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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情(快穿)》第122章 泰迪無所畏懼(2)
原主之前那十幾年裡,也曾想過去捕獵,他的父母還在部落不進行集體狩獵的日子,帶著他出去過,教他如何捕獵。

 部落裡的人大多有獸形,但很多人的獸形並不強,比如獸形如果是山羊,逃命的時候變成獸形挺好的,捕獵的時候,其實壓根用不上獸形。

 原主雖然一直沒有覺醒獸形,但按理,他是可以用人類形態去捕獵的。

 但原主跟著父母出去過之後,就被嚇到了。

 外面的世界太危險,從小養尊處優不曾挨過餓受過凍的原主,不願意去涉險!

 原主的父母沒辦法,再加上他們覺得原主將來應該能覺醒出強大的獸形,有了強大的獸形,他應該就敢出去捕獵了……就沒有強求原主,繼續養他。

 結果等原主的父母都死了,原主也沒覺醒出獸形來。

 巨虎部落分配食物,相對而言很公平,也會照顧到老弱病殘。

 他們的狩獵隊捕獵到獵物,帶回部落之後,族長會按照狩獵隊的人的貢獻,把最好的肉先分給狩獵隊的人。

 此外,族裡的老人孩子還有身體不好的人采集到的能吃的果實植物,也會由德高望重的老人按照采集隊每個人的貢獻,將其中最好的那些,先分給采集隊的人。

 然後,剩下的不那麽好的肉和采集隊采集到的各種東西,再用大鍋煮了,平均分給部落裡的每個人。

 這樣分食物,能保證部落裡的每個人都有東西吃,不至於人老了乾不動了只能活活餓死,但這平均分給每個人的食物,真的不多,只能保證他們不被餓死。

 參與了勞動的人有另外分到的食物,可以加餐,可以讓自己的家人吃飽喝足,但隻依靠部落平均分的食物果腹的人,免不了挨餓。

 原主父母在世的時候,他父母會把他們分到的好肉給原主吃,原主從不挨餓,但父母一死,原主就吃不飽了。

 正常人吃不飽之後,會選擇加入狩獵隊,但原主不同,他想了另外一個方法——他打算找一個能乾的伴侶來養自己。

 原主長得好,還愛乾淨,他母親還是族長……在原主小的時候,部落裡的小孩子,不論男女,都喜歡跟原主玩兒,也都喜歡原主。

 當時部落裡的大人,也同樣喜歡原主——他們覺得原主將來的獸形一定會很厲害,甚至很有可能會接替他的母親,成為新任族長。

 原主在這樣的吹捧中長大,就理所當然地覺得自己很厲害,一度誰也看不上。

 他父母死後,他都沒清醒,他自信滿滿地……去追求部落裡最強的女獸人虎春了!

 這個部落叫巨虎部落,是因為這個部落裡最強的獸形,往往是老虎,而且每一代,都有五六個人覺醒出的獸形是老虎。

 虎春和原主年紀相當,還沒有伴侶,獸形還是老虎……她是部落裡最受歡迎的女性,壓根不缺追求者。

 原主一開始追求她的時候,她態度還不錯。雖然跟原主說她喜歡強者拒絕了原主,但勉勵了原主幾句,還說她可以教原主狩獵,因為她小的時候,原主的母親教過她捕獵。

 但原主不肯去狩獵不說,還開始死纏著她不放。

 死纏著她不放就算了……別人追求虎春,都是給虎春送食物,原主追求虎春,竟然還跑虎春那裡蹭飯。

 虎春一開始給他吃了幾頓,後來受不了了,就再不許原主進她家門。

 這時候了,原主還不放棄,各種表白,晚上都跑虎春家門口去睡。

 虎春氣得不行,用人形揍了原主一頓。

 原主長這麽大第一次挨揍,也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受了刺激,他覺醒出了獸形,變成一隻泰迪,夾著尾巴跑了。

 他的獸形根本不是大家以為的老虎,反而是一只看起來非常弱小的長毛狗……人們覺得,他肯定不會再糾纏虎春。

 原主也確實有那麽一段時間,沒有去找虎春。

 但他並沒有放棄。

 原主找到了一種能激發別人發情期的藥物,偷偷給虎春吃了,試圖霸王硬上弓。

 在這個世界,因為還處在史前社會的緣故,雖然也有人會組成家庭生活,但大家對交配繁衍這事兒,相對來說很開放。

 如果兩個人,在獸神的見證下結成了伴侶,那他們大概率會一直在一起,不背叛對方,真要做了對不起伴侶的事情,還會被人看不起。

 但在沒有伴侶之前,幹什麽都不稀奇。

 很多人還一輩子都不會找伴侶。

 部落裡十幾二十幾歲,沒有伴侶的年輕人,看對眼了就鑽樹洞,天天換人睡這樣的事情都不少見。

 虎春沒少跟人鑽樹洞,她的人生目標,還是睡了族長生個跟族長一樣強大的孩子。

 但想要跟人鑽樹洞,是需要對方同意的!

 一般來說,一個人看上另一個人之後,會給那個人送食物。

 那人如果不收,就是不同意,那人如果收了,那就代表同意了,送食物的人晚上就可以去找收了食物的人,鑽對方的樹洞。

 恩,送食物的不見得就是男人,女人也會這麽乾,比如他們那位族長,每天都會有好幾個女人給他送食物。

 就是他從沒收過。

 原主如果給虎春送食物,虎春說不定會因為他長得好,同意跟他有段露水情緣,但原主沒送!

 原主用了下三濫的手段,試圖鑽虎春的樹洞,這樣的行為惹惱了虎春,虎春一怒之下,就打了原主一頓,又拎著原主,在黑夜中,將原主扔到了部落外面。

 虎春其實沒把原主扔太遠,就在部落周邊,這裡壓根就沒有什麽危險。

 但原主膽子太小了,被嚇得不行,變成獸形躲進了一個小樹洞。

 那小樹洞裡有隻小蜥蜴,那小蜥蜴……把獸形的原主咬成了重傷。

 貴賓這種狗……真的很脆弱。

 原主第二天被部落裡的人找到,帶回部落,然後沒兩天就病死了,他就這麽穿到了原主身上。

 還答應了原主一個條件——要找一個比虎春更強大的伴侶。

 言景則有點想馬上去死,然後去當霸王龍。

 他一點都不想找伴侶。

 這個世界的人類對他來說,跟霸王龍沒什麽區別,他為什麽要找人類做伴侶?

 等等……既然沒區別,他以後可以用精神力控制一隻霸王龍,裝作是自己的伴侶!

 霸王龍怎麽都比虎春要強!

 他已經進入了這個世界,出去再重新進來,是會傷害到這個世界的,答應人家的事情不完成也會對他產生少許影響……

 既來之則安之好了!

 言景則做了決定,就坐在自己的樹洞旁邊,等狩獵隊的到來。

 原主的人形算是高大的了,又是十八歲的年輕人,胃口也就很大。

 部落裡平均分給他的食物,根本就不夠他吃的,這也就算了,別人拿了食物,會慢慢吃,但他一頓就吃光!

 所以這身體上次吃東西,已經是前天了……

 他真的特別特別餓。

 偏偏他腿斷了,肋骨也斷了,就算有精神力,這樣子出去,也可能是找死。

 言景則望眼欲穿,肚子餓得咕咕叫。

 他身邊,那個叫石頭的,獸形是猴子的孩子也很餓了,就從懷裡掏出一根樹枝來嚼。

 這樹枝是從一種被他們部落裡的人稱為甜枝樹的樹上掰下來的,這種樹的嫩枝嚼起來甜甜的,非常好吃。

 但它們只能當零食,不吃肉的話,人會沒有力氣。

 “來了!”又有一個孩子從遠處跑來,一邊跑一邊喊,而隨著他的喊聲,言景則看到了狩獵隊的人。

 走在狩獵隊最前面的,就是他母親死後,成了這個部落的族長的修。

 修的人生,跟原主完全不同。

 他是巨虎部落的人無意中撿到的孩子。

 因為是個孩子,部落裡的人就把他帶回來養了。只是他沒有父母,到了部落裡之後,就只有平均分的食物可以吃,還沒有住處。

 他一度過得不太好,但來部落沒多久,他就覺醒了,獸形跟原主的母親一樣,是稀有劍齒虎!

 也是當時部落裡,除他母親以外,唯一的劍齒虎。

 部落裡的人這下徹底接納了他,還有一個老人收養了他,讓他住到自己樹洞裡……之後修就越過越好了。

 他十來歲就加入了狩獵隊,雖然原主母親去世的時候,他只有十九歲,但依然打敗了其他所有人,成為族長。

 現在二十出頭的他,更是非常強壯,部落裡所有沒有伴侶的女性,幾乎都想成為他的伴侶。

 就算成不了他的伴侶,也想跟他睡一覺,生個孩子。

 此刻,修扛著一大塊肉回來,身上還有濺開的血點……瞧著凶悍又誘人。

 言景則的腦海裡,突然冒出這麽一個念頭來——原主要找的,比虎春更強的伴侶,就是這個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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