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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哨兵不乖》第106章 仇恨
沙漠裡沒有燈光的地方是完全黑暗的,黑得可怕,連風聲都像哀嚎,能割裂人的耳朵。天空很大,卻只有月亮和星星。

 可現在這些黑,對宋撿來說毫無意義,他本身就看不見了。

 但嗅覺、觸覺、聽覺合在一起,又讓他看見了。

 沙地在晚上很涼,曾經他也以為自己要死在被扔掉的第一個夜晚。這麽冷的沙子,根本不能睡,那年自己還很小,又很瘦弱,跟著爸媽吃不上什麽好東西,沒有毯子,要是在沙漠裡孤孤單單睡上一晚,第二天張牧找到自己時,絕對是一具已經凍得硬邦邦的屍體。

 再也不會出聲的小屍體。

 可是小狼哥過來了,他挨著自己睡,又帶來了狼和土豆。厚密的狼毛才是世界上最暖和的毯子,將自己包圍住,保護著身體的熱量。

 從那一刻起,宋撿開始習慣狼的氣味,習慣在睡覺的時候,攥著另外一個人的手指頭,或者長頭髮。

 沙漠的風那一晚上也格外熱,放過了自己,展現了難得的溫柔。

 現在,狼看不見了。

 還有另外幾匹受了傷,生死未卜。它們做錯了什麽?它們只是在保護領地,是那些人擅闖進去,是他們錯了。

 宋撿眼目中是一片漆黑,雙腿卻像動物一樣奔跑,覺醒成為哨兵的身體是那麽善於奔跑,步子跨大,雙臂交替擺弄,呼吸也再加快。在奔跑中,宋撿的血液仿佛被加熱了,快要沸騰出來,這種沸騰感又加重了他的暴躁和破壞欲。

 他已經不用再停下來聞了,鼻子隨意捕捉到空氣裡的氣味,終於越來越近,越來越近。

 他就要找到他們了,哨兵天生保護向導,向導難過,所以他們一個都跑不掉。

 空曠沙漠的某一處,有十幾個小帳篷扎在這裡,像是一個小小的營地。而這些帳篷一看就是短暫使用的,並沒有在沙子裡打樁埋固定釘,明天就要搬走。

 篝火燃了幾十堆,將這些小帳篷圍了起來。

 “媽的。”十幾個男人圍著篝火取暖,一個個都在抱不平,“不就是他媽的殺了幾個畜生,張牧竟然把咱們趕出來……”

 “噓!”其中一個男人豎起了耳朵,聽火堆外的動靜,這是他們第一次在荒漠裡獨自過夜,沒有了大營地的保護,危險隨時都有可能發生,“都小心點兒,仔細聽著外面的動靜!”

 “這麽多火了,沒有野獸敢過來!”這時候說話的那個人,就是帶頭去找狼報仇的那個男人,他削著木棍武器,身上還有一把槍,對武器的使用又十分嫻熟,所以並不懼怕那些野獸。

 他唯一憎恨的,是張牧。

 “不就是殺了幾匹狼嘛,張牧憑什麽趕走咱們?”帶頭的人還是不服,“我兒子骨頭都斷了,沒把那兩個人殺了就算他們走運!”

 “大哥,你就別想這個了,張牧說過,他們裡其中一個是哨兵!”旁邊的人縮縮脖子,用外套裹緊自己,“哨兵……和咱們不一樣,據說可厲害了。”

 “狗屁!”那人啐了一口,“再厲害也是人,你沒聽他們說嘛,那人救回來的時候,肚子裡都快打爛了,還是張藝給他做的手術。哨兵再厲害也是人,我就不信了,對著他腦袋來一槍,他還能活怎麽著!”

 旁邊幾個男的,聽完了都笑了笑。這倒是真的,再厲害的人也是人,打中重要部位,照樣死翹翹。

 “你們說,張牧憑什麽那麽向著他們啊?”有人不明白了,“咱們也為營地裡做過貢獻,又是壯年,那兩個稀裡糊塗地住進營地裡,也不知道打哪裡來的……”

 旁邊的烤著火說:“張牧還說他們是從小就在營地裡的呢。”

 “聽他瞎掰,營地裡好些人都說沒見過。”帶頭的又說,“以前沒有他們的時候,營地周邊也見不著狼。他們一來,狼群就回來了。咱們都有孩子,營地裡有那麽多孩子呢,萬一哪天出事,他張牧能負責嗎?我看啊,就等他女兒生完,孩子讓狼給叼走他才知道哭!”

 “對對對,讓他哭死吧,哭死就該後悔沒殺狼。不過看他女兒那個樣,能不能生下來還不好說呢,到時候一屍三命,他還能活?”

 “他死了,他女婿還能當領頭人呢,一家子把好處都佔盡了!要我說,咱們就該找找外人,把張牧給反了……”帶頭的那個嘖嘖幾聲,突然,那一圈篝火外面,有了不一樣的動靜。

 “什麽、什麽聲音?”有人坐不住了,“大哥,咱們快回帳篷吧,別在外面出聲。明天天亮趕緊趕路,爭取中午到南邊的營地。”

 “怕什麽?咱們有槍。”旁邊的男人亮出武器,誰都想趕緊趕路,可是夜裡摸黑趕路死得更快,“槍才是沙漠裡的老大,再厲害的野獸能頂得住幾槍?那帳篷裡的黑狼,不也是對著臉開了兩槍之後跑了嘛……不過,張牧說這些年都是狼在保護營地,你們信嗎?”

 帶頭的也站了起來,時刻關注黑夜。“傻逼才信,營地邊緣點那麽多火,野獸根本不敢過來,誰看見狼保護營地了?誰他媽都沒看見……”一片巨大的黑影從篝火外躥出來,一下子,撲到了帶頭的身上。

 “啊!”帶頭的慘叫一聲,驚醒了帳篷裡休息的人,而在他身上趴著的,是一頭巨大的鬣狗。它身上還有食腐動物特有的臭味,頸部有著不同於其他野獸的長鬃毛,寬短的頭部比人的頭還要大,哈喇子流到了男人的臉上。

 周圍立刻響起了狗叫聲,為了防止野獸撲襲,他們也養了獵狗。可是他們養的獵狗和鬣狗一比較,足足小了一半。

 名稱上的一字之差,根本無法抗衡。

 而在黑暗的環境裡,鬣狗皮毛上不規則的黑褐色斑點就是最好的偽裝。

 “上!上啊!”其他的人解開了獵狗的繩索,獵狗奔向主人,卻被另外一個方向撲出來的鬣狗一口卷住,拖進了篝火外的黑暗之中。而更多的腳步聲這時候才讓人類聽見,在他們自以為安全的火圈之外,在他們聊天的空閑時,早已圍上來一大群。數不清的眼睛在亮,聽不懂的叫聲在互相傳遞信息,等待一頓飽餐。

 這才是真的黑夜,荒漠裡的夜行動物。

 這些人愣住幾秒才想起拿槍,可地上的人已經被鬣狗拖了出去,轉眼就沒了蹤影,連慘叫聲都沒有。野獸殺人就是這麽快,不留情,轉瞬之間,人已經沒了。不相信夜晚危險的人,終究會被夜晚吞噬。

 帳篷裡的女人和小孩兒控制不住地尖叫起來,不敢出來,男人們不知道該防著哪一個方向更好,整整一圈全是鬣狗的影子。它們也不著急再進攻了,舔著嘴角的血,在營地旁邊快速地跑,身影閃一下、閃一下,和獵物打一場消耗戰。

 它們不是要吃一個,而是要所有,食物難尋,人類的屍體即便腐爛,它們也能吃到骨頭都不剩下。

 “快開槍!快開槍!”剛才還談笑風生的十幾個人全部拿出了槍,可是又跟不上鬣狗移動的速度,又沒法盲目開槍。這些野獸在耍他們,等待他們把子彈放空,再一網打盡。

 這時,又一個影子撲了出來,速度更快。

 所有的人瞬間嚇得忘記了開槍,因為這個和鬣狗撲在一起的,明顯不是野獸,他是一個人,有人類的四肢、身體、腦袋,但是卻落在了鬣狗群的手裡。

 等待他的,只有變成四分五裂的屍體這一個結局,鬣狗會掏空他的肚子,把腸子都扯出來。人和野獸滾在一起,還不是一頭野獸,每一頭鬣狗都參與了圍剿。

 可是轉瞬之間,所有人都聽到了鬣狗的哀嚎。

 宋撿殺瘋了。

 他都不知道碰上的是什麽東西,只知道阻礙自己尋仇的一律處理掉。有牙齒咬在他身上,那就打碎,有活物撲在自己身上,那就踹碎。身體上的重量越來越多,宋撿扛起咬住自己肩膀不放的活物往前一摔,重量立刻沒了,隨即他聽到野獸圍著他亂轉,發出不敢靠近的嗚嗚聲。

 手指攢撚,靈敏的觸覺給了他一些提示,這是野獸的皮毛。

 血的氣味再一次撲來,比剛才濃烈許多。又有野獸咬住了他的腿,試圖將他扳倒再往外拖拽,宋撿循著它們的氣味,將它的鬃毛抓住,直接將它提了起來。

 再往遠處一扔。

 在一個狂化的哨兵面前,這些都已經不算什麽了,沒有疼痛,沒有力量級,有的只是清除一切的念頭。

 鬣狗群立刻散開,察覺到不佔上風暫時放棄了進攻,可它們的舌頭已經嘗到了血,不會輕易放棄。篝火圈裡的男人們看著一個人從獸群裡站起來,剛準備松一口氣,那個人卻慢慢地轉了過來。

 風沙變大了,篝火也被吹得東倒西歪,帳簾開始翻動,頭頂上的月亮也被雲彩遮住。

 其中有一堆篝火,竟然直接被吹滅了,一下子,沙面上暗了一快。空氣裡彌漫著木料燒焦的難聞氣味。

 “你是什麽人!”男人們舉著火把,提防著人,也提防著野獸,這個人既然能在力量上戰勝鬣狗群,那他一定更危險。

 那個人已經站在他們面前了,風再次變大,吹動了他眼睛上蒙著的黑布。黑色的布條在半空飄動,蒙住一個人的雙眼,像一面戰旗。

 “為什麽?”宋撿往前一步,手放開,裡面還攥著一把鬣狗的鬃毛,他不知道是替自己問,還是替小狼哥問,還是……替已經失明、可能活不到明天的狼在問。

 為什麽?為什麽世界對他們沒有公正?宋撿的身體再一次進入了前所未有的敏感,周遭變成了可以分析的感官信息,原來,一個狂化的哨兵,可以這樣強悍。

 “什麽為什麽?”那些人怕得發抖,這人的肩頭已經被鬣狗咬傷,可是卻像毫無感覺,“你到底是什麽人!”

 宋撿沒有回答,只是又來了一陣風,將他蒙住眼睛的布條,輕輕地吹掉了。像揭開了一個秘密。

 全黑的眼睛,真的比任何野獸都要凶狠。他看不見,卻精準地朝著其中一個人撲過去。

 “開槍!”男人們喊起來。

 一聲槍響。

 宋撿的身體一偏,提前預知,躲過了流民的自製子彈。這些槍和移動基地的金屬機槍相比,差得太遠了。

 作者有話要說:撿撿:繼續衝鴨!還有誰!還有誰!

 狼允:逮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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