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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哨兵不乖》第100章 驕傲
年邁的部下,大多已經失去了戰鬥的能力。頭狼更新換代,黑狼也從曾經的巔峰地位,變成了狼群中普通的一員。

 但是一整群狼中,也有它們的小團體,這些部下願意跟隨它。

 僅僅從雜亂的腳步聲,黑狼判斷出過來的人類並不是熟悉的那兩個。它第一個站起來,肩部明顯高於頸部,尖耳背立。

 曾經一根雜色毛都沒有的深灰色皮毛,現在已經摻雜了灰白色的毛發。曾經全黑的耳朵,尖端已經變白。只是深褐色的眼睛仍舊凶狠,代表它曾經的地位,曾經為狼群廝殺、擊退大型野獸的光榮。

 周圍那幾匹狼也跟著站了起來,即便它們已經進入了老年,但狼性仍在。

 “出來!”帶頭的流民朝小帳篷喊叫,“就是你們傷了我們的孩子?”

 帶頭的身後還有十幾個男人,都是近幾年加入營地的流民,並不知道周允和宋撿兩個人的歷史。“快出來!”

 可門簾一動,出來的卻不是人,而是一匹接近黑色的荒漠狼。

 所有人嚇得往後一退,早聽說新來的這兩個人是帶著狼的,卻沒想到是真的,但人類對野生動物的抵觸和排斥根深蒂固,哪怕張牧說了多次,是遠處的狼群保護了營地的安全,身為擁有智慧的人類,也很難去相信。

 是狼在保護營地嗎?不一定。營地裡幾乎每個男人都有了槍,只有槍才是真正的武器。

 “怎麽辦?”旁邊的人問帶頭的那個,“他們不在,只有狼。”

 “狼?就一匹狼,咱們還能怕它?他們把我兒子的鎖骨都打斷了!”帶頭人早有準備,從布袋裡掏出幾塊帶血的肉,扔了過去。

 黑狼嗅嗅,聞出了血腥味。它警惕地往前走,並沒有看地上的肉塊。

 它是自由的動物,從不習慣接受人類的投食。

 “媽的,竟然不上當。”帶頭的又扔了幾塊,每塊肉裡,都被塞了足夠分量的毒藥。這個世界上,動物早就不是威脅,人類用各種各樣的方式驅趕它們,用聲音,用子彈,用毒藥,它們永遠都是動物,不可能比得上人類的智慧。

 可是黑狼仍舊不為所動,反而對這些人類起了殺意。它皺起鼻子發出警告的聲響,因為他們靠得太近,已經進入了它規定的領地。

 帳簾再次一動,五匹灰白色的荒漠狼,跟隨它們曾經的頭狼,走了出來。但無論是它們乾枯的皮毛還是消瘦的臉型,都透露出它們已經年老的事實。

 無論它們曾經多麽強壯,現在的跑速也只能有當初的一半。

 “人不在?”帶頭的朝四處看看,“去!把他們的帳篷給我拆了!”

 身後的人剛要動,幾匹狼立刻朝他們露出尖牙。可這些人並不害怕,因為餓他們有武器。

 當他們再次靠近的那一刻,黑狼一個飛躍,撲到了帶頭的身上。

 張牧正在製作一個新的嬰兒搖籃,打算送給女兒做禮物。再有一個月,家裡就要增添新生命,可是他卻高興不起來。

 別人都說,小靈懷的像雙胞胎,恭喜他一下子要添兩個外孫。可是營地裡女人生孩子九死一生,生一個都要吃好大的苦頭,更別說生下兩個。

 以前不是沒有過,因為生了雙胞胎,孩子活了,孕婦卻失血死去,張牧不敢想象自己的女兒死在面前。

 唉,別想那麽多了……張牧給嬰兒搖籃雕刻上鷹的花紋,他希望將來孩子能像鷹,勇敢,自由,去看看別的地方,去看看沙漠之外,是不是還有城市。

 去看看沙漠之外,有沒有不再打仗的地方。

 可究竟哨兵向導們為什麽打仗、為了誰打仗,這些事,張牧永遠不清楚。

 突然,他聽到了槍響。

 槍聲嚇得他的馬全部驚慌,他趕緊衝出帳篷,將韁繩重新捆緊,再循著槍聲的方向,看向了營地邊緣。

 不知道為什麽,張牧隱隱約約覺得,可能是狼崽子的帳篷又出事了。

 “小藝!小藝!”張牧趕緊叫上了兒子,“快跟我出來,去外面看看!”

 張藝正在畫一幅人體骨架和血管圖,聽到父親的喊叫,他放下筆,跟著衝了出來。

 在沙漠裡,宋撿騰空躍起,撲上了一頭獵物。

 狼群狩獵的速度太快,他能聽見,卻跟不上。倒不是速度不行,自己是哨兵,被哥的精神力強化之後,完全可以跟上。

 只是思路跟不上,狼群太有智慧,什麽時候撲,什麽時候追,什麽時候埋伏,每一步都是計算好的。宋撿只能跟著哥,聽狼群的喘氣聲,聽哥的喘氣聲。

 更讓他想不到的是,狼群中的母狼,竟然是獵殺的主力軍。

 “哥!哥!”宋撿抱著一個活物,壓在沙面上,“我抓住了!”

 他剛才一直跟隨腳步聲奔跑,聽力及時捕捉到了異動,有個活物躲在沙丘的背面。他爬上沙丘,蒙著眼往下一撲,剛好撲倒,分毫不差。

 懷裡的動物正在踹他。

 周允從遠處跑回來,身後邊,狼群的圍獵已經結束了,一頭足夠大的雄鹿成為了它們的口糧。只是他沒想到,宋撿能跟上狼的速度,還能有收獲。

 他跑回來一看,宋撿側躺著,懷裡抱著一頭母鹿。

 “哥,這是什麽啊?這是鹿嗎?”宋撿在動物的頭頂瞎摸,摸到了類似鹿角的東西,“這個能吃嗎?”

 “是鹿。”周允拍打宋撿的手背,讓他放松些,否則這頭鹿就要被哨兵的力量勒死了。

 “真的是鹿啊?”宋撿摸著它的皮毛。

 “是鹿,但把它放了吧。”周允抽出短刀,在鹿角上刻了一個十字,“留下標記,證明這是你的獵物,但是要放了它。”

 李韓牽著馬跑過來,第一眼,看出這匹母鹿的肚子已經大了。“呦,它懷孕了?”

 懷孕了?宋撿的手趕緊再松松,想起了自己摸過的張靈的肚子。

 “是。”周允把它從宋撿手中接過來,拍拍它的屁股,母鹿還在驚慌之中,好像跑不動。

 宋撿沒聽到鹿跑遠。“哥,它怎麽不跑啊,我把它……弄傷了?”

 “不是,動物都很狡猾,它在找時機。”周允太清楚沙漠動物的習性,當狩獵者還未放松警惕的時候,它們絕不浪費體力。於是他背過身去,不到兩秒,母鹿就跑開了。

 速度非常快,立刻消失在沙丘之中。

 “它還沒到生產的日子,否則受到驚嚇,會提前生產,有時會生完了再跑。”周允看著遠處分食獵物的狼,“狼的食物一旦夠吃,不會額外獵殺,除非是報復。現在它們的食物已經夠了,不要殺掉別的動物,特別是正在懷孕的。”

 宋撿還想著剛才母鹿的氣味,非常特別,聞起來就很溫柔。“我沒有打算殺它啊……”

 “懷孕的動物,都必須放掉。”周允再一次說,“它們會帶來新生命,也會給沙漠帶來未來。”

 “我也想帶來新生命,可是我有小不點兒,我不行。”宋撿站了起來,望向血腥味飄來的方向,“哥,現在的頭狼在進食嗎?”

 李韓也看了過去。如此短的時間裡,獵物已經被拆開了。

 “它已經吃完了,不算饑餓。”周允看向他的狼,“公狼負責守護領地和打架,有時候,母狼群才是狩獵的重要殺手。狼群中,每一匹狼都有相應的工作,等它們吃飽,咱們繼續尋找地下水源。”

 宋撿點了點頭,乖乖地站在小狼哥的身後。“哥,那現在的頭狼,是不是把那匹黑色的狼打敗了,才成為了首領?”

 “必須要打敗,要爭鬥,要用牙齒和力量扯出血,才能證明高位狼的地位。”周允提起這些狼,像提起許久不見的老朋友,這些年,他根本不敢回憶它們,“現在這匹頭狼,就是在帳篷裡出生的,在你身邊長大的,但是它和人類接觸不多,所以野性更強。曾經的那匹頭狼,是它的父親。”

 “父親?”李韓感到好奇,“這不就是……大逆不道?”

 “狼群沒有大逆不道的概念,那是人類的想法。”周允告訴他,“狼就是狼,最厲害的狼才能帶領狼群,公狼只要能長大就會想要搶奪,沒有一匹狼心甘情願留在低位,它們會篡權,會打敗比自己地位更高的,但也會保護地位低的。而它的父親,不會因為自己的幼崽挑戰自己而憤怒,作為動物,它只會為幼崽的強壯感到驕傲。”

 宋撿靜靜地聽著,不由地翹起了嘴角。哥一定是狼群最大的驕傲。

 營地裡,已經一團亂,不知道放了多少槍。張藝和張牧各抱著一匹荒漠狼進了大帳篷,這兩匹狼的灰白色腹毛全部染紅了。

 “快!取子彈!”張牧急得滿身大汗,流民總有不長記性的,永遠不相信狼會守護營地。世界上什麽樣的人都有,作為領頭人,他也沒法統一大家的思想,更何況流民的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

 張藝滿胳膊都是沾了血的狼毛。“爸,我隻給人取過子彈,沒給狼取過啊,我不會啊!”

 “不會也得會!快啊!”張牧催促他,自己最害怕的事終於發生了,流民又傷了狼。

 “可是,可是……”張藝還在猶豫,自己是大夫,不是獸醫,更何況怎麽能知道狼的身體結構呢,萬一一刀下去劃傷重要內髒,那才叫完了。

 “別可是了,快取,就算只有百分之一的機會救活,也要救!”張牧在旁邊幫忙,已經拿來了推刀,把子彈孔附近的狼毛推掉。

 他又擦了擦汗,現在傷了兩匹,還有一匹黑色的狼跑走了,不知道受沒受傷,只希望這些狼千萬別有生命危險,否則……

 否則……

 否則長大了的狼崽子,一定會血洗營地。更何況,他還有一個哨兵宋撿。

 沙漠裡的夜晚,總是格外冷。宋撿躺在狼群的中間,心情不錯。他們在接近日落的時候發現了地下水的痕跡,是狼先發現了。後來哥用精神絲將自己的嗅覺強化,果真,從沙粒的縫隙間,宋撿聞出了下面有水源的味道。

 他像小狗,在沙子上嗅嗅嗅,最後高興地匯報,等待哥的獎賞。

 周允給的獎賞,就是用精神絲在他脖子上繞了幾圈。現在電擊項圈已經摘下,脖子又空了,那圈疤痕再一次暴露出來,證明宋撿小時候這裡一直系著麻繩,是被人牽著走。

 現在,周允用精神絲牽著他。

 “唉,沒有帳篷,可真夠難受的。”李韓用厚毯子裹住自己,旁邊兩條蛇纏都正起勁兒,“你們能不能把精神體收一收,它倆總是往我毯子裡鑽。”

 “小丟很乖的,小丟又不咬你。”宋撿靠在哥的胳膊上,摘掉了布條,可是眼睛沒有好轉的跡象,怕是槍傷太重了。

 現在使勁兒一癟肚子,還能覺出疼來。

 “真拿它們沒辦法……”李韓沒見過兩條雄蛇纏成這個樣子,“快睡吧,明早還要往營地趕呢,再趕回去,可能要到日落的時候。”

 “是啊,小靈姐要是知道我找到了地下水源,一定很高興,一定會給我一個小孩兒。”宋撿睡不著,鼻尖對著夜空,“哥,我現在眼前有星星嗎?”

 周允看著一片多雲的夜空,又看了看宋撿的眼睛。“有星星,很好看。”

 宋撿瞬間就笑了,仿佛眼睛已經看見,和哥一起欣賞著星空。這片星星,從來都是他們的。

 李韓轉了過去,背衝著兩個男人和兩條雄蛇。“嘔……晚飯吃得有點兒撐了。”

 作者有話要說:關於為什麽打仗還有基地世界觀的問題,需要到下一本《向導不哭》裡才有解釋。這一本算是隻接觸了一點。

 而這七年,狼群已經和人類不親近了,新頭狼和人類更不親密,它們只在營地遠處生活,除了在地下掩體裡,流民很少見到它們,所有不相信狼會保護營地。周允回來了,也把狼帶了回來,肯定有人會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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