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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情(快穿)》第123章 泰迪無所畏懼(3)
言景則直勾勾地盯著這個叫“修”的男人,莫名地覺得這個男人很順眼。

 不過他很快就清醒過來。

 他會這樣,應該是受了原主的影響!

 他清心寡欲這麽多年,在小世界看到一個人就想人家當他的伴侶,這不正常。

 但……他真要受了原主的影響,應該會恨這個人,怎麽會覺得這人特別順眼?

 畢竟,原主在部落裡最恨的人,就是這個修了。

 原主一直覺得,自己的母親既然是強大的劍齒虎,那他應該也能覺醒出同樣的獸形,結果呢?原主遲遲覺醒不出獸形,倒是修,早早地就覺醒成了劍齒虎。

 原主嫉妒地不行,在修還沒有加入狩獵隊的時候,比修還小了幾歲的原主,總去找修的麻煩。

 當然,原主那時候還小,找麻煩的手段也就只是扔一把土,衝出去嚇修一跳之類。

 修還往往不會被扔到嚇到。

 等後來修年紀漸長,實力越來越強,原主就不敢找修的麻煩了,但心裡對修的恨意,卻一天勝過一天,尤其在虎春喜歡上修之後。

 原主是真心喜歡虎春的。

 虎春比原主大一歲,原主十五六歲的時候,就已經喜歡上了虎春,但那時虎春心裡只有修,為了修拒絕其他所有的男人,整天追著修跑。

 原主心裡能不恨修?

 至於原主為什麽到了自己的父親去世才開始追求虎春……這一來,是他父母還在世的時候,他端著架子,做不出那種追在別人屁股後面跑的事情,二來,則是虎春那時候,放棄了修,開始接受其他人的示好了。

 虎春前前後後追了修三年,修一直不肯和虎春結為伴侶,甚至連和虎春一起鑽樹洞都不願意,虎春就放棄了,開始和其他男人來往。

 當然,她依然會每天試一下給修送食物。

 指不定哪天修答應了呢?

 反正她還沒跟別人結成伴侶!

 原主就是見到虎春和別人在一起,才去追求虎春的,他大晚上在虎春的樹洞口睡,也是為了攔著別的男人,不讓那些男人進虎春樹洞。

 當然,他壓根攔不住就是了。

 原主過得真的很失敗。

 他怕死其實不是什麽大問題,但認不清自己,就是個大問題了。

 言景則暗歎了一口氣,努力移開視線,不去看他們部落的族長虎修,改為去看狩獵隊其他人。

 跟在修身後的狩獵隊的人,全是身強力壯的男男女女。

 獸人的身體普遍很強壯,身體素質也不錯,他們部落裡最年長的老人是一個女性,她現在已經八十歲了。

 但因為出去狩獵稍有不慎就會遇到危險,整天在部落裡待著,運氣不好也可能會生病,因此很多人年紀輕輕就會去世。

 而就算沒有早死,一般人到了五十歲,也不會再去狩獵——他們的身體吃不消。

 原主的父母當初都五十多歲了,依然參加狩獵,這樣的人其實很少見。

 此時,狩獵隊大部分人都是人類形態,但也有人是獸形的——在一群人中間,有一隻身上背了兩個籮筐的牛,那籮筐裡放著的,應該是獵物的內髒。

 “好多肉啊!”石頭朝著一個女人衝過去——那女人是他的母親。

 石頭的母親笑了笑,從身上摸出一個小果子塞進石頭嘴裡。

 石頭就一邊吃果子,一邊看著狩獵隊的人把身上的獵物放下。

 按理這個時候,族長虎修應該會出來說幾句話,然後就該分肉了……但今天也不知道是怎麽回事,虎修低著頭,竟然有點走神。

 “族長,是不是要快點分肉?天要黑了!”那頭背著籮筐回來的牛變成人形,對虎修道。

 這個獸形是牛的人,名叫牛果,他已經三十歲了,有過伴侶,但伴侶去世了,現在他獨自養著兩個孩子,還要分一些食物給他還活著但已經沒辦法工作的父親……他挺著急的。

 “我馬上就分。”虎修這才回過神。

 他快步走到部落中間,大致看了看肉量,然後就拿著石刀開始分肉。

 他們今天設下陷阱,捕獵到了一頭體長六七米的劍龍,算是大豐收了!

 他將最好的肉,還有內髒中的心和肝髒挑出來,先分給狩獵隊的人。

 狩獵隊的人,最少的也拿到了十斤肉,像他這樣在跟這頭劍龍作戰時出了大力的人,除了分到二十斤肉以外,還能分到這頭劍龍的部分心臟肝髒。

 狩獵隊的人拿到肉,心滿意足地帶回自己的樹洞,接下來就該分部落裡會平均分給每個人的肉了。

 他們這兒,有一種果樹的果實非常堅硬,將之撬開,把裡面的果肉吃掉,就會出來一個果殼。

 部落裡每個人,都有一個果殼,這會兒虎修就讓人把剩下的肉撕碎,平均放到每個果殼裡。

 此外,采集隊采到的植物,也會盡量平均地放在每個果殼旁邊。

 分完之後,孩子先上來選——如果是剛出生的孩子,那就由孩子的母親或者其他撫養人來選,等孩子們選完,再由老人或者因為傷殘不能參加狩獵的人選。

 最後才是狩獵隊的青壯年去選。

 狩獵隊的人都分過肉了,對這分法沒有意見,整個部落,唯一對這個分法有意見的,就是原主了。

 原主想早點去選,但他其實是青壯年,按理要最後選。

 以前原主每次都會鬧一鬧,趕在狩獵隊的人選之前去選,但言景則沒有他這麽厚的臉皮。

 他一直等到最後,才過去拿自己的肉。

 他過去的時候,虎修盤腿坐在中間,正在擺弄他面前的肉。

 他正當壯年,獸形還是龐大並且適合捕獵的劍齒虎,每次狩獵,出力都最多,分到的肉當然也最多。

 這會兒他面前有差不多二十斤的肉和一顆籃球那麽大的心臟。

 言景則看看虎修面前完整的肉,再看看自己那個果殼裡七零八碎,大概只有兩斤左右的碎肉內髒,意識到兩人的差距有多麽大。

 他正要帶著自己的肉離開,這時,他面前坐著的虎修,突然抬頭看他。

 虎修的眼神很銳利,明明他坐在那裡,矮了言景則一截,但依然給人一種睥睨天下之感。

 不過言景則沒感覺到壓力,就是覺得……他身上的肌肉線條很漂亮。

 他以前曾去過現代世界,雖然他不曾了解人類社會,不曾主動去學人類社會的知識,隻當了兩年動物園的棕熊,修補完世界就離開了,但他見過形形色色的人。

 當時有些人會刻意鍛煉自己的肌肉,把自己的肌肉練得非常大,但虎修的身材不是這樣的。

 虎修的肌肉並不隆起,但可以看到修長漂亮的肌肉線條,上面交錯的傷疤更讓人知道,他的肌肉充滿了力量。

 言景則朝著虎修笑了笑,這才帶著自己的食物離開。

 他的身後,虎修一直盯著他。

 虎修覺得自己今天有點奇怪。

 他突然有了……跟人鑽樹洞的衝動。

 那個人,竟然還是部落裡最沒用的……鹽!

 不過,鹽雖然沒用,但真的長得很好看,他是部落裡最白的,皮膚也是最好的,身上的肉一看就軟乎乎的,抱起來一定很舒服。

 他今天狩獵回來,一看到鹽,就覺得自己的心“砰砰”直跳,很想把自己扛著的肉送給鹽……雖然他沒有這麽乾,但後來走神了。

 他覺得自己應該是從小沒跟人鑽過樹洞,憋不住了,才會這樣。

 他分了很久的肉,好不容易調整好自己的狀態,但鹽剛才來他這裡拿肉的時候,朝著他笑了!

 他又想跟鹽鑽樹洞了!

 虎修收回視線,對自己這情況很不解。

 他怎麽會喜歡……一個男人?

 在部落裡,並不是每個男人,都能找到願意跟他在一起的女人的,有些男人就會選擇和男人在一起,這並不奇怪。

 但這真的是極少數,只有弱者才會這麽乾!

 而且他們一般還是短時間裡這麽乾,一旦有女人願意和他們在一起,他們就分開了。

 就他們巨虎部落……以前有過依附男人生活的男人,可現在一個都沒有。

 而他這樣的強者,根本不用去找男人,他完全可以跟好幾個女人生孩子,就算要找固定伴侶,也能找個最好的。

 只是他這麽多年了,從未有過找女人的想法,甚至對進入別人的樹洞或者讓別人進入自己的樹洞充滿排斥。

 結果現在……他看上了鹽?

 他這是瘋了嗎?

 鹽那家夥,到底有什麽好的?

 最關鍵的是……鹽喜歡虎春,根本就不喜歡他!

 虎修糾結了一會兒,一直到聞到烤肉的香味,才回過神。

 此時此刻,空地上已經有很多人升起火來,烤肉吃,或者就用那果實的殼,煮肉吃。

 這種果實的殼異常堅硬,哪怕放在火上燒,一時半會兒也燒不壞。

 部落裡的老弱會組成采集隊,他們除了采集能吃的植物以外,還會收集一些柴火。

 狩獵隊有些人,會自己抽空去收集柴火,也有人會用肉跟他們換柴火用,總之,這會兒大家都從部落用來保存火種的地方引了火,開始煮自己的食物。

 虎修身體很強壯,不像有些人去捕獵一次需要休息很久,他的精力總是非常充沛。

 因此,不捕獵的日子,他也會離開部落去外面收集各種用的上的東西。

 他找來很多柔軟的乾草,把自己的樹洞布置得非常溫暖,他還給自己儲存了很多柴火。

 點了火,虎修開始烤自己的肉。

 今天去捕獵,他是帶了一些食物路上吃的,但現在又餓了。

 烤肉的時候,虎修沒忍住,又去看“鹽”。

 鹽的長相真的很討人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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