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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哨兵不乖》第25章 十六歲
男孩睡了好久,整個人像陷入一場昏迷。現在他也會做夢了,可能小時候也會,只不過並不知道那叫夢。

 夢裡是一大片一大片沒有盡頭的黃沙,他和狼,還有宋撿。宋撿對著太陽,只知道往前跑,前面的方向是錯的。

 “撿,回來!撿!跑錯了!”男孩在夢裡喊,著急,因為宋撿看不見,他沒有教過他用太陽識別方向,所以宋撿跑錯了,要回頭才行。

 “回來!”男孩直接喊了出來,眼睛一睜,醒了。

 沒有黃沙,沒有太陽,他們還是在地下掩體裡,周圍很黑,只有幾盞煤油燈在亮。他的狼沒有亂跑,也沒有死。

 小狗也在旁邊睡覺,沒有亂跑,只不過被自己吵醒了。

 宋撿被吵醒,也被嚇了一跳,往後躲一下立刻又抱上來。“小狼哥你喊我?你是不是受傷了?是不是?”

 那年男孩受傷昏迷的事,宋撿還記得呢。腿上一道大口子,現在留了好長一道疤痕,摸上去,是凹著的一大條,比自己的手還大。

 “哥,你是不是有傷,沒和我說?是不?”宋撿最害怕這個,看不見,也就沒法第一時間知道小狼哥的狀況,萬一有傷瞞著自己,自己一點辦法都沒有。他在小狼哥身上亂摸,還把手伸到褲子裡去摸,一下摸到了哥的小不點兒。

 啊,不是,哥的小不點兒都長大了呢。尿尿的地方不能瞎摸,再給摸疼了。宋撿又去摸旁邊,最後手拿出來,摸到小腿,腳踝。

 他一心一意給男孩找傷口,生怕摸到哪裡是流血的。

 “不疼。”男孩還在醒神,失去的體力沒有補回來,還想睡睡,“撿,回來睡覺,陪我。”

 一想到小狗沒丟,狼沒丟,男孩心裡放松下來,眼皮又沉了。可是宋撿不肯休息,忙忙叨叨摸來摸去,非要在自己身上摸出什麽來。

 摸著摸著,男孩一下不想睡了,身體第一次有了很奇怪的反應。他看著下半身,很奇怪,歪著頭研究,盡管十四歲了可根本不懂,除了難受,就是難受。

 “啊。”宋撿終於發現了,果然有傷口,就在右腳心上,“小狼哥你的腳丫怎麽破了呢?是石頭子劃破的?你怎麽不早說!”

 明明心裡難受,嘴上又凶巴巴怪人家,手底下不閑著,摸著自己的背包去找藥水。現在宋撿有兩大瓶藥水了,一個是酒精,一個是碘酒,它們的區別宋撿不懂,但都是受傷後用的就對了。

 小狼哥經常受傷,上藥這一套流程宋撿很順手,棉簽蘸完藥水,鼻子底下聞聞,就知道這個是酒精,不是碘酒。

 兩個藥水的味道不一樣,但是都很難聞。

 “哥,給你上藥,你忍著點。”宋撿抓住男孩的右腳,小心塗抹。

 男孩還在看自己身體的那個反應,又奇怪又難受,身體裡緊得不行,又全身不適。他不懂自己除了腳心還有哪裡受傷了,為什麽剛才不疼,現在這樣不舒服。

 可宋撿不知道發生的一切,給小狼哥的腳心塗了藥,又沒完沒了開始念叨,直到被突然摁倒,才安靜下來。

 “撿,安靜,別說話了。”男孩以為自己是生病了,需要休息才行,根本不想聽一點聲音,“別說話了,陪我,睡覺。”

 “我陪啊,我是幫你上藥。”宋撿怪不高興的,可還是撈住了男孩的脖子,很老實地躺著,“我不說話了,小狼哥你睡吧,等你睡醒了,咱們就能出去了,咱們再搭大帳篷。”

 “嗯,搭帳篷。”男孩使勁閉著眼,不明白自己的病是怎麽回事,但是好像比剛才好受些,難受勁兒快過去了。

 宋撿也閉上了眼睛,明明什麽都看不清,可是幻想著他們以後的生活。“等咱倆再大一大,就帶著狼群走,咱倆不要別人,就要狼。我一定能長大……我不哭了。”

 男孩沒說話,還在克制身體裡的不舒服,隻想趕緊睡著,睡一覺這個病就好了。

 地下掩體外面即將卷起大風,能見度為零。

 等張牧帶領流民營離開地下掩體,狂風暴已經過去,掩體的門外堆積了半米厚的沙土,門差點沒推開。

 這裡不算是風暴邊緣,也不算是最佳的掩體,可是,是狼崽子能找到的最好的地方了。

 “頭兒,我們去哪裡扎營?”副手問。

 張牧也沒打算,這個掩體是臨時找的,附近的生存環境究竟如何,沒有人知道。“仍舊讓狼崽子和狼帶著大家夥走吧,人沒有辦法的時候,相信野獸。要是能有一隻鷹就好了。”

 “聽說,有的營地有鷹。”另一個副手說,“還有人說,哨兵和向導覺醒後,就有一只動物,也有人是帶鷹的呢。”

 “那些都不是咱們考慮的事,咱們是一群普通人。”張牧無奈地笑了笑。

 “要是能有哨兵或向導在營地裡,就好了,他們都不是人,是武器!聽說一個哨兵能打過好幾個普通人,一個向導最多能控制幾千個哨兵。”副手露出羨慕的神色,“哨兵要是覺醒了,那才叫眼觀六路耳聽八方。”

 “省省吧,要是視覺、聽覺都變得那麽敏感,這人還不得瘋啊,怎麽能受得了?一公裡之外的噪音都聽得見,多可怕。”那個副手又說,“他們的敏銳也是一種負擔啊。”

 “所以他們需要向導啊,向導能把他們的眼睛耳朵暫時關上,還能把他們的靈敏度調低一些。不過,要真是那麽厲害,誰會願意在流民營地裡到處遷移?早就去移動基地了,那可是金屬大家夥,一個基地有以前半個城市那麽大,平時出任務,風暴來了,就躲回去……”

 “得了得了,向導也沒好果子吃,一個向導能接收整個流民營這麽多的情緒,你想想,要是他們開戰的時候,每個向導都連著幾千個哨兵,害怕啊絕望啊,他都知道,這精神壓力得大成什麽樣?要我說,還是普通人最幸福。向導和哨兵一旦綁定了,那可是同生共死,死一個,另外那個都活不成。”

 宋撿坐在張牧的木板車上,聽他們說,腦袋一抬一抬的,什麽眼睛耳朵,什麽敏銳負擔,什麽同生共死,根本沒聽懂。可是又都記住了。

 不過,什麽叫覺醒啊?覺醒後為什麽有動物?不覺醒的話,動物藏在哪裡?自己有動物不?他想叫小狼哥過來問問,才想起來,小狼哥帶著狼在最前面,去找棲息地了。

 兩天半後,狼群找到了一片平坦開闊的荒漠,張牧站在沙丘最高處用望遠鏡瞭望,兩公裡外是一條穿過荒漠的細水流,很適合扎營。

 可是不太妙的是,這一塊已經有人搶先了,靠近細水流的地方是另外一個流民營。

 兩個流民營離這麽近,可不算什麽好事。

 “就在這裡吧!”張牧最後下達命令,“我們離他們遠一些,盡量不接觸。”

 “可是水源怎麽辦?”副手問。

 張牧又用望遠鏡看,狼群已經先一步過去了。它們繞開流民營,直衝細水流,突然遠處一聲槍響,荒漠狼群一哄而散。

 但它們沒有放棄,仍舊在水源不遠處,等待時機過去喝水。

 “先安營扎寨。”張牧說,又看了看旁邊的狼崽子。聽到槍響的一瞬間,狼崽子明顯有些焦躁。他的狼被驅趕了,肯定要著急。

 可是站在人類的角度,張牧又很理解這種行為,水源已經是難得,更何況這麽一大群野狼,人類對野獸終究是恐懼的。

 “你們找人過去,和他們的領頭人說,我想和他們見一見。”張牧對副手說,人類有時候遠比動物難辦,“和他們談判,用物資換取使用水源的機會,他們手裡也有槍,所有人不能輕舉妄動。”

 狼崽子抬著頭聽,又一次燃起想要槍的念頭。如果張牧不給,自己就去找樊宇。

 人可以用槍嚇跑自己的狼,自己也可以用槍,嚇跑他們。

 使用了一次信號槍,男孩忘不掉那種感覺,槍在手裡的力量,直衝上天的閃光信號彈,那是人類的力量,比野獸的嗥叫傳遞更遠。

 宋撿是被小狼哥抱下來的,木板車其實不大也不高,否則進不了地下掩體,可是他還是蹲著好好摸了摸,用手指摸出這東西到底是什麽。

 “這是什麽啊?”宋撿摸著瞎問,“張牧,這是什麽啊?”

 “行了,來了。”張牧笑著來的,“用了你小狼哥一次,叫我這麽不客氣?你忘了你以前順走我家多少物資了?”

 宋撿立刻不願聽。“我什麽時候順了?不是順的,我那是……我都是拿東西和你換,你這個是什麽啊?”

 “這是軲轆,是圓形的,有了這個,木板車上可以放好多東西,用馬拉著走。營地裡好多家都有。”張牧沒空哄他,趕緊讓狼崽子帶他走。宋撿還想再摸摸呢,脖子上一拽,趕緊起來貼著小狼哥走了。

 營地扎下來了,狼群卻沒過來,宋撿和小狼哥扎帳篷的時候一直豎著耳朵聽呢,只有母狼喂奶,幼崽吃奶,大部分狼都沒過來。

 “小狼哥,咱倆的狼呢?”宋撿扶著比胳膊還粗的木棍問。

 男孩正踩著木架子,給帳篷的橫梁栓麻繩。“狼群,在想辦法喝水。”

 “水?喝水還要想辦法?”宋撿想不通了,“水不是誰看見都可以喝?為什麽不給狼喝?咱倆可以喝不?”

 男孩跳下來,把防水帆布拉開,一個大帳篷就搭好了。“不知道,張牧,帶著人過去問。”

 “去哪裡問?”宋撿抱著薄毯,鑽進去鋪床。剛鋪好,母狼和幼崽全鑽進來了,擠得他東倒西歪。

 他有點怕張牧了,害怕張牧再用小狼哥乾活兒,再給累壞了。

 “他去,那個營地問。”男孩站在帳篷外面,看向遠處,“他們都有槍。”

 靠近細水流的地方,已經密密麻麻扎了一大片帳篷。

 之後,像今天這種兩個營地挨得近,需要交涉的狀況,又出現了好多次。宋撿跟著營地轉移,學走路,學做飯,學著給小狼哥補衣服,不知不覺又過去好多日子。

 小狼哥和樊宇張牧開始學槍了,有時候拿回來一個彈殼,可宋撿從來不敢碰。他知道這東西能殺人。

 但小狼哥說,他永遠不會對人開槍,只需要用槍嚇走就行。有一天,宋撿拿著一大筐壓好的狼毛,去和張牧換睡覺用的枕頭,聽見張牧和副手們說什麽,培養小狼哥當領頭人的話。

 嚇得宋撿自己杵著棍棍又走回來了,他一點都不希望哥當領頭人,領頭人太累,他也不想哥去管別人,最好隻管著自己。

 “哥,咱們旁邊是不是又有營地了?”又一次扎營,搭帳篷,宋撿摸著光走出來,脖子上還是拴著繩,他一下摸到了小狼哥的胳膊,“你帶我……去看看?”

 以前的男孩已經變成了十六歲的少年,長發高高得扎著,其中還有一捋細細的麻花辮摻雜其中。是宋撿用搓繩子的辦法給編上的。

 聲音乾淨,目光專注,和野獸一樣,從不摻雜人類的邪念。

 仍舊比宋撿高一頭,也比同齡人高。剛習慣穿鞋,不習慣穿上衣。已經有了成年人的雛形。

 “你不是不願意去麽?”少年轉過頭,剛用刀做好一條手鏈,系在了宋撿的右腕口。是幼狼換掉的狼牙,很尖的一顆牙。

 自己的小狗長大了,可以收禮物了。

 可小狗永遠是小狗,長大了也怕人,從來不願意去其他營地轉轉。有時還耍賴,要牽著繩走。

 “我這不是長大了嘛,我想去看看,看他們有沒有物資,和咱們換。”宋撿十四歲,還不知道人類比狼危險,隻想著給哥換點好東西。

 小狼哥今年十六歲,再大一大就十七。現在營地裡的人都改口,以前都罵他狼崽子,如今都誇小狼哥好看又能乾。現在是五月份,他倆一起過生日,他想給小狼哥換身衣服,再換一雙跑得快的鞋。

 也從來沒懷疑過小狼哥不好看,自己哥永遠最好。

 作者有話要說:入V啦!謝謝大家!謝謝大家喜歡狼允和宋小狗的故事!

 撿撿:哥你的小不點兒怎啦?

 狼允:小不點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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