鬱謹從齒縫裡擠出一句話:“他就該死……”
“他還不值得你這麽在意。”丁鶴不滿地捏了捏他的手,“後來,我回到了那裡,卻發現他已經把孤兒院改造成了精神病院,而你又被家人送了過來,再次成為他的實驗品。”
“為了阻止他,我開始以工作為由接近他。我知道他仍舊對我很好奇,但幸運的是,我的人格們都很配合,沒露出什麽馬腳,所以他一直不清楚當年的事到底對我有什麽影響。”
他說著說著,突然嗓音發緊,有些咬牙切齒:“但不幸的是,不僅是我,隨著勝利的臨近,其他的人格們也逐漸想要殺死別人,獨佔這具身體。你要知道,如果有機會,沒有人會心甘情願幫被人做嫁衣——特別是,主人格這麽懦弱無能。”
鬱謹漆黑的眼睛凝視著他:“所以,你們把我引進去,是想讓我幫你們完成整合嗎?”
“不完全是,”丁鶴笑了笑,神秘地眨眨眼,“是戰利品。你沒有發現,我的每個人格都對你有好感嗎?”
鬱謹低下頭:“我沒看出來……”
他想了想,好像莫鴻鵠和廖安平確實有對他特別關照。但因為沒有什麽實際作用,反而被他當成拖累了。
他從一開始就在把“杜汀”當作丁鶴看待,別人的心思,就看不進眼裡了。
“我不知道是什麽原因,我分裂出來的每個人格,都很喜歡你。”丁鶴似乎早料到他的反應,眼中含著笑意,“這是件很麻煩的事,這意味著,我們我們殺掉其他人格的理由又多了一個。”
鬱謹忍不住想提醒他,從物理意義上來說你們是一個人。
連自己的醋都要吃嗎?
“你可能認為這件事很荒謬,但對於我們來說,這是件重要,而且嚴肅的事情。”丁鶴欠了欠身,重新翻了翻日記,“沒有人能夠忍受和其他人分享自己的戀人——即使那個人是自己的一部分。”
“其實我一直覺得,你沒必要知道這些。我不知道這個東西為什麽會在這裡……也許是他們某一個還沒有完全消失?故意想誤導你。”
他把日記重新鎖好,扔到垃圾桶裡:“但是這種東西已經沒有存在的必要了。我不會再讓他們出來搗亂。”
他好整以暇地看著鬱謹,視線從他的眉間流連到唇角,再回到光潔細膩的額頭,反覆勾畫著對方的樣貌。
鬱謹端詳著兔子發箍,手指無意識地戳著兔子耳朵:“你說完了嗎?”
丁鶴笑吟吟地看著他:“說完了。”
鬱謹乾脆地把衣服也從抽屜裡抽出來,和兔耳發箍一起扔到垃圾桶裡:“垃圾收拾一下,一起倒了。”
丁鶴望著垃圾桶,沒有動:“你不喜歡兔子了嗎?”
“我什麽時候喜歡兔子了?”鬱謹莫名其妙。
“他以為你喜歡兔子,才一直用那種形象出現的。事實上你也確實一下子就人認可了他,不是嗎?他只要自稱自己是兔子哥哥,你就會信任他。”
那個主人格就是這麽做的,在重新遇到鬱謹的時候,故意用這種形象刺激他,不斷提起他們小時候的事,讓鬱謹相信他就是自己小時候遇到的那一個人,並且因為過去的情誼一直對他抱有幻想。
他就這樣把現在的丁鶴之前努力的所有成果佔為己有。
而他,真正的那個“兔子哥哥”,只能眼睜睜地看著。
鬱謹心裡有些刺痛:“我沒喜歡過這種東西。我只是……習慣那種稱呼。其實無論是兔子還是什麽其他動物,對我來說都不重要。你不需要勉強自己去刻意符合什麽,現在就很好。”
重要的從來都不是外在的身體,而是其他的更內在的東西。
他覺得和現在的丁鶴待在一起很舒服。所以無論他是不是自己小時候認識的那個“兔子哥哥”,是不是這具身體的最初擁有者,都不重要。
他還是更喜歡現在的這個丁鶴。他不想看著現在的丁鶴為了討好他,而勉強自己偽裝成某種樣子。
就算其他人格並沒有完全消失,偶爾還會冒出來,也不能改變這個真相。就算“杜汀”不主動出現,他早晚也會離開主人格。
丁鶴若有所思地點點頭:“其實我也不是很喜歡兔子的形象。我還是喜歡貓。”
鬱謹怔了一下,疑惑問:“既然如此,你為什麽要買……”
丁鶴慢條斯理地把衣服重新從垃圾桶裡撿出來,展開之後可惜地抖了抖:“其實這是我給你買的……”
鬱謹臉色微變。
他好像看清楚這套衣服的全貌了。
這壓根不是他想象中的兔子玩偶裝,而是一條……帶著毛茸茸兔尾的裙子。
還露背。
他臉上不自然地泛上紅暈。
丁鶴把兔耳發箍戴在他頭上,好聲好氣地哄他:“你穿上一定會很可愛。如果現在不願意穿,也沒關系,以後穿也行,先別丟了吧。”
他的樣子讓鬱謹覺得自己之前的擔憂全是浪費。
“……你是不是完全沒準備假裝成兔子哥哥?”
“我為什麽要偽裝成他的樣子,”丁鶴奇怪地看了他一眼,自信滿滿地笑著,臉上隱約閃過一絲不屑,“你當初選擇了我,就意味著承認更喜歡我。我為什麽要假裝成手下敗將的樣子?”
鬱謹想,看來確實是他多愁善感想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