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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門之斂財天師[穿書]》第256章
嚴青做了一個無比漫長的夢, 漫長到好像走完了別人的一生。

 在夢裡,他不叫嚴青,他叫周蒙, 是一個出生在海城的男孩, 他有一個殘疾的母親,以及一個家暴的父親。

 從小他就是在母親的眼淚,和父親暴躁的脾氣中長大的, 以至於小小年紀, 他別的沒學會,用拳頭去搶奪自己想要的東西這一點, 仿佛是骨子裡就帶來的基因天性,直到有一次,他放學回來,看到父親將不會說話的母親打的倒在地上,一邊用發育不全的喉嚨啞聲哭著,一邊卷縮著避開父親如鐵一般的拳頭。

 那一刻的他才發現, 原來恃強凌弱的拳頭,如此令人惡心, 那一年他七歲,才剛上小學一年級, 那是他第一次衝出去,擋在母親的面前保護了她。從那之後,母親挨的打沒有以前多了, 但他身上也再也沒有一塊好皮了,他年紀小,即便跳起來反抗,也依然不敵一個成年人的力氣, 有時候被打的實在是受不了,他會拉著母親跑出去,可並不是每一次都能跑成功的,有時候的逃跑失敗,只會迎來更重的拳頭。

 他也不是沒想過,帶著母親離開這裡,可是母親每一次都只是朝他笑著搖了搖頭。小時候他不懂,不懂明明被打的那麽疼,明明也算有手有腳,哪怕撿破爛翻垃圾桶,至少也能養活自己,為什麽還要留在這個魔鬼居住的家裡。長大後他懂了,可惜當他有力量去保護母親的時候,他的母親已經不在了。

 酗酒和家暴,好像是每一個類似不幸家庭的標配,只有在他父親喝多了,喝到爬不起來的程度,這個家裡好像才能有那麽一點安寧,每當這時候,他會拖著一身傷坐在他們家的頂樓,然後住在頂樓屋棚裡的一個小孩,會湊過來請他吃糖。

 那小孩家的情況也沒有比他好多少,但唯一好的是,他的父母生活的再艱苦,也是愛他的,至少連一個正常屋子都租不起,只能住在頂樓屋棚的家庭,舍得給孩子買糖吃。

 他也不是沒吃過糖,小時候上幼兒園,他仗著自己的拳頭大,搶了不少別的小朋友的餅乾和糖果,有時候那些小孩還會主動上交自帶的零食,可是那些食物的味道並沒有在他記憶裡保留,反倒是那個劣質硬糖的味道,不知道是不是每一次都能衝淡他身上的傷痛,所以記的格外真切。

 日子就在這樣的渾渾噩噩中日複一日的過去,在他十四歲那年,他的母親去交手工活的路上,被一個貨車司機給撞了,撞了之後那個司機就跑了,耽誤了他媽的救治時間,被人發現的時候,人都已經涼了。後來那個司機被抓到了,雖然司機家的情況也一般,但因為買了車險,又變賣了家裡的一些東西,連同那輛貨車也給賣了,保險公司賠了四十二萬,貨車司機自己賠了十四萬,一共五十六萬,他媽的一條命,就值這麽多。

 錢是一次到帳的,對於他爸來說,五十多萬賠一個老婆,他賺了,當年要不是窮,他怎麽可能娶一個啞巴,一條腿還有點跛的女人,這女人給他累死累活的做了一輩子,臨到死了還給他掙了一筆錢,可不是他賺大發了,錢還沒到手,他就開始整天呼朋引伴的吃吃喝喝起來。

 那時候他在一旁冷眼看著父親仿佛走大運一樣的快活,直到這筆錢打到了他父親的帳上的那一天,他拿起錘頭,將醉死過去的父親敲斷了腿。

 銀行沒有預約,是沒辦法一次性取出這麽多錢的,但好在他父親的那張是卡,而不是存折,密碼他也知道。一天之中,他跑了不知道多少個櫃機,將卡裡的錢全都取了出來,一分沒剩,揣著一包的錢,留下那個斷了腿的男人,他第一次離開了那個海邊小城市。

 可是大城市並不好混,尤其是他甚至連個初中畢業的文憑都沒拿到。要不是他長得高壯,十四歲就有了一米七的個頭,他恐怕連工地都混不進去。那五十幾萬說多不多,說少其實也不算少,最初他只是想要拿走這筆錢,這筆算是買了他媽命的錢,他哪怕全都扔了,也不給那個男人拿去花天酒地,可來到大城市後,看著眼前的繁華,他心裡頓時有了一股莫名的野望,但他沒怎麽讀書,眼界也就那麽點,心裡那股蠢蠢欲動,始終找不到宣泄口。

 直到他在這個陌生的城市,再次遇到了樓頂上的那個小孩。那一年他十六歲,那小孩才十歲,帶著一口小地方的口音,在大城市的小學裡被人欺負。

 那之後他也算是在這個陌生的城市找到了一個可以說話的人,據說他走了之後,他爸報警了,但他們那個地方本來就小,誰家不知道誰家事,報警有用的話,他媽當初也不會被打的那麽慘了,警察來了也只是例行詢問就走了,他爸手裡沒錢,連治腿的錢都沒有,好在家裡還有不少吃的,不至於餓死。

 那小孩說:“周叔可慘了,自己找板子把腿給綁著,之前跟他一起吃吃喝喝的朋友全都不見了,他連借錢都找不到人。”

 “他後來不知道哪裡來的錢,斷了一條腿還去跟人賭,輸光了想賴帳,結果被打了一頓,那腿是徹底好不了了。”

 “他逢人就罵你,罵你是小畜生,是小偷,偷了他的錢,但沒人搭理,還在背後說他活該,活該他這種人爛死在家裡沒人給養老。”

 小孩說著還抬頭看他:“所以你不會回去給他養老了是嗎?”

 他笑了笑:“我能養活自己就不錯了,給誰養老啊。”

 因為有他這麽個校外的哥哥罩著,那小孩在學校裡日子好過多了,沒再被欺負,據說那小孩的爸爸接了個什麽工程,終於有錢了,這才搬到大城市來,就為了能讓小孩上好一點的學校,一個土裡土氣的小孩,開始學著城裡人打扮,以前那劣質的硬糖再也不吃了,出手就是進口巧克力。

 可他知道,那小孩的父母雖然有點錢,但所有的錢都用在了小孩的身上,他的學費,他的衣食住行,為了不被人看不起,哪怕節衣縮食,也要給小孩買好衣服。

 再後來,小孩上初中了,他也開始跟人合夥做工地的工程,從一個連身份證都不敢拿出來的童工搬磚,到包工頭。結果一場意外事故,他們工地死了一個人,他媽那筆買命錢全賠進去了,工程自然也黃了。

 再次一無所有的他坐在毛坯樓上,看著遠處的燈火通明,一度找不到活著的意義。那小孩知道了他的事,每天從家裡帶一碗飯給他吃,據說是就當謝他這些年照著他,讓他一鄉下小孩來到這大城市沒怎麽被人欺負。

 那段日子挺難熬的,他身無分文,晚上就睡在空無一人的毛坯樓裡,一天就靠著小孩接濟的那一碗飯混日子。

 直到有一天,小孩帶著飯來說,以後可能再也來不了了,因為他爸的事業被人搶了,如果情況糟糕,他們可能就要回到那個小海城去了。可小孩不想走,還滿臉茫然又不解的問他:“這麽大個城市,為什麽就沒有一個我們容身的地方呢。”

 這問題他回答不出來,只能沉默的吃著飯。

 他聽著小孩說,他們家的那些親戚很早以前對他們家不屑一顧,後來他們家發達了,那些親戚一個個都蹭上來了,追捧巴結,笑容要多燦爛有多燦爛,當他爸的事業被人截胡,很可能也要一無所有的時候,前些日子還笑著來拜過年的親戚們,瞬間就翻臉了。

 小孩說,他總有一天,要讓所有瞧不起他們家的人全都好看,到時候他一定穿金戴銀吃香喝辣,將那些恨不得把他們踩進泥裡的人,一個一個的踩回去!

 還朝他道:“你也要努力,你爸已經爛在了那個小海城裡,你不能混的比他更差,我們一起加油,你看遠處那些燈,早晚有一天,其中一盞會有我們的!”

 那天之後,小孩果然沒有再來,而他也不再混日子,通過以前的熟人介紹,再次換了一個工地,只要肯賣力氣,工地的工資其實也算不錯,雖然工作在外人眼裡可能不怎麽體面,比不上那些坐辦公樓的白領們,但他們工資未必比白領低。有時候結了一筆工資,他會特意換一套乾淨的衣服,去小孩的學校門口等著。

 他太知道這些城裡人的偏見了,為了不讓小孩在學校裡被人瞧不起,覺得有個工地搬磚的朋友很丟人,他每次都會特別注意。小孩的父母還是努力的在這個城市留下來了,雖然日子比以前過得苦,畢竟高中到大學的學費不便宜,他們要努力攢錢,所以沒辦法給小孩更好的物質生活。

 反正他孤家寡人的,每天工地吃喝沒什麽開銷,就當是謝謝那一飯之恩的,每個月他都會帶小孩去好好吃一頓,看到對方吃的開心,他突然就覺得在這個城市裡,好像有了不一樣的奔頭。

 他賺的錢不敢亂花,他始終記得,小孩想要在這座城市裡點亮一盞燈,即便現在他擁有的距離這個目標有著十萬八千裡遠,但沒關系,他還年輕,還有時間。可是慢慢的他發現,他距離小孩越來越遠了,小孩身邊有了更多優秀的朋友,他們說的話題,去的地方,全都是他不懂的,更甚至那一次,他在小孩家樓下看到,一輛他甚至叫不出牌子的豪車將小孩載了回來。

 那天晚上小孩對他說:“你別再來找我了,我想要的,你給不了,我不需要抱團取暖,我要的是錦衣玉食。”

 他看著小孩上樓,他在後面忍不住喊了一聲:“嚴嚴...”

 可惜被他喊的人並沒有停留,也沒有回頭。

 那之後他沒日沒夜的乾,再次將所有的積蓄全都投了進去跟人合包工程,這一次很順利,辛苦兩年,他賺到了人生中的第一個一百萬,他相信這是個好的開始,有了第一個,一定就會有第二個,錦衣玉食,他也一樣給得起。

 但命運就是這麽無常,一把水果刀,就讓他的人生歸了零。最後看著小孩家樓下他無數次等待過的路燈,閉上眼的瞬間,他想的不是他阻礙了誰的路,誰殺了他,而是他好不容易賺到的錢,還沒給到他的嚴嚴手裡。

 他很想對嚴嚴說,不用違心的去陪在那些他不喜歡的人身邊,隻用每天開開心心,你想要的錦衣玉食,我來拚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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