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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娟》第6章 (五)
少年人總是叛逆,我叛逆的形式是憎恨蘭娟。

 我終於明白,為什麽看起來不夠將我放在眼裡的蘭娟,會含辛茹苦地養育我這樣多年。她所謂輕佻和敦厚的性格矛盾之處終於有了足夠理解的中介點。她——愧疚。

 她的一封喜帖間接地害死我的父母。

 我背過一篇課文,“我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死。”也是這樣說。

 我們自然相信世間事事都有因果,福是福,孽是孽,由此才能時時警醒自己做個好人,做一個不出格的、守規矩的、聽話的平常人。即便是不好如張繼強,也會因著他的喜事裡帶了喪事,生出一些微弱的敬畏感,這大概是他能容下我,對我尚算客氣的原因。

 蘭娟更加不同,因我的母親同她是閨中密友,責任和虧欠便更重一些。

 我的理智當然足夠告訴我,其實這一切與他們沒什麽相乾,但“如果”二字,總是令人鑽牛角尖。

 我難以抑製地想念我記憶裡模糊的父親和母親,尤其是當我遇見母親的舊友,他們憶故人時唏噓而略帶尊敬的囗吻,與蘭娟身上沾染的語氣截然不同。

 我的叛逆很渺小,面上並沒有顯出什麽來,我只是延長了放學回家的時間,試圖回應一位男同學的情書。

 但當我揣著心跳想要與他牽手時,我發覺我有了心理障礙。

 因為自小撞見的、聽見的隱秘而不堪的聲響,我有些厭男。

 而更令人恐懼的是,我對一位頻頻接近我的女同學有了難以言明的好感。她留著男孩頭,瘦削而俊秀,像一株脆生生的小草,難以加諸性別於其中。與她的交往刺激蓋過了其他,牽手和親吻都似炸了幾百個戰場,令我來不及細想,既然我撞見的是肮髒的男人同女人,我卻為什麽未曾對女性產生抵觸的心理。

 大概是那一日蘭娟橫陳的身體足夠好,即使在凌亂的床褥間,也像一尊有著別樣美學的藝術品。

 蘭娟撞破我的事情並不意外,這原本便是我冒犯她的一部分,令我意外的是她的態度。

 那是我頭一回看見歇斯底裡的,幾欲發狂的蘭娟。

 她將我的夥伴趕了出去,擦著我的手將我拖到衛生間,拿起淋浴頭便開始衝我,衝刷我被人親吻過的嘴唇,和被撫摸過的胸部。

 我發育到一半的身形被水流印出來,像呼之欲出的反叛。

 蘭娟狠狠地抽了兩下鼻子,眼眶紅紅的,喉頭咽了又咽,最終才咬牙切齒地罵我:“變態!”

 我終於等到了和她宣戰的契機,我將舌底下醞釀了幾個月的話清晰而顫抖地說出來,我用大人獨有的輕蔑語氣質問她,你以為你不變態麽?你同那些男人搞來搞去,你不變態麽?

 你這樣的人,哪懂得什麽叫愛情,什麽叫自由而平等地吸引,什麽叫奔放而熱情的純粹。

 你只會攀高枝,搞爛人,你就是個——破鞋!

 我不大記得我當時這些話有沒有悉數破殼而出,我打了個冷戰,以至於錯過了蘭娟表情的變化。

 但我記得她將水管扔了,開到最大的水流在地上亂竄,將她也衝得濕了半邊。

 她靠在門框邊,點頭承認了:“我也是變態。”

 “我搞過你媽。”

 往前十幾年,往後十幾年,我再也沒有那樣如墜冰窟的時刻,哪怕我父母離世時也沒有。我的腦子裡卡了磁帶一樣播放這句話,並且電池十分充足。我那時候在想,這個“搞”是什麽意思?是我前邊說的,她搞男人的那樣搞,還是說,她在某些地方動了手腳,害死了蘭蘋?

 我寧願是她殺死了蘭蘋。

 那樣我的上下牙便不會抖得這麽厲害。

 但蘭娟沒有給我救命的機會,她仿佛是憋得夠久了,足足憋到我成為了半個大人,才開始對我說這段故事。

 我不想將“我母親”這個稱呼加入這段故事,請允許我稱她為蘭蘋。

 在蘭娟的故事裡,她和蘭蘋是一對同性戀人,相識於繪畫培訓班。起初只是老師同學生的關系,誰也未意識到不同尋常的情愫,待意識到時,已經一發不可收拾。

 她十分迷戀蘭蘋,迷戀到她的寡母都看出了貓膩,她母親算是明理的,隻前去給她辦理了停課,又同蘭蘋懇切地深談了一場,隨後安排她嫁給了故交的兒子張繼強。

 也許你們對於我用“明理”這個詞來形容蘭娟的母親會有些奇怪,但同性戀愛於九七年才實現了非罪化,在蘭蘋和蘭娟的當時,甚至我和女同學的當時,發生同性過界關系足以被判流氓罪。

 就連向來輕視我的蘭娟都發了大火,她的母親能夠和蘭蘋心平氣和地深談,已是十分不容易。

 她母親那時身體不好,隻憂心這一樣,蘭蘋亦有丈夫,有稚子,二人均不敢再叛逆什麽,她便匆匆地嫁了。

 蘭娟靠著牆,將牆也浸濕了,最後說,蘭蘋是一個十分謹慎的人,開車從來也平穩。

 當日究竟是不是自己令她分了心,才出的事?

 她問我,你和她母女連心,和她長得一個模樣,甚至同她一樣喜歡上了一個女人。你能不能告訴我,她那天,到底有沒有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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