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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我曾是個大人物[快穿]》第41章 平步平青雲的農家子vs錦鯉女配4
但事實卻沒有順她的心意走, 首先是稱呼,她喊蕭恆大黑哥不管用了,男人會板著臉嚴肅告訴她, 他名為恆。

 雲嬌嬌感到委屈, 她覺得這種稱呼才會顯得兩人關系與眾不同。她心下甚至抱怨道,上輩子雲桑跟喚小狗似的管你叫大黑, 你每次都應了,怎麽輪到她就不管用了?

 哪怕蕭恆恢復了身份,又變成了那個驍勇善戰的威遠將軍,在雲桑死後, 他每次聽到大黑這個名字,鋒銳面容都會不由自主染上回憶。

 難不成這個標記是雲桑專屬的?她氣得跺腳, 卻也只能委委屈屈地改口。

 其次是男人留了下來,可她無微不至的照顧,男人都拒絕了。

 蕭恆力大無窮, 有他出手, 雲家的日子確實松快了很多。廚房裡的水缸時常都是滿的, 這堵上了老太太的嘴,連母雞下蛋都有人掏了, 雲清都感覺自己要沒活兒做了!

 一做完刺繡,雲嬌嬌在屋內搜尋不到人,迫不及待地逮著弟弟問:“清兒,大恆哥哪裡去了?”

 雲清坐在院子裡逗小狗, 聞言頭也不抬地答了一句:“跟爹娘下地乾活去了。”

 “什麽!?”雲嬌嬌沒控制住嗓音,朝弟弟大喊了一聲:“你怎麽能讓他下地乾活呢!?”

 雲清被吼得委屈, 他撅著嘴道:“怎麽不能讓他乾活呢, 爹娘都去了。”

 “他不一樣, 他不能乾活!”雲嬌嬌理所當然地回道,人家可是位高權重的王爺、戰功赫赫的大將軍,她的家人居然讓這樣的人物下地種田,這樣她還怎麽跟人家結下善緣。光是想想,雲嬌嬌心口就一窒,有這種拖後腿的爹娘,她感覺自己就算重生了,也會被愚昧無知的家人瘋狂拖後腿的。

 她暗罵一聲,為了彌補她決定大中午頂著豔陽前去送飯,她雖是農家女,但重生而來已經有意識保養自己的容顏。直到上輩子到了京城,她才知道在那些京城達官貴人眼中,灰頭土臉、皮膚粗糙的自己,完完全全就是一個笑話。

 那些千金小姐們個個華裳美衣、皮膚白皙滑膩,而她換上精致的綾羅綢緞,都不像一名小姐,倒像是偷穿了小姐衣服的丫鬟,惹人竊笑。

 為了不讓自己淪到上輩子的命運,雲嬌嬌重生後,隻專心在屋內刺繡,努讓自己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大夏天的絕對不出門,力把膚色養起來。那些會傷手的活兒,也堅決不碰,找借口推了,就怕自己那十根纖纖玉指變得粗糙。

 可當下是顧不得了,蕭恆在田地裡鋤地,也成了事實。身為女子,她不辭辛苦地前去送飯還能爭取幾分好印象。

 於是這些天都沒進廚房的少女,今天特地下廚開夥了。雲嬌嬌拎著一滿滿當當籃子,就這樣走上了田埂。

 山溪村很多肥沃的水田,只是分配不合理,大房在山一邊乾活,二房在另一邊乾活,分散得有些距離。幹了半天的活兒,聽到要開飯了,大房二房的人都圍攏了過來,蕭恆也放下鋤頭走了過去。

 見到少女時,他視線略微往對方身後瞟了一下,只是余光稍稍偏移,非常不起眼,也很快就收回了,所以根本沒人注意到。

 其實想也知道,那個雲家的寶貝疙瘩,家人根本不可能讓對方大熱天的走出來送飯,更別提對方像極了閨閣裡的嬌小姐,八成連飯盒都拎不動。

 這樣弱不禁風的少年郎,他本該唾棄的,可大房兩口子時常嘮叨說,自家孩子不足月出生,底子虛弱是天生,明明幾個月就會說話,卻到了三歲才會走路,出生在農家差點養不活。

 蕭恆也讚同,雲桑這樣的體質,若是出生在富貴人家還好,可降生在清貧的農家,那基本就是與天爭命了,與藥罐子為伍那是正常的。

 雲大海還歎息道,因為兒子體弱,沒去私塾前,村裡的孩子都不愛跟他玩,背地裡常常說他是病秧子、瓷娃娃。

 聽到這裡,蕭恆腦補了一個小臉白白、眼神冷淡的小孩,小腳走上前幾步,明明很想融入人群,但卻因體質被村裡其他幼童嫌棄。那些幼童也不明白自己天真的言語有多傷人,一句病秧子脫口而出……男人心中略微有些憐惜。

 他還知道了,雲桑十歲前有個乳名,叫拴環,意味著用環把這條命拴住。因為雲家人怕他夭折,村裡人又迷信,喜愛給小孩子取賤命,有一種迷信說法,孩子名字取得難聽,閻王爺不願意把名字寫在生死簿上,也就不願意收了。

 十歲後,命鎖住了,他們也就不叫了,生怕閻王爺反悔。

 這是他第一次如此通透了解一個人的人生,蕭恆打開飯盒,然後愣住了,因為他的碗裡是小山的白米飯,顆顆飽滿晶瑩,旁邊是好幾塊切得厚厚的臘肉,他數了數,跟晨起他提水裝水缸時,在櫃上看到的那塊肉大小一樣,全在他碗裡。

 而大房、二房碗裡卻沒有,他們就一碗米飯和一塊紅薯,正大口朵頤。

 雲嬌嬌還蹲在他旁邊,鵝蛋臉上浮現一對小小的梨渦,一雙眼睛笑盈盈地問他:“吃呀,大恆哥你怎麽不吃?”

 蕭恆把肉撥走,“你以後別這樣了,我跟大家吃一樣的就行了。”他不需要特殊對待,他知道雲家的困難,雲嬌嬌對他好,把所有肉都偷偷切給了他,渾然沒有給自己爹娘留一點。而且她把所有肉都切了,到時候雲桑那個弱書生吃什麽,他這無異於從人嘴裡奪食。

 這下輪到雲嬌嬌愣住了,她撐著腮幫子的手放下:“大恆哥,你為何要這般說,我想對你好怎麽了?”

 “你無需如此,我吃紅薯飯即可,紅薯就能管飽。”蕭恆拒絕了這份好意,埋頭大吃起來。他吃粗糧都津津有味,見他這樣,上輩子誰能想到此人居然身份大有來頭。

 被人拒絕,雲嬌嬌臉上浮現受傷之色,心裡卻在暗罵蕭恆是有病嗎,上輩子吃紅薯飯沒過癮,這輩子她專門給對方切肉,對方還不留情!!

 蕭恆不知她所思所想,他任勞任怨鋤完了地,這天氣熱他流了一聲的汗,他嗅到了覺得味道不對,去岸邊洗了個澡。

 才踏入少年的房間臥房。

 白日未斜,少年很難得在小憩,一頭漆黑的長發散了下來,垂落在身側,臂下是一本墨香四溢的書冊,一雙玉石般的手極為漂亮,能教人幾乎看清膚色下淡淡的青色血管。

 這樣一雙手果然比起拿鋤頭,更適合流連於毛筆、書冊。

 雲桑警惕性是有的,聽到有人進來,他立刻就醒了,微微抬起一張睡出紅色印褶的臉,一雙朦朦朧朧的眼讓人瞧了個正著。雖然轉瞬忽變清明,但那一刻水霧氤氳還是撞進了蕭恆心底。

 “怎麽不在床上睡?”看出少年眼底微青,蕭恆想抽掉他的書,這小動作可就讓雲桑蹙眉了,兩片蒼白如雪的薄唇也微微抿起。誠然長得好的少年,蹙起眉頭也是一件賞心悅目的事,如果這份不耐煩並非衝他而來的更好。

 “別看了,既然累了就睡覺。”蕭恆沒有理會他的不高興,徑直把床榻鋪好,把人拉了過去,寬大的手掌就要解對方的外袍,“身體要緊,不差這一時半會兒。”

 “我自己解。”雲桑扣住他的手腕,抵抗了一句,反正也是真困了,便沒再拒絕,徑直把自己的外袍脫了,只聽窸窸窣窣兩聲,人已經躺下了。

 見他態度乖順,蕭恆捏了一下他瘦削的肩膀以示嘉獎,沒等雲桑疑惑,立即拉過薄被,蓋在他身上。

 被子一蓋,雲桑也就真睡了,他的睡顏很祥和安靜,衝去了平日的幾分冷淡。蕭恆健碩挺拔的身軀杵在床前,鬼使神差地盯了半晌,才去把雲家的母雞喂了,順便掏走兩顆蛋。

 晚飯時分,兩顆瑩白滑嫩的剝皮水煮蛋,多出在少年的飯碗邊緣。

 雲桑這些天基本把書溫習得差不多了,他預備今年下場參加鄉試,所以同一年七月省城集中舉行的一場院試補考,他絕對不能錯過。如果不去也可以,童生在此期間靠銀錢捐一個監生名額,捐上了,也能去鄉試。

 用腳趾頭想也知道,雲家掏不出這筆錢,雲桑只能自己真身下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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