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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哨兵不乖》第26章 交配權
兩個營地交涉是常有的事,但也不容易。

 這一次,張牧帶了足足的物資,在副手陪同下,一行人天黑之後過去,用實打實的好處換取喝水的權利。

 這是流民營地不成文的規定,誰先來,地形優勢就是誰的了,要想使用,必須用能打動營地領頭人的東西。

 可每一回都要加價,不僅需要溝通喝水的事,還要溝通狼群的事。

 “不行!”這次,對面營地的領頭人態度強硬,“狼群太危險,我不允許它們靠近我們的營地。要是離得太近或者來搶水,我會命令看守水源的獵人開槍!”

 張牧也沒法再說什麽,保護營地是領頭人的職責。如果沒有狼崽子,他也不會允許這麽大一群野狼徘徊在營地邊緣。

 八十多匹成年的荒漠狼,不管放在哪裡,都是可怕的殺傷力。

 就算要剿殺,也要將近百人同時開槍,這還不包括打偏的。只要跑掉一匹,後患無窮。

 但這群狼,也無形中保護了他的營地,自從狼崽子被張牧帶回來,再沒有野獸在夜間潛入營地傷人了。野獸都怕狼群,群狼是荒漠食物鏈的最頂端。

 如果不算可怕的沙漠生物的話。

 對面營地不允許狼群靠近,張牧需要和少年解釋。少年已經長大了,幾乎趕上自己的身高,一頭濃黑的長發是宋撿給扎起來的,頭繩都是宋撿用野草絲親手編好的。現在的狼崽子是營地裡最俊的小夥子。不僅長相好、身體棒,跑沙面不知道累,還能幫助副手們看天氣。

 大家都看好他,如果這孩子將來能徹底擺脫狼性,絕對是最佳的領頭人人選。而且快成年了,不少家裡有女兒的人都開始打小算盤。

 就連自己妻子也提過幾次,可這事,張牧不打算管,年輕人要自由戀愛,再合帳篷。

 真沒想到啊,當初樊宇把野獸一樣的小男孩兒帶回來,大家都轟趕他,還是樊宇做了擔保人才留下。時間轉眼而過,小男孩兒變了模樣。

 聽張牧說完,少年沒反對,他已經懂了人類營地的利害關系。“我可以帶狼去遠處喝水,他們不許射殺我的狼。”

 但宋撿的不高興全部擺在臉上。“為什麽啊?狼隻喝水,又不咬他們。張牧你自己說,狼咬過你不?”

 張牧無奈,宋撿是狼群護大的,自然不知道獸性凶猛。狼崽子把他藏在帳篷裡,不見人,他更不明白人類的社交是怎麽回事。“它們是沒咬過我,可不代表,它們以後不咬,它們不咬別人。”

 “他們……就是欺負狼不會說話,欺負我看不見。”宋撿也明白,這些事張牧沒法做主,“可是……狼帶著咱們過來,找著水,找著地方住,結果不讓喝,我怕小狼哥的狼渴著。”

 “算了。”少年拽了下宋撿的繩子,“我打水給狼喝。”

 “可是我心疼你啊,我心疼你。”宋撿當著好多人的面,去摸小狼哥的手,沒人教他人情世故,他也不知道害臊,“打水累,明明是狼找到的水……不給喝。”

 這件事,少年也沒辦法,狼和人注定不一樣。

 新的棲息地就這樣定下來,離水源很遠,去一趟要花好久。宋撿和哥一起收拾帳篷,剛把木架子和背包放好,外面響起一聲轟隆隆。

 “啊?”宋撿一愣,沒聽過這個。

 少年出去看看,頭頂上一片黑色雲,黑壓壓,被風吹很快。他也沒見過這樣的雲,趕緊把宋撿推回去。“快回去,我沒讓你出來!”

 “怎麽了?”宋撿往回走,帳篷不算特別大,他一下撞到布料上。少年把前幾天剛生產完的母狼叫進來,毯子上全是小毛球,睡得正香,還沒睜眼,耳朵小得幾乎看不見。

 然後,兩個人坐在帳篷口裡面,和狼擠在一起,看著天上黑壓壓的雲。對自然環境的改變少年永遠心存敬畏,他從很小就知道生命在荒漠裡多渺小。

 也多偉大。

 再大的火,燒過去,只要幾天功夫,焦黑的草皮就冒新芽。

 幾分鍾後天更黑了,就算現在是白天,帳篷外面也看不到什麽。連宋撿都明顯察覺出明暗不同,張望著,看外面的影兒。

 “哥,我那天又聽到外面的人聊天了。”反正也沒事做,宋撿看不到天有多黑,也不害怕,“他們說哨兵,向導,你聽說過嗎?”

 少年隻關注天氣,再過不久,他希望能學會預測狂風暴的方向。“沒聽說過,別人說的話你別亂聽,別出帳篷。”

 他不喜歡宋撿聽太多,宋撿是自己的小狗,要是被教會太多人類的事,他就不屬於自己了。

 “他們還說什麽……覺醒。”宋撿只能學話,根本不明白,“哥,什麽叫覺醒啊?為什麽覺醒之後,眼睛耳朵都變厲害了?連味覺都是。”

 “不知道。”少年有點煩躁,宋撿說的這些他也不明白。

 “還有,覺醒後……會有動物呢。”宋撿笑著說。結果下場是被捂住了小嘴巴。

 少年捂著宋撿,不喜歡他說自己聽不懂的事,天色更暗了,轟隆隆聲更大,他緊張地望著外面,突然,天空亮了。

 太亮了,亮得宋撿不自覺打了個顫,以為有人放信號彈。他掙開小狼哥的手,再翻過來抱他:“哥,是不是出事了?”

 少年沒回答,正在研究天空。他也沒見過這麽亮的天,像是……幾十個、幾百個信號彈,同時上天。

 正愣著,一聲巨大的炸響從天而來。

 好大的聲響。

 “啊!”宋撿都長大了,還習慣往少年懷裡藏,“哥!我們會死不?”

 少年搖搖頭,看到好多人衝出了帳篷,拿水壺、水盆等著。幾秒後,一場瓢潑大雨降了下來。

 “下雨咯!下雨咯!”流民們都在喊。沙漠裡很少下雨,這樣大的雨水還是第一次見。

 不怪少年沒見過,許多成年人都沒見過。他趕緊拍拍宋撿的小臉蛋:“是下大雨了。”

 “雨?”宋撿晃著頭,不相信,隨即鼻尖和臉蛋都被啃了幾口,這說明小狼哥很高興。小狼哥高興,他就高興,哥說下雨,那就是下雨唄。

 “下雨為什麽那麽大聲音啊?”他不懂閃電和雷,以前那幾次少見的雨水也是急匆匆,刮一陣風就停了。

 少年確實很高興,下了雨,水流的水會增多,他的狼可以在附近找到水喝。狼的皮毛很厚,不會濕透,它們會找地方避雨,也不害怕被淋濕。

 怕淋濕、要避雨的,恰恰是這群人類。

 “小狼哥,咱家的盆盆都拿出去了不?”宋撿聽見哥拿東西了。

 “拿了。”少年坐回宋撿旁邊,打開背包,拿出幾枚果乾,“都拿出去接水了。”

 “那好,咱倆有水喝。”宋撿用嘴接少年嘴裡的食物,長大了還擠在一起,聽帳篷外的雨水聲。

 帳篷是防水的布料,他們一點沒淋著。後來雨水變小了,到天黑才停,宋撿聽了好幾個小時的雨,從沒有過的高興。

 雨聲真好聽,這是他有記憶以來,最高興的一天。

 幾天之後,宋撿換了一身乾淨的舊衣服,讓小狼哥帶他去隔壁營地看看。

 走在原本應當乾枯的草皮上,宋撿聞到了草的氣味。“哥,腳底下是不是有草?”

 少年看了看剛冒芽的綠苗。“有,下過雨,它們長得快。”

 兩個營地離得近,不少人在交換物資,包括買或賣槍。樊宇就是乾這個的,他有時會騎馬去比較靠南的地方,用新鮮食物和哨兵們換裝備。

 這些都是學槍的時候,少年聽樊宇說的,樊宇還告訴他,哨兵們會吃罐頭,但罐頭吃久了會反胃,所以他們會偷偷出來找食物。

 兩個營地間的流民也會移動,如果覺得這個領頭人不好,也可以去另外一個營地居住,換另外一個領頭。

 宋撿聽出人聲逐漸多了,不免緊張,他見過的人太少,對外面的世界難免好奇又警惕。“哥,是不是到了?人好多啊。”

 “咱們到了。”少年行走在人群裡,緊緊抓著宋撿的繩子。人比他想象中多多了,他不斷聞著周圍的氣味辨別,各種各樣,皮子、金屬、槍粉,還有……食物。

 他沒聞過的食物的氣味。

 “好香啊。”宋撿也沒聞過,他背著一個包,鼓鼓囊囊塞滿了攢下來的物資,和自己做的手工活兒,“你看見什麽了?是吃的不?”

 “是吃的。”少年循著香味過去,停在一個帳篷邊上,裡面的人好像在烤肉。

 一邊烤肉,一邊往上刷東西。

 少年不懂,他們從來不吃這個,原來人類吃肉還有這麽多花樣。

 “哥,吃不?你餓了不?”宋撿的饞蟲都要出來了,小嘴巴咂砸,仿佛已經吃到,“小狼哥我沒吃過這個。”

 少年不餓,狼不餓的時候不進食。但是小狗餓了,他就想從背包裡往外拿東西來換。

 “等等!”宋撿把背包抱住,那年,小狼哥為了摘崖蜜被割傷腿,他還記得人有多壞。要是讓這些不認識的大人,看到他們的背包,一定會被搶走的。

 說不定,再用刀子劃傷他們。

 “咱倆不能把蜜一次都拿光,咱倆得慢慢拿。”宋撿扒著小狼哥的肩膀說,“人壞,他們大,會欺負咱倆小。”

 少年笑了笑。“你十四歲了,不小。”

 “我小。”宋撿往前湊湊。

 “十四歲,相當於狼快長大,快交配的年齡。”少年很直白地說,眼睛裡沒有邪念。他是被狼養大的,已經知道自己其實是人了,但仍舊不想當人。

 龐大的狼群唯一天敵,其實是人類。但是狼群對幼崽非常愛護,母狼甚至會將獵物撕咬成碎片,吃下去,回到幼狼身邊再吐出來反哺。

 公狼不會反哺,但也會帶回食物。

 母狼生產時會集中在一起,躲在他們的帳篷裡,將幼崽集中養育,輪流照顧,不知疲倦。正是這種母性族群觀念極強的野獸,把他當作一隻外貌不同的幼崽,養大了。

 一聽到交配,宋撿更好奇了。他沒見過,更不懂是什麽意思,小狼哥隻說公狼把母狼摁住了,可是在他聽來,只是狼群跑來跑去,嗷嗷叫喚。

 “那我長大了才能交配啊,我現在還小。”宋撿抱著背包,“哥,你會交配不?”

 少年臉上的長頭髮被風吹了一下,眼睛深深陷在眼窩裡。最近這一年,他總有身體上的不舒服,每次都要忍耐,但他覺得這種不舒服和交配有關系。“應該快了。”

 最後他們隻割了一小塊崖蜜,還是兩個月前摘的,雖然顏色不澄亮,但仍舊香甜。用這一小塊蜜,換了幾塊烤熟的肉。

 “好吃。”宋撿的臉昂得高高的,“哥,我還想吃。”

 少年隻嘗一口,就不再吃了,不喜歡人類的調味料,隻喜歡帶血的半生肉。剩下的他撕成小塊,來喂宋撿,宋撿很喜歡,吃得嘴唇邊上油乎乎。

 “哥,我吃這麽多肉,以後會長高不?”宋撿吃飽了,用手背抹抹嘴。

 少年又笑了笑,重新拉緊手裡的麻繩。“會,等你長大了就長高了。”

 “長高就好,咱倆能一樣高。”這是宋撿最大的盼望。

 再過四年,自己就成年了呢,雖然還是個半瞎,但長高些總是好的,能幫小狼哥扛帳篷。

 “但小狗不用長高,小狗可以小。”少年又說,拉著宋撿的麻繩,準備再帶他轉轉。

 “我不小,我要當大狗。”宋撿跟著眼裡的影兒往前走,不知不覺,哥的影兒好像又高了。他怎麽長這麽快啊。

 少年拉著宋撿,時刻注意周邊的環境,他不喜歡嘈雜,聽慣了風聲的耳朵不喜歡好多人聚在一起說話。剛轉了個彎,面前突然站了兩個男人。

 “小弟兄,你手裡拉著的這個,賣多少罐頭?”他們看少年是牽著另一個來的,就把被牽著的這個,當成了來這裡交換的物品。

 像沙漠馬那樣。

 作者有話要說:狼允逐漸懂身體反應了呢。

 十四歲撿撿許下壯志豪言:長大要和哥交配!(傻乎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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