮室。
一路上姿態優雅的侍女都為他行禮,只是臉上表情頗為躲閃畏懼,被雲桑看出端倪。他在美輪美奐的宮室之外,聽到了一道銀鈴般清脆悅耳的笑聲,從來沒有人敢在王宮這樣大聲笑。
雲桑才發現自己閉關這些時日,竟錯過了很多消息。
原來半個月前,王在多瑪河邊撿到了一名與眾不同的少女,據說那名少女有著一頭在陽光照耀下如黃金般的秀發,還有不同於黎述王國民眾,牛乳般白皙的皮膚,她突然出現,像河流中誕生的神女一般神奇,每個見過她的男人都會為對方這兩樣神明般的特質著迷。
少女的手腕處還佩戴著先王后一般會傳給兒媳婦的黃金手鐲。這個手鐲本該傳給神官,但被先王后遺失了,現在卻出現在這名少女纖細的手腕上……這仿佛是什麽天意。
種種異像為這名少女披上了一層神秘的面紗,連年輕的王都感到興味盎然,將其帶回了王宮。
金發、白膚、手鐲。
確實非同一般,但從侍女口中,這個少女根本解釋不清楚自己的出身,過於來歷不明,萬一是別國培養出來針對狄美斯的奸細呢。
雲桑不願意貿貿然給人定罪,他想了想後,吩咐侍女將人帶過來。他深諳問話技巧,是否是間諜奸細,在他三言兩句之下,一般都會漏洞百出。
侍女便把瑟瑟發抖的人帶了過來,可他才問了一句話,知道了少女叫什麽名字,年輕的王很快也趕到了,用不悅的目光盯著雲桑。
狄美斯,年輕的王,登基三年有余,今年十九歲。
他身材高大,擁有一頭漆黑的短發,先王后曾是冠絕沙漠的美人,遺傳母親基因的少年自然劍眉濃黑,五官精致英俊,只是此時他身上穿著匆匆趕來的騎裝,腰間佩戴著寶劍,臉色又沉又冷,渾身氣勢充滿威懾,侍衛們根本不敢上前。
雲桑看向年輕的王。
兩個月不見,對方又高了許多,雖然眉眼還是抹不去那股高傲威嚴,但氣質看上去倒是更沉穩了。雲桑眼中閃過一絲欣慰,當年還步履蹣跚的孩子,如今已經長成了一個極具魅力的男人,舉手投足很有風范。
可惜這個少年對他的欣慰毫不領情。
狄美斯朝雲桑走來,每一步都走得很穩健,口氣充滿質問:“你為什麽隨意帶走她?”
“我為什麽不能帶走她?我要問她幾句話。”在黎述王國,王象征著至高無上的權力,沒有人能夠忤逆,唯有神官例外,在權力上能夠與王分庭抗禮。
“你真的只打算問她幾句話?美稚可不是你先前傳喚的那些奴隸,她是一個柔弱的少女,禁不住你的拷問。”狄美斯直言不諱,口吻咄咄逼人。
雲桑驚訝了,他從沒見過狄美斯對哪個女人這樣護短,想到這裡他忍不住皺眉道:“我之所以拷問,自然那些人都是可疑之人,我要保護你的安危,還要辨別你身邊所有人是否身世清白。你不能因自己的喜好而迷失判斷。”
不是什麽來路不明的人,都能接近王,如果出現刺客,那會對整個國家帶來災難。
見到這個國家的王和神官為自己爭吵,雲桑這個神官似乎對她的存在頗有意見,顧美稚鼓起勇氣,上前一步為自己辯解道:“我一時半會兒解釋不了我的來歷,因為那實在太匪夷所思,說出來你們可能不會相信。我確確實實不是這個國家和時空的人,我的家鄉在很遙遠的東方土地,但請相信我不是外國的奸細或者刺客,我不會對狄美斯不利的。”
“聽到她說的了嗎王兄,你管太多了。”狄美斯薄唇微啟,涼涼地道,深綠色的瞳孔眼也不眨地瞪著雲桑。
這一句王兄,充分說明了對方的疏離,可雲桑的重點卻不是這個,他衝少女皺眉道:“居然直接叫王的名字?真是個沒規矩的姑娘。”
顧美稚心裡一慌,想起這幾天太隨意了,居然忘記了這兩千年前是該死的封建奴隸社會,等級制度無比的森嚴。稱呼王的名諱,相當於在東方稱呼皇帝的小名一樣冒犯不尊重,是要被處罰的大罪。
狄美斯也注意到了這一點,他是黎述的王,名字這種東西外人不能隨便叫的,但明面上少女是他的人,他不能放任雲桑處置他,“是我允許她叫的。”
三番兩次的維護,雲桑便知道了,狄美斯不希望他插手這個姑娘的事,雲桑也就不插手了。
身為整個國家的王,狄美斯當然可以隨便跟每個民間或者貴族女子調情戀愛,他有這樣的實力和魅力,誰也管不住。如果對方想,雲桑甚至可以給對方的后宮安排無數美人。他身為神官,王的很多事物,比如衣食住行乃至后宮的妾侍,都能一手操辦安排。
王想自己隨心所欲也可以,但前提只有一個,必須得先娶了他。
於是雲桑問:“你什麽時候娶我?”
又來了,這套逼婚言論,狄美斯臉上閃過不耐煩的情緒,這就是為什麽他不願意踏入雲桑寢殿的原因。
見到狄美斯沉默了,再次逃避這個問題,雲桑問:“是我哪裡不夠好嗎?”
狄美斯也在思考,雲桑究竟是哪裡不夠好呢?
對方容貌是俊美的,身材是纖細的,連頭腦都是聰慧的,絕對會帶領這個國家走向興盛,可他的缺點也很明顯,他的性格過於死板,不夠有趣,也不會說什麽討好人的話……最不好的地方可能是當狄美斯的行為稍微不符合一點君王的規范,無論何時何地對方都會出言規勸,甚至過度插手自己的生活。
這種感覺狄美斯由來已久。
他從小跟雲桑一起長大,雲桑大了他五歲,一直就像一名哥哥照顧他、伺候他,年幼無知時,他還曾叫過雲桑一段時間的王兄。直到有一天從父王口中得知,雲桑這哪裡是哥哥,分明是他未來的王后時,他瞬間就產生了抵觸心。
沒有人願意跟自己情同手足的兄弟結婚。
假如娶了對方,生活會很無趣吧,就像娶了一個爹,娶了一個臣子。狄美斯心想,便打從心底排斥這種感覺。
可顧美稚這個突然出現在多瑪河邊的金發少女很特別,對方不被他高貴的身份和俊美的外表所迷惑,也不會對他卑躬屈膝,常常說出令人耳目一新的言論。見他使喚奴隸,她會說雖然你是高高在上的王,但人人平等,奴隸也是□□凡胎,他們也有溫熱的血液和會被刺傷的心。
她會說,人是需要空間和自由的,哪怕是伴侶,哪怕是夫妻。這句話說到了狄美斯的心坎裡去了。
狄美斯再次沉默,這態度相當於變相的拒絕,雲桑心領神會,他說:“那你走吧,這件事改天再說。”
雲桑也清楚。
如果狄美斯真喜歡他的話,剛成年的時候就會娶他,對黎述民眾來說,把至高無上的神權收攬入后宮,王權與神權結合才是最好的。
而不是一拖再拖,轉眼狄美斯都要二十了,還沒有想辦婚禮的念頭,雲桑再遲鈍也明白了,他被嫌棄了。
他從一出生就因天賦超群,被上任神官收留成為神子,一生供奉多瑪河,服務這個流域的子民,他清楚自己政治婚姻的命運,早就做好了獻身給狄美斯的準備,可沒想到反而是別人不要他。
夜幕漸漸降臨,深沉籠罩這一片無垠黃沙,不遠處的多瑪河靜靜流淌,清爽宜人的空氣中裹攜著蓮花清香。
雲桑坐在露台邊眺望,晚風吹動他的頰發。在月光照耀下,美麗純淨的睡蓮在水裡靜靜綻放,而他的肌膚也泛著淡淡的瑩光
似乎百無聊賴,他慢慢伸出了一隻手,在水面上輕輕撩動,是蜻蜓點水般漫不經心的姿態。但那隻手極為纖細漂亮,腕骨纖細窄瘦,似春日裡萌發的枝條極近柔美。
白天再一次被拒絕,讓神官眉頭皺得很緊,嘴角也沒了弧度,襯著白皙清美的面龐,看上去十分可憐。
這一幕讓王宮內的侍衛都萌生了一種想法,覺得王的眼睛有問題,居然連神官這麽美的人都看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