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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情(快穿)》第124章 泰迪無所畏懼(4)
被虎修覺得討人喜歡的言景則,這會兒卻突然想起來一件事——他沒有柴火。

 原主以前,都是蹭別人的火的。

 言景則想了想,最後厚著臉皮,走向自己母親的兄長,去蹭人家的火。

 這人已經六十多歲,早已不參加狩獵,但會出去采集,會去撿柴火。

 最重要的是,這人對原主的態度,還算不錯。

 到底有血緣關系。

 言景則走向這個老人,在他的火堆旁邊坐下,拿出那個果殼,放在火上。

 等放好,他又從旁邊用木頭做成的小桶裡舀了點水,倒進自己的果殼。

 這水,當然也是這個老人的。

 言景則略帶尷尬地看了這個老人一眼。

 這老人抬起眼皮瞥了他一眼,一句話都不說,繼續盯著自己的那個果殼看。

 果殼的導熱性不太好,煮東西也就比較慢,這會兒大家一邊等裡面的肉熟,一邊吃分到的各種植物。

 言景則拿起一顆野菜,塞進嘴裡嚼了嚼,臉都黑了。

 這東西,真的太難吃了。

 他以前曾穿成各種動物,當時沒少吃草,但動物的味覺跟人類是不一樣的,非常遲鈍,因此他當時一直覺得那些草挺好吃的。

 可現在,他成了一個人類。

 人類的味覺太發達了……他現在覺得這草很難吃!

 當然,他會這樣,也跟原主一直被父母養得很精心有關——其他人打小餓肚子,有的吃就算不錯了,可不會挑剔。

 那些人的味覺,也遠比原主遲鈍。

 養傷需要營養,再難吃也要吃……言景則歎了口氣,繼續吃手上的草。

 他慢慢地把那些草全部吃光,這時候,他果殼裡的水,才總算煮開。

 有些人早就在吃烤肉了!

 烤肉比煮肉速度快,不過他就這麽一點肉,烤一下會變得更少,根本吃不飽,還是煮一煮帶著湯喝更能填飽肚子。

 言景則餓得很,看著果殼裡煮著的肉,眼睛都紅了。

 而這時,給他蹭火的,他的舅舅跟他說了第一句話:“你這次,可別把肉一次吃光了。”

 “好。”言景則道。

 “狩獵隊要後天才去捕獵,還不一定能捉到獵物。”這老人又道。

 狩獵隊可不能保證每次都抓到獵物!

 此外,有時候雖然抓到了獵物,但獵物很小……遇到那種情況,別說像今天這樣分到將近兩斤肉了,能分到半斤都算不錯了!

 所以一般人都會省著吃自己的食物,食物在部落裡,也絕對是硬通貨。

 “我會的。”言景則道,他的傷很嚴重,今天出來,都是強撐著的,暫時沒辦法去捕獵,確實應該省著吃。

 言景則決定就吃三分之一的肉。

 肉煮著煮著會縮水,更不要說這個世界的人,胃口都挺大……

 原主放開了吃,一頓能吃三四斤肉,現在卻只能吃半斤多點……言景則等肉煮好,先咬著牙把難喝的肉湯喝了,又吃了三分之一的肉,這才帶著自己的果殼,慢慢回樹洞。

 巨虎部落的人在巨樹上挖樹洞的時候,都會很小心,以免傷到巨樹。

 他們一般是在巨樹離地大約一米的地方,挖出一個很小的,僅容一個人鑽進去的小洞,然後再小心地挖空巨樹中間的位置。

 他們會往下挖一點,然後盡量往上挖而不往兩邊挖,以免傷害到樹皮。

 當然,因為巨樹實在太大的緣故,他們往往能挖出一個直徑約莫兩米的圓形場所供自己睡覺。

 挖好之後,他們會在樹洞內壁塗上泥巴,再用小火烤乾,最後鋪上乾草,就是個完美的住處了。

 也有一些人不喜歡住樹洞,會選擇在樹上搭個樹屋住,不過這樣的人,他們到了冬天,還是會去住樹洞。

 巨虎部落所在的地方,冬天不算冷,但依然會有那麽一段時間,附近的小溪上,會結出約莫一指厚的冰。

 原主的樹洞挺大的,這是原主的父母在他十二歲的時候,給他挖的。

 原主的父母剛去世的時候,原主的樹洞裡其實有很多器具,比如水桶木碗之類,不過現在那些已經全沒有了——原主肚子餓,全拿去換了食物。

 食物代表生命,像原主的舅舅,原主去蹭水蹭火他不會說什麽,但不會給原主食物。

 原主要是去搶別人的食物……那會被人趕出部落。

 言景則把自己那個裝了肉的果殼放在旁邊,在樹洞裡躺下。

 煮肉其實非常非常難吃。

 但那也是肉!

 他特想把自己的肉一口吃光。

 可真要那樣,他明天就沒東西吃了。

 言景則為了轉移自己的注意力,最終將自己的精神力放出去,開始探索周圍的情況。

 他的精神力非常非常強,但在這個世界受到壓製,最多也就能籠罩半徑約莫五十米的一片區域。

 這麽點地方,連他們部落的居住場所,都不能完全籠罩,但即便如此,也已經可以看到住在他附近的族人,都在幹什麽了。

 有好多人在“鑽樹洞”。

 言景則沒忍住,又想起虎修來。

 虎修這個時候,也在想言景則——鹽這會兒,在幹什麽?

 今天晚上,他一直在偷偷觀察鹽,發現鹽並沒有像以前那樣,一次把所有的肉全部吃光。

 鹽是終於清醒了,知道沒了父母之後,需要好好規劃自己的人生?

 可他吃得太少了,他又那麽年輕……能吃飽嗎?

 他記得以前鹽每次都要吃很多。

 還有……鹽還像之前那樣,在追求虎春嗎?

 又或者,在意識到追不上虎春之後,鹽會選擇別人?

 鹽雖然實力很差,但長得很好,他記得以前,部落裡有很多女孩子喜歡他,他應該能找到願意和他在一起的女孩子?

 至少,也會有女孩子願意跟他鑽樹洞,對吧?

 這不行!

 虎修猛地從自己的樹洞裡坐起來。

 他越想越焦躁,突然看向放在自己旁邊的架子上的一塊烤肉。

 他今天烤了大概十斤肉,一半吃了,一半留了下來,打算明天吃。

 想了想,虎修拿著那一塊烤肉,鑽出自己的樹洞。

 天已經徹底黑了。

 這個時間,部落裡的人除了少數幾個在高高的樹屋裡守夜的人以外,其他人都已經睡了,就算沒睡,也不會輕易離開自己的住處。

 至於看守的人,他們都在部落外圍,並不會關注部落裡的情況。

 可即便如此,虎修還是小心翼翼的,他悄悄地往前走,最終來到鹽的樹洞前。

 他想給鹽送肉,鑽鹽的樹洞。

 但鹽喜歡虎春,不喜歡他,如果知道是他送的肉,肯定會拒絕。

 虎修想了想,最後扯開鹽用來擋著樹洞的藤蔓門,把肉往裡扔了進去。

 扔完,他轉身就走。

 言景則:“……”

 言景則用精神力觀察了一下周圍之後,就意識到自己做錯了。

 他現在擁有身體,也因此,使用精神力,是會消耗身體能量的!

 用精神力觀察過附近的情況之後,他更餓了……

 不,這還不只是餓的問題,他的身體透支了!

 言景則只能把自己之前煮的肉吃光了。

 算了,吃光就吃光吧,他現在這身體很破,沒辦法去捕獵,但可以用精神力抓一些昆蟲來吃,應該也能填一填肚子。

 正這麽想著,言景則就感覺到有人來到了他的樹旁。

 他伸出一點點精神力觀察了一下,看到了虎修。

 虎修在他的樹洞口站了一會兒,突然扯開他的門,往裡扔了一塊肉。

 言景則:“……”他差點被砸傷!

 這可是好大一塊被烤掉了水分的肉!

 等等,虎修為什麽要給他肉?同情他?

 可之前,虎修並沒有給過原主肉……

 等等,以前原主身體好好的,不需虎修要給肉,而現在,他受著傷。

 虎修是怕他受傷了又沒肉吃餓死,才給他肉的?

 真是個好人!

 言景則抱住肉,咬了一口。

 這一口咬下去,他更感激虎修了。

 這烤肉,真的比煮肉好吃多了!

 雖然有點硬,但它特別香!更重要的是,它放了鹽!

 他們部落裡是有鹽的,鹽是比肉還要珍貴的東西。

 原主的母親給原主起名叫“鹽”,其實就是因為覺得原主很珍貴。

 巨虎部落每年冬天,都會安排一些人去往其他部落換鹽,換回來之後,就會給部落裡的人分。

 原主的父母,本是給原主留下了一些鹽的,但早就被原主拿來換肉了。

 言景則吃了三分之一的烤肉,才覺得自己活了過來。

 他躺下休息,慢慢吸收周圍的能量,來修複自己的身體。

 肋骨、腿骨、內髒、肌肉……原主的傷勢真的很嚴重,不然原主也不會死。

 言景則已經開始睡覺了,虎修卻還在糾結。

 他給鹽送了肉。

 以他對鹽的了解,鹽多半會吃……鹽要是吃了,他是不是,就能去鑽鹽的樹洞了?

 但鹽不知道肉是他送的,說不定會不願意……

 虎修越想越糾結,過了許久,才總算睡著。

 夢裡,他鑽了鹽的樹洞,然後鹽把他壓在身下……

 第二天虎修醒來的時候,臉都黑了。

 他想鑽鹽的樹洞就算了,為什麽會這樣?!

 他竟然想被鹽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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