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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愛爾蘭麻襯衫的女人》第一百零四章
周日早上醒來的時候,我為一個選擇感到非常糾結。

 不,不是我的衣服。考慮到這是我第一次見到潘德小姐的朋友,當天要穿什麽,我早在周一就想好了:奶茶色的馬銜扣樂福鞋,一條整體水洗的“媽媽牛仔褲”,細腰帶,強調腰線,一件高支的精梳棉白襯衫,外加一看就知道很貴的、鵝黃色的無結構亞麻西裝,女西男做。

 非常七十年代,非常優雅,非常稱她。

 這幾天我還利用上下班的時間仔細考慮了拎什麽包。潘德小姐肯定會背她那個抽繩的跳舞小包,但我不過是個稍顯礙事的觀眾,總不能也背著健身包去。拎皮包太隆重,平常用的博物館帆布包,又難免顯得拿捏腔調——思來想去我才從衣帽間深處翻出來個藍白格紋的“土星”小蠻腰,PVC材質,但又不帶有什麽明顯的階級語言。

 就是有國內生活經驗的,見了這格紋,可能會聯想到紅藍白編織袋。

 真的很難說帕蒂·史密斯和維維安·韋斯特伍德我更愛哪一個。

 這隻包兩種顏色我各買了一隻,今天也可以拎紅白配色的,看起來還離紅藍白編織袋的印象稍微遠那麽一點兒——但不行。

 今天是新加坡的國慶日。滿大街都會是紅白配色,我可不想被弄錯了國籍。

 我的煩惱,我真摯的、深刻的,我真正的煩惱是,這陣子做的這套HIIT已不能使我的最高心率突破一百四。

 從這個關鍵指標來判斷,好消息是我的體能上升了;壞消息是,它已失去應有的作用,我應該換一套強度更大的動作。

 人應該不斷走出自己的舒適區。

 我的大腦是願意的,真的——對此,心臟也勉強同意。

 但我的肺不想。

 最終,我的肺操控我做了十五分鍾廣播體操強度的運動。我甚至沒怎麽出汗。

 乘車路過常常去買晚飯的那片組屋,靠近街道的走廊外側都掛上了國旗。天氣預報原本說今天大面積有雨,但不知是提前做了人工降雨還是什麽原因,出門時,氣溫正好,外套搭在胳膊上並不覺得熱。

 “今天天氣很舒適。我還有十分鍾到你家。”我給潘德小姐發去消息。

 潘德小姐:“你能上樓來嗎?”

 她回得很快。

 我自然沒有拒絕的理由。

 耳機裡放著的是莫臥兒帝國史相關的播客,現在我已經聽到最後一段了,不說別的,至少我對一些重要的南亞地名有了清晰認識,也能說出旁遮普與馬拉地的區別。今後如果她想給我講點兒什麽,我不至於盲人摸象,連真偽也分不出來。

 語言方面我則乾脆放棄。漢語類的南亞少數族群語言學習資料相當有限,用英語學,又沒有我熟悉的成體系的教材。印地語倒是容易許多,但潘德小姐不會說,我學了也沒用。

 但她爸爸的母語也許是印地語?

 不知道為什麽,想到這兒,我的臉竟變得燙起來。

 是不是想太多了?

 出電梯時我發現門竟開著,潘德小姐就在門口等我。她穿了件螺紋的修身白色T恤,頭髮扎起,脖子露出來,好搶眼。

 我迎上去:“我來遲了?準備好走了嗎?”

 她輕輕搖搖頭:“不著急。”說著偏了偏身子,示意我進門。

 現在還有一點時間,但據說她每周日早上九點就到舞蹈教室去,這個空閑並不寬裕。我不明就裡,還是往裡走,結果忽然被人從背後擁住——

 緊接著才是門合上的聲音。

 “怎麽啦?”我扶著她的手,要轉過去。

 潘德小姐抱得更緊了,並不說話,只是輕輕搖搖頭。她臉頰的熱度透過襯衣映到肩膀上,好像將我捆住,又仿佛將我包裹。

 有情緒在潘德小姐體內波動。

 而她的漣漪,無辜地遊弋到了我身邊。

 我不再催促,只是安撫似的碰了碰她的胳膊。恍惚間我又覺得這一幕似曾相識,隻想了片刻也就明白了,說:“怕我爽約?”

 “沒有。”她回話的聲音顯得沒什麽底氣,氣息噴到我耳邊。

 我覺得有點癢,悄悄躲了一下:“不想看看我嗎?我轉過來?”

 她又不講話了,仍抱著我,臉頰在發間蹭來蹭去,也不嫌癢。好一會兒,她道:“可以就這樣待一會兒嗎?”

 “當然了。”我閉上眼睛,仍由她抱著。

 今天的潘德小姐好像很不一樣。明明進門以前我見到的還是那個熟悉的、凌厲的反派角色,可僅僅一轉彎,任憑我怎麽不安好心,也再難將她掛鉤到什麽“壞女人”上去。

 但還是很可愛。

 等意識到的時候,我已經傻笑了好幾秒鍾。

 她看來是真的很喜歡我。

 潘德小姐又恢復了她往常的風情。剛剛發生的那略顯唐突的插曲就像是掠過天空的飛鳥,除卻記憶外,什麽也沒留下。反而是我,仍有笑意,她剛見了我的正臉,眼中即刻就有起伏。

 “你看起來有一點兒傻。”潘德小姐說。

 我聽了這話就不高興:“我才不傻呢!”

 “我是說看起來。外表從來不會影響到一個人的智慧。”她還是雲淡風輕,拉了我的手,站遠了一些,打量我的穿著,“Fudge女孩。”

 我歎了口氣:“你就不能說是‘黃金年代’嗎?”

 “取決於你認為的‘黃金年代’是什麽時候。美好時代的巴黎,還是嬰兒潮之後熱衷於衝浪的那一代美國人心目中的金色時光……”她的目光自然而然停留在掛在我胳膊上的外套上,“噢。我要改口。確實很複古。”

 “美好時代”一詞她又用的是法語,La Belle Epoque,這種英語裡摻法語的習慣實在是太容易讓人產生既視感了,我沒忍住就說:“你真的很像英美國家出身的知識分子。”

 “嗯?”

 “你知道,他們那些第一語言是英語的人總是很喜歡用法語詞,而有時,英語裡明明存在對應的表達。人們的這種共同習慣就好像是潛在的交流門檻……一種無形的精英俱樂部的會籍。人文話題的討論,毫無疑問地,英法夾雜幾乎是一種必然,但我還是很困惑——你知道有的人甚至會在聊到一些衣服面料的時候這麽做。府綢不說‘府綢’,而說‘popeline’,貂皮也有‘sable’與‘Martre’的細分……”

 她望著我,微微皺眉:“因為法國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內,都起到了西方時尚引領者的作用?而且大部分面料名詞原本就是法語。”

 正中紅心。

 我一時想不到回嘴的話,頓了頓,隻說:“總之人們會有那樣一種印象。你可以說那是一種刻板印象……”

 “有一件事情。”潘德小姐看過來,指了指自己,“我的母語就是英語。”

 “我知道。”我愣了一下。

 她又指了指自己:“而這個英語母語者也確實在英語國家接受了完整的高等教育。”

 我緩慢地點著頭:“好的?”

 “所以你的重點是什麽?”她一邊眉挑起來,很難說是生氣還是不生氣,“你討厭我英法夾雜……還是討厭我過於西方化?”

 至少目前我們的手還拉在一起。

 也許不是那麽生氣?

 但我還是意識到自己說錯話了,可憐巴巴地望過去,不著痕跡地轉移著話題:“不是那樣。只是我不會說法語,而且我是上大學才去的美國。對我來說那更像是個外來的語境……我害怕因為某個詞沒聽懂而錯過了關鍵信息。你能理解嗎?”

 “我也不會說法語。”她的語氣越來越平靜,“你有一個藝術史的文學學士學位,‘美好時代’是指什麽,對你來說就像條件反射一樣。如果我的感覺沒有錯,你的話背後隱含的意思好像是說,你覺得我不夠東方,不夠印度。”

 完了。

 生氣了。

 我幾乎是下意識地就抓住了她另一隻手,湊到她跟前,低聲道:“桑妮亞……”

 她無奈地瞥了我一眼:“又不是高中生了。”

 我還是撒著嬌:“我沒有那個意思,真的。”

 “所以對於你來說我足夠東方化嗎?”她望過來,“是不是我一定要穿著紗麗、吃咖喱和東歐菜,並且每周都去領聖餐,才算是符合我的文化背景?”

 “呃,”我怔住片刻,完全摸不著頭腦,“我很抱歉之前冒犯到了你——”

 忽然,手中一空。潘德小姐抽走了她的手。

 “你會是什麽感覺?如果我見到你就說‘哇喔,你的英語真的非常好,姚’,用別扭的、印歐語系的發音方式強調‘姚’的咬字,並且感歎你從沒有穿過奧黛或者和服,”她極其冷靜地望著我,眼神與話語中的挑釁截然不同,“你覺得自己會有什麽感覺?”

 我不動聲色吸了口氣。

 我記得自己只是暗示了一下,讓她別跟我講法語詞啊?

 ——噢。

 “他們”那些第一語言是英語的人……

 “桑妮亞。”我定定地望著她,“我對你的文化背景一點兒都不了解。”

 她眼皮微微一抬,沒有開口。

 我繼續道:“說真的,你很有吸引力,從前是這樣,現在只會更甚。但對我來說迷人的不僅僅是軀體——當然你的外表也很迷人,這是毋庸置疑的——對我來說,你看待世界的方式,你處理事務的立場,你的性格,你喜歡聽的歌,你走路的樣子……你過去的旅程,未來的計劃,這些是讓我沉迷的原因。我和你約會不是因為你的膚色,也不是因為你來自哪個神秘的地方。”

 潘德小姐偏了偏頭,示意我繼續。

 我拿不準她在想什麽,硬著頭皮,一邊講一邊觀察她的神色:“呃,我明白我對於你的了解還很淺顯,坦白說,在今年以前,我都不知道原來孔雀王朝之後還有那麽長的對抗外族的時期,嗯,我也不知道波蘭有很多有名的威士忌……”

 “你不在乎我的文化。”她望著我。

 我想了一下,沒有否認,轉而說:“我會說在這種事上我們還算公平。奧黛也就罷了,‘和服’的音節一聽就知道不是華人的文化產物吧?”

 “取決於什麽是‘華人’。”她似笑非笑,“至少我沒有指著忍術說那是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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