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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哨兵不乖》第87章 歸來
沙漠中,一處地下掩體,重重的大門被裡面的人推開了。原本這裡不是戰區,不知道為什麽突然發起一場小規模的開火,周圍的流民隻好提前躲進掩體裡,暫時避一避。

 張牧帶著幾個人推開大門,轟炸聲終於停了。這些年,聯盟軍和野軍到處開戰,除了更南的地方,大部分沙漠都成了戰區。

 “讓大家夥都出來吧!”張牧對兒子說。

 已經長大的張藝,身高終於超過了父親,他率先牽出了自家的馬,再去通知流民現在安全了。如今的他,已經是流民營地裡的副手。

 “爸。”張藝看著雲,再來找張牧,“最近沒有狂風暴的跡象,這一次扎營,咱們可以扎久一點。”

 “希望吧,最好再找個有水的地方,讓你姐姐把孩子生下來。”張牧說,腰上仍舊別著一把槍。

 他們的馬突然打起了響鼻,不安地踩起前蹄。

 “怎麽了?怎麽了!”張藝先安撫馬,馬如果受到驚嚇,容易掙斷韁繩。

 張牧暫時沒搞懂馬的情緒,但看到了什麽。

 不遠處,出現了一個人。

 不是,是兩個。一個人抱著另外一個人。

 張牧和張藝首先注意到的,是他的軍裝。他穿軍裝製服,戴著軍帽,抱著的那一個,是穿荒漠迷彩服。

 這兩個人是哨兵和向導,他們的出現,意味著戰區就在附近,絕對不是什麽好事。

 “爸,怎麽辦?”張藝不自覺地摸到了自己的槍。他也學會了開槍,學會了用武器保護家人。姐姐再有一個月就要生產,他不能讓營地在這個時間出任何變動。

 “再觀察觀察。”張牧緊盯那兩個人不放,“或許他們不是過來找咱們的,要是他們打算傷害咱們,就開槍,別驚動你姐。”

 父子倆先通知流民不要上來,再留在出口處,繼續觀察那兩個人。

 那個人走得很慢,很慢,很慢,像是累極了,卻一步一步朝著這邊走,絲毫沒有打算放棄的趨勢。

 “他們過來了。”張藝很警惕。這些年,因為哨兵們的戰爭,不少流民死在了戰火裡。

 張牧也拿出了槍,不希望他們再靠近了。他和兒子的手槍同時對準了外來的向導,那個哨兵像是沒有意識了,被抱著,身體軟塌塌的,沒有動靜。

 “再靠近就開槍。”張牧也是迫不得已,他們太害怕哨兵了,一個體能優越的哨兵能殺光營地裡所有的男人。

 為了大家夥都能活下去,他不得不防范。

 “等等!”突然,張牧改變了主意,他的槍慢慢放下來。

 有狼,狼群跟在那個人後面。

 這些年,荒漠狼群一直跟隨營地移動,除了一起共享地下掩體,很少有接觸的機會。他已經很少見到狼群和人類親近了。

 那個向導帶著狼過來,他步步靠近,走到離張牧還剩下十幾米的地方,一下子支撐不住,向前倒下了。

 他懷裡的人,也重重地摔在沙面上。

 狼群跟隨著他,不散。

 “過去看看。”張牧對兒子說。

 張藝仍舊把手指放在扳機上,跟著父親過去查看。沙面上躺著兩個人,因為是夜裡,月色下只能看出兩個人的衣服,看不出別的來。

 狼群不肯散去,就在他們十幾米之外徘徊。

 “他們是什麽人?”張藝問,為了能看清楚,他不得不蹲下。

 “小心。”張牧聞出了好大的血腥味。他也蹲下來,撥開了那個哨兵的頭髮。

 這個人可能快要死了,體溫很低。他又看了看那個向導,這個人應該是沒事的,他的體溫正常。

 “這個人……”張藝捧起了哨兵的臉,看了又看,突然和記憶裡的某個人對上號,“爸,你看這個人長得像不像宋撿?”

 宋撿?張牧的手一顫。

 他已經好久沒有聽到過這個孩子的名字了。

 仿佛是上輩子發生的事一樣。

 因為狼崽子殺了樊宇,兩個孩子離開了營地,沒過多久,他們的狼和小黑馬就都跑回來了。張牧當時就明白了一切,狼崽子和宋撿這是遭到禍。

 很有可能,兩個人已經不在了。否則狼和馬不會跑回來。

 會是宋撿嗎?他趕緊捧起那個哨兵的臉來看,看他的眉骨、小巧的鼻子、帶血的下巴……猛然間,他認出一點,又撥開了哨兵的頭髮,使勁兒地看。

 再去看那個向導的臉。

 這雙閉著的眼睛,這個鼻梁骨,這個嘴角……張牧仔細地看了又看,直到幾匹狼湊了過來。

 它們用鼻子,觸碰這個昏迷的向導。

 張牧一下瞪大了眼睛,是他們,是他們,是那年離開了營地的狼崽子和小瞎子。是狼把他們又帶回來了。

 可濃重的血腥味又提醒了張牧,兩個人中有一個深受重傷。

 “快!準備手術!”張牧指向旁邊的沙丘,“就在這裡扎一個帳篷!快!”

 張藝立刻跑向了地下掩體,去叫張靈。

 宋撿感覺自己飄在一個地方。

 他看看腳下,知道這裡是哥的精神圖景。

 他的意識很模糊,並且知道自己快要死了。哥在自己最後的時間裡,把自己拉進了他的精神圖景。

 這是哥最在意的地方。宋撿沒有目標地飄蕩,他已經發不出聲音,像是被一陣風吹著走。

 巨大的沙漠基地,數不清的房間,宋撿又一次在這裡迷了路。

 只不過這一次,沒有哥的精神體,也沒有自己的精神體,這裡只有一個快要死掉的自己的殘存意識。

 宋撿飄著,根本沒有任何反應,也沒有任何想法,他只是飄蕩,生命的最後時刻,躲在了哥的避風港裡。

 不知道飄了多久,宋撿飄進了一間小房間。

 不同於別處的金屬,這裡,他看到了一地的黃沙。

 黃沙的中心,有一個小帳篷。宋撿的第一反應是,自己精神圖景裡的那個小帳篷,顏色果然不對。

 他飄到了哥精神圖景裡最隱秘的地方。在這裡,藏著哥最大的秘密。

 來自沙漠的秘密。

 關於自己的秘密。

 小帳篷非常小,但是裡面的東西很多。有厚毯子,厚毯子也和自己想象中的那一條不一樣。還有水壺、木架子、木棍棍……外面生著篝火。

 火旁邊,有一把短刀。

 是這裡了,宋撿有了回家的感覺。他再也不想飄走,隻想停在這裡。

 這才是他真正的家,他長大的地方。如果自己真的要離開這個世界,他希望最後的時刻,能躲在這裡。

 自己還是很怕死的,在這裡,就沒那麽怕了。

 周允慢慢地睜開眼睛,最先看到的,是幾盞煤油燈。他的腦袋非常疼,從沒有過的疼和眩暈。

 他不知道這裡是哪裡,只是一陣劇烈的心痛,讓他想起了昏迷前的一切。

 撿要死了。

 宋撿中彈後,自己的精神絲失控了,傷害了戰場上的哨兵,一下子擊穿了許多名哨兵的精神壁。他們陷入昏迷,自己抱著宋撿,跟在了狼群後面。

 他不知道狼群要把自己帶到哪裡。

 他隻想跟著它們。

 撿要是死了,自己就陪著撿的屍體,去沙漠的最深處,再也不出來。他們終於可以一起躺在沙丘裡,等待一場大風,為他們蓋上沙子做的被子,一起埋葬。

 最後一刻,自己會在精神圖景的最深處擁抱他。

 再也沒有什麽能分開他們了。

 可是現在,這裡是什麽地方?周允捂著太陽穴坐起來,想要去找宋撿。他要帶著撿離開人群,這輩子都不用再見人了。

 “你醒了!”張牧剛好進來送水,看到狼崽子坐起來了。

 他長大了,真的長大了,比離開那年還要高不少,身體強壯,肩膀更寬。

 只是剪短了頭髮,穿上了人類的軍裝製服,一時之間沒認出來。

 周允看著張牧,花了好一陣才認出來。自從覺醒之後,他逼自己忘掉沙漠的生活,否則那些美好的記憶會活活逼瘋自己。

 “宋撿……宋撿。”可周允沒有力氣去和張牧打招呼,他從床上翻下來,過度使用精神力,大腦快要疼穿。

 “正在取子彈。”張牧把他扶起來,還以為兩個孩子已經命喪沙漠,沒想到還有再見面的一天。

 小瞎子成了哨兵,狼崽子竟然變成了向導。

 “誰?”周允還站不穩,只能抓住張牧的衣領,“誰……在取子彈?”

 “你先喝口水。”張牧把水遞給他,“是張藝,你還記得吧?你現在有人類的名字了嗎?”

 張藝?周允輕微地搖搖頭,腦袋裡劇烈疼痛。“周……周允。”

 “周允……周允……你不記得小藝了?你可真是狼崽子,說忘就忘。”張牧笑著說,“小藝是我兒子啊,比宋撿年齡還小。你們離開營地那年,他也是個小孩兒,發現你們偷偷走了,他還哭了好久呢,說已經和宋撿約定好了,下一次轉移,要用家裡的木板車拉他。”

 周允還是搖搖頭,那些記憶,他這些年都不敢想。

 他的帳篷,他的營地,他的小狗,伴隨著自己的覺醒,全部消失了。

 “幾年前,我妻子死於闌尾炎。”張牧坐了下來,“聽別人說,那其實只是一種小毛病,只要可以開刀動手術,就能活下來……從那以後,小藝就變了,他很少再胡鬧,一夜之間變成了一個大孩子,學看天氣,學開槍,還在各個營地裡行走,學習開刀的方法。”

 “我去看看。”周允誰都不相信,他必須要看到。

 “就在隔壁的帳篷裡。可是你不要去,不要打擾他們的手術!他們剛剛給帳篷裡消過毒。”張牧知道攔不住他,從小,狼崽子就隻記掛宋撿。

 手術?消毒?周允扶著帳篷的簾子才站住,能看出來,這裡的一切都是臨時搭建的。和張牧曾經漂亮寬敞的大帳篷相比,太小,也太簡陋。

 他扶著往外走,許許多多的流民就在外面的沙面上休息,蓋著毯子,沒有搭建帳篷,可能是馬上還要轉移。

 不遠處,還有一個帳篷,裡面一定點了許多的煤油燈,才能在沙漠的夜晚中,那樣明亮。

 看慣了移動基地的燈光,這點亮度在周允的眼睛裡已經不足為奇,可是仍舊可以震懾野獸。

 狼群不敢過來。

 周允走向黑暗那邊,外套掉在了地上。

 他走向了狼,他的狼。

 狼群已經換了頭狼,頭狼還是一匹黑色的公狼。大批灰色、白色、岩石色的母狼聚集在旁邊。

 周允用兩條腿朝那邊行走,他開始脫衣服。

 先是領帶。

 黑色的領帶終於摘下來了,像摘掉了一條枷鎖。然後是黑色的襯衫,上面已經沾上了宋撿的血。

 赤裸的上身被剝出來,周允摔倒了,他跪在沙面上,動手解他的皮帶。

 不要衣服,他不想要衣服。

 皮帶、褲子、高筒的軍靴……一件又一件屬於人類的裝備被取下,周允像一條蛻皮的蛇,蛻掉了這些年的裝備。他又脫光了自己,變回了一頭自然的野獸,他重新四肢著地,狼一樣走向了狼群。

 狼群在躁動,它們在緊張,不安,也在期待。

 周允越靠近,越能感覺到血液的沸騰。很多狼都是小狼,不熟悉他的樣貌,也不熟悉他的氣味。它們充滿敵意,直到一匹黑色的公狼從狼群中出來。

 它在人類周圍警惕地繞圈,不斷地嗅,鼻尖輕觸沙面,感受人類的震動。

 野生動物永遠不會一下相信人類。

 周允卻認出了它。

 當他的鼻子和狼的鼻子終於碰到一起,公狼一下聞出了他的氣味。它瞬間跑遠,又跑回來,是興奮,再將前肢搭在人類的肩上,尾巴擺動。

 周允用臉摩擦它的臉和耳朵,閉著眼睛,聞狼皮毛上的味道。

 黑狼朝他張開嘴,上牙齦少了一顆尖牙。

 這是七年前的頭狼。

 它第一個聽出了周允的叫聲,第一個接受了周允,再一次接受了狼群養大的男孩兒。它昂起尖嘴,對著月亮長叫,狼群一匹一匹開始響應,在荒漠的夜晚裡,重新聚集。

 周允被十幾匹認出他的狼包圍,他們相互抱住,摩擦,舔舐口腔。狼群更新迭代,有的狼死去,有的狼新生,但總有認出他的,前來迎接。

 狼永遠不會拋棄同伴。

 周允的嘴唇動了動,他太久沒有對著月亮叫,幾乎忘記了這種感覺。他的兩隻手,全部插進了沙面裡,緊緊地抓著兩把冰涼的沙子,在前胸和胳膊上摩擦,弄得自己渾身都是,再抓起沙子,吞吃幾口。

 沙子,沙子。

 留下自己的氣味,沾染狼群的氣味。

 終於,他開始對著月亮長嗥,聲音時高時低,看向了久違的星空。

 整群荒漠狼在人類的營地不遠處,用叫聲相互呼喚,歡迎同伴的歸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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