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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哨兵不乖》第31章 狼的報復
狼養大了少年,但是狼也不驚訝他的行為。

 只要是公狼,就會挑戰頭狼,會想要權威,地位,食物,交配……這是公狼的天性,不是對群體的背叛。

 頭狼是最佔優勢主導地位的狼,強壯又精明,當少年靠近時,它將上身挺高,四條有力的腿伸直。乍一看,每一匹狼都長得一樣,但其實每一匹都不相同。

 神態也是。

 頭狼的神態堅定,耳朵直立向前,它接受任何一匹公狼的挑戰,用實力向狼群證明,它是最有能力保護群體的公狼。

 少年繼續靠近,它將尾部抬高,微微的向上卷曲。狼的尾巴並不靈活,但也不是無法甩動。

 少年全身伏低,呼出熱氣對地面低吼。吼聲通過沙子傳遞過去,頭狼的耳朵由豎直變為平伸。

 深灰色的背毛也豎起,像純黑色。頭狼的嘴部開始皺,露出了白森森的尖牙,弓著背部,粗大的尾巴也變為平伸。

 這種反應少年再熟悉不過,頭狼已經開始憤怒。

 一匹正處於巔峰年齡的荒漠狼和一個即將成年的少年,同時朝對方衝了過去。

 他們立刻打成一團。這一架,少年必須打,他知道自己不是狼,但狼群把他當作同類,自己出事,狼群一定會報復。可宋撿只是被狼群接受的弱小動物,宋撿出了事,狼群不會管。

 因為每一次攻擊都有代價,人類的槍越來越多,狼群也會考慮得失。這是動物性的冷靜,也是一種殘酷。如果自己想要狼群的力量,就必須讓它們看到自己的力量。

 成為更強的狼,才能號令狼群。

 他的打架方式完全是從野獸身上學來的。他會用牙齒去撕咬,也會防止被狼的尖嘴咬到喉嚨。畢竟他沒有皮毛,隨便一撕扯就是一道傷口。

 再使勁兒撕扯,頭狼絕對有能力將他開膛破肚。所以他的身體蜷縮,絕對不展開腹部給頭狼留下機會。

 而他的那點咬合力,在狼的皮毛和肌肉之下毫無優勢。唯一能用的,就是人類靈活的躲避和有力的拳頭。

 地面卷起了黃沙,狼群圍著他們打轉。

 頭狼的體型非常大,遠遠大於家狗,頸部也很粗,毛發濃厚。少年挑戰過很多匹高位狼,會想盡辦法到狼背後勒住它們的脖子,但是這一招明顯對頭狼沒用。

 它比別的狼強壯,也更聰明狡猾,瞬間識破了少年的小伎倆。回頭就是一口。

 少年的手臂上立刻多了數道劃痕,全是牙齒滑過劃破的。

 狼的後肢也很發達,會像馬那樣蹬沙子,踹向少年的腹部。少年躲開了,如果沒躲開,很可能造成腹部撕傷。

 他找準了時機,衝頭狼揮出了拳頭。

 一記右拳砸在了頭狼的嘴上。

 少年拎起拳頭,繼續猛擊。

 這一場搏鬥,持續了十幾分鍾。

 直到頭狼和少年精疲力盡,都帶著傷,帶著血,可少年仍舊沒有贏。

 到底人和野獸還是有區別,在赤手空拳的接觸中,人類不佔優勢,特別是還沒有成年的少年,如果再等幾年,他的肌肉和體型變得更大,或許才有勝算。可頭狼頭部的傷,被打掉的一顆牙齒,也證明了少年的實力。

 為守住頭領的位置和保護狼群受傷,是一匹公狼的最高榮譽。當頭狼對著月亮長嗥時,少年抬起一條淋血的小臂,也看向了月亮。

 他無法擺脫狼的習性,仍舊會對著白色的月光嗥叫。

 他成為了新的一匹次頭狼。

 在他身邊,是幾十匹身體蜷縮的荒漠狼,它們的尾巴夾在胯部兩側,對著月亮低嚎,再將尖尖的頭部埋進前肢彎,表示低位狼的臣服,承認了少年的地位。

 少年重新穿好衣服,戴好了他的武器,帶著幾十匹聽從他召喚的荒漠狼,朝被燒焦的小帳篷跑去。

 他現在有了聽從自己安排的狼,要弄清楚帳篷為什麽會著火。

 為什麽偏偏是自己和宋撿的帳篷著火?為什麽地上會有煤油燈?

 他帶著狼去聞燒焦的布,聞燒成了卷的毯子。還有那根來不及拿走的木棍。

 所有的東西都有十字劃痕,但它們都燒焦了。

 狼開始到處亂嗅,不停地打著噴嚏,靈敏的鼻腔被焦味刺激到。少年也低伏在灰燼裡聞,頭髮因為打架,散開了一半。當有些狼不耐煩時,他會咬它們的耳朵,作為懲罰和威懾。

 第一次,少年嘗到了領袖的意味。

 他又帶狼群去馬栓的地方,這裡是唯一沒有被燒到的。狼群圍著栓過馬的柱子亂轉,突然,一匹接一匹地抬起頭來,朝天空望去。

 它們在聞。

 等狼群朝隔壁營地奔跑時,少年擦了一把血,跟上。

 張牧牽著營地的獵狗,正在和隔壁營地的領頭人交涉。“請你給我們一個說法吧。”

 隔壁的領頭人看了看張牧,又看了看跟他一起來的副手們。“你確定嗎?確定不是因為水源的位置,來找我們麻煩?”

 “我們是講道理的,要找麻煩,為什麽要燒掉一個孩子的帳篷?”張牧拿著一塊布料,“這是帳篷剩下的,你自己聞,是不是煤油味?我們的狗也往你的營地跑,放火的人就在你們裡面。敢不敢讓我們進去找?”

 隔壁領頭人拿起那塊布,稍稍一聞,確實是煤油的氣味。能當頭領位置的人都講道理公正,不會為了保全營地裡幾個流民,犧牲掉大部分人的利益。“好吧,我同意你們帶獵狗進去找,不過……”

 “老大!”隔壁的流民跑出來一大群,“狼!好多狼……好多狼衝進來了!”

 “什麽?”張牧舉起火把。

 幾十匹毛色灰白的狼,已經衝進了隔壁的營地裡。

 “通知大家夥準備開槍!”隔壁營地的領頭人拔著槍往回跑,卻被張牧和副手們一把摁住。

 “不能開槍!”張牧死死摁住他的手,不用猜也知道,絕對是狼崽子帶著狼過去了,“不能開!讓我們帶人過去!”

 少年跟著狼跑,穿過了細水流和隔壁營地的邊界線。在狼群中,他的身影也變成了一匹狼,奔向獵物,披著一條胳膊的鮮紅。

 他是用四肢奔跑的,完全融在野獸之中,不仔細看根本無法區分。

 狼群帶他穿過許許多多的帳篷,耳邊是隔壁營地的尖叫,人類四散奔逃,從少年的眼角視線滑出去。這些人都不是目標。

 直到狼群停在一間帳篷的門口。

 出來一個帶槍的男人。

 少年認出他來,是那天賣給自己馬的那一個。

 馬販子直接朝夜空開了一槍,一聲響後,所有的狼不再前進,隻圍著帳篷暴躁轉圈。它們齜出了牙,前爪的指甲插在沙面裡。

 “再過來我就開槍了!”馬販子在篝火的光裡,認出了這個少年。

 “為什麽要燒我的家?”少年還沒有站起來,野獸似的,低伏前身。他帶著狼靠近,慢慢才直起身,同樣習慣齜牙。

 再怎麽裝作人類,一旦領地和宋撿受到侵犯,他就會變回狼的習性。

 “為什麽!”少年一步步靠近。他真的不懂這個人為什麽要傷害宋撿,燒掉他們的家。他們沒有傷害過賣馬的男人。

 “我不知道你說什麽!滾!”馬販子拿槍對準了少年,小臂上纏著一圈紗布,像是被什麽野獸咬傷過。

 “你為什麽要燒死我的宋撿?”少年拿出腰上的槍,第一次,用槍口對準了人類。

 可他的槍口是顫抖的,和馬販子不一樣。他從來不想殺人,隻想保護狼群和家,但沒有用。

 “為什麽要燒死他?”少年帶著狼往前,狼群出於對槍的恐懼發出低吼聲,在次頭狼的帶領下迂回徘徊。

 “不是我要燒死他!讓你的狼滾!”馬販子又朝夜空開了幾槍,這一下,所有的狼都嚇得一震。

 野獸對人類的火力力量,始終恐懼。

 但立刻,荒漠狼又嗅出了什麽,朝另外一個方向奔跑。少年記住了馬販子的臉,他相信自己的狼不會出錯,一定還有別的共犯。這一次,跑了很久,跑到有流民對他的狼群開槍。

 一片混亂,到處都在叫喊。

 少年跟著狼跑到了隔壁營地的邊緣,水流那一邊,有兩個人在奔跑。

 他現在是次頭狼了,完全可以用嚎叫聲命令群狼追過去,只需要幾分鍾,逃跑的人就會死在狼嘴裡,被撕成一片一片。

 可是這一回,少年沒有猶豫,他被差點失去宋撿的恐懼淹沒,對著兩個不斷移動的人影,對準腿,開了一槍。

 張牧帶著許多獵狗,追到這裡的時候,就看到那兩個人影倒下了。

 “放下槍!誰都不許動!”他在幾十米外朝狼崽子喊,只希望現在還來得及。

 隔壁營地的獵手也趕到了,幾十個男人拿起長筒槍,對準了夜裡發綠的眼睛。

 少年從這片綠色眼睛的包圍中走出來,把槍扔在了地上。“不要殺我的狼,如果你們殺了,我一定報復。”

 張牧對所有人做出手勢,希望他們能把槍放下。“別衝動,這些不是整個狼群的數量,你們殺了其中一匹,就惹怒了狼群……我來處理,如果是我營地裡的人犯罪,會給你們一個交代!”

 幾分鍾的僵持,所有的槍才收回去。

 宋撿醒了。即便喝了草藥,他還是突然醒了。羅小蘭怕他害怕又無聊,給他一筐野草絲,讓他編著玩兒。宋撿不知道哥去哪裡了,編頭繩等著他回來,突然,手裡的野草絲沒了,宋撿急得一抓,抓到了一個人。

 “你真的看不見我啊?”張藝偷偷溜出隔間來找宋撿玩兒,他總不相信宋撿的眼睛有問題,但現在相信了。

 “你看見我哥了嗎?”宋撿趕緊收回手,“你把頭繩還我,我哥可凶了,你別想欺負我。”

 “我沒欺負啊……我想和你玩兒。”張藝把野草絲還回去,“小撿哥你也和我玩兒吧,我姐姐總嫌我淘氣。”

 宋撿根本不想理他,專心地編繩子,睜著沒什麽用的大眼睛。右手腕上,拴著一顆狼牙。

 張藝見他不理自己,打開裝零食的小布口袋,拿了一顆奶酪乾塞到宋撿嘴裡。“你吃,這是我最喜歡吃的,我說對不起,不是故意嚇唬你……我真以為你看得見我。”

 “這是什麽啊?”宋撿咂咂嘴,沒吃過的味道。

 “這是奶做的。”張藝又給他一顆,“你的手還疼不疼?我家好多藥,我給你拿。”

 宋撿搖搖頭,剛把奶酪乾嚼嚼,聽到了熟悉的腳步聲。

 “哥?”宋撿摸著旁邊的家具站了起來,乖乖等著小狼哥進來摸他。

 少年進帳篷了,看到張藝,眉頭一皺。“你在做什麽?”

 張藝可害怕宋撿的哥,剛要解釋,爸爸也跟著進來了。張牧用眼神讓兒子先離開,張藝看懂了,滋溜一下跑回自己的小隔間。

 這下少年心裡舒服多了,過來摸了宋撿一把臉蛋,又拽了拽他的繩子。“睡醒了?肚子餓不餓?”

 “不餓,哥我給你換個頭繩吧,新編好的。”宋撿一張嘴就是一嘴的奶味。

 少年的眉頭又皺起來,不高興地聞聞,這不是自己的味道。他立刻咬住宋撿的嘴唇,想把陌生的甜味舔乾淨。

 “你吃什麽了?”他使勁舔,從宋撿嘴裡勾出一小塊沒吃完的。

 宋撿張著嘴,像被檢查。“張藝給我塞的,說是奶酪乾……”

 “奶酪乾?”少年沒聽過,他們有狼,所以沒法養產奶的家畜,“以後不許吃,奶酪乾吃了人會死。”

 “哦……”宋撿還想說奶酪乾挺好吃的,伸手去摸少年的鬢角,摸到幾縷散開的長發。奇怪,哥的辮子怎麽開了?

 在旁邊滿頭汗水的張牧怔了幾秒,要被狼崽子氣得背過氣去。

 作者有話要說:再有10章,他們就要覺醒啦!覺醒前的經歷,全部為以後的向導哨兵部分埋下伏筆!

 雖然文章開頭已經寫過,本文三觀隻適合本文,但是看到有讀者提出來,我再說一下哈。周允他動物性很強,一開始真的以為撿撿是小狗,長大後才明白自己和撿撿都是人。小狗是他對撿撿的愛稱,沒有把撿撿當作真的狗,更不涉及低自尊的馴化。周允對生命一直是敬畏的,他沒有羞辱撿撿的意思,包括他的打手背,也只是訓練撿撿生存。現實世界中的盲校,盲童放手訓練,其實比文章裡更嚴格。

 所以文章裡的相處模式,現實中還是要注意區分,如果是男女朋友間的小情趣,叫個小狗啊啥的,也無所謂。但如果是傷害到自尊的行為,真的用狗來辱罵、貶低、控制,這段戀愛就是有問題的,也不是文章所提倡的。

 愛情一定建立在雙方互相尊重的前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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