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薇在黑市混了四五年,打架跑路很有一手,但架不住人多,一邊要護著錢袋子,一邊難免掛彩。
宋妍出現的彷如天神下凡,但又順理成章,她沒有像故事書裡的大俠那樣天降正義地拯救秦薇於水火之中,而是比秦薇還慫,不知道從哪衝出來,一把攥住了她的手腕帶著她東奔西跑,中間還差點被人追上削了一悶棍。
宋妍對這片街區出奇的熟悉,帶著秦薇在小巷裡左拐右繞,最後在一片廢棄的垃圾站躲過了那群搶劫的。
“就算是吧。”宋妍咧嘴一笑,完全沒有謊言被拆穿的尷尬。
秦薇警惕地往外挪了挪,拒絕跟她貼坐在一起。
“嘿,你個沒良心的小丫頭。”宋妍不滿地嚷嚷著:“我好歹剛才救你一命。”
“你不來我也能跑。”秦薇反唇相譏:“你突然蹦出來,我還差點被人打了一棍子。”
宋妍被她噎得說不出話,翻了個白眼,於是乾脆閉上嘴,也不搭理她了。
她穿了一件破舊的夾克衫,袖口高高地挽上去,右手小臂剛才被尖銳的鋼管切口劃了一道口子,現在往下淌著血。宋妍在渾身上下摸了摸,在褲兜裡掏出了一球破破爛爛的繃帶,繃帶上還帶著血和土,不知道被“廢物利用”幾次了。
宋妍也不嫌棄,抖落開就往胳膊上纏。
秦薇瞥了她好幾眼,見她一臉不怕死的光棍樣,終於忍無可忍地叫住了她:“你小心感染死了,我沒錢埋你。”
“放屁。”宋妍眯著眼睛,斜叼著那根煙,笑罵道:“姐姐還用你個小屁孩花錢買墳?”
叛逆期的小姑娘跟後來的心上人第一次初見並不算美好,秦薇後來回想起那句“沒錢埋你”,總覺得是命運冥冥之間就已經給這次初見蒙上了一層不知名陰霾。
——只是當時她和對方誰都沒發現而已。
宋妍沒有在那個危險的傍晚天神下凡一樣地佔據秦薇的目光,她更像是水,在不知不覺地侵佔了秦薇生活中最重要的位置。
剛認識不久的那段時間裡,宋妍面對著秦薇幾乎沒有一句真話。她總是會撒一些馬上就會被拆穿的謊,撒謊的時候也半分想裝裝樣子的都沒有,敷衍地幾乎要把“我沒說真話”五個大字寫在臉上。
直到後來,秦薇才慢慢咂摸出味道來,知道對方是不想說真話,又不想騙她,才搞出這麽個招兒來。
秦薇時常在黑市來往,也是後來才知道這看起來老油條一樣的姑娘,其實是黑市的情報販子。對方在黑市最角落的筒子樓裡有一間小屋,平時就住著,秦薇跟繼父經常不對付,吵完了架就會跑出來閑逛,每次都會被宋妍撿回家收留一晚上。
偶爾宋妍從附近的小河溝裡撈了魚,也會叫秦薇去吃飯。
秦薇很難說她自己是什麽時候喜歡上對方的,可能是在筒子樓被她往碗裡夾了一塊魚肉的時候,也有可能是對方收留她的時候——或許更早,早在宋妍不滿又無奈地叫她小丫頭的時候,就已經動心了。
剛認識的時候,秦薇總嫌她做飯不肯放鹽,清湯寡水的沒滋味。
宋妍大多數時候都會充耳不聞地埋頭把飯吃完,才把筷子往桌上一拍,誠心實意地問:“您給那個鹽的價錢了嗎。”
後來不知道從什麽時候開始,秦薇就不抱怨了。小姑娘身上的刺日益柔軟,到後來給什麽吃什麽,吃完飯還知道去把碗一起刷了。
宋妍從“喂”變成“二姐”,其實只花了半個月不到的時間。小姑娘人年紀小,還很單純,一旦卸下心防就會立馬邁入掏心掏肺的階段,直接省略“互相了解”的過程。
在秦薇認識宋妍的第二年,她搬進了那座破舊的筒子樓。
室外的氣溫很涼,平原上的風一旦吹起來就很嚇人,秦薇的大衣下擺被風揚得很高,鋒利刺骨的涼風擦過她的顴骨,遠處的樹林沙沙作響。
秦薇閉了閉眼睛,不想再想下去了。
她其實很少會想起這些事,今天大概是因為墓園往西五裡地正好是她們曾經住過的城鎮,所以稍微有點觸景生情。
“我以前話挺多的。”秦薇終於開口說道:“……你不是總嫌棄這個嗎,說我粘人。”
“唔……不過你也看見了,我現在比以前話少多了。”秦薇說:“總覺得沒什麽意思,也沒什麽可說的。”
“不過還是那句話。”秦薇說:“我總覺得你沒死。”
秦薇說這句話的時候,面上並沒有什麽悲傷神色。好像從她來到墓園時就一直如此,她不像是來祭奠的,更像是找一個情緒輸送渠道,來會友的。
她不是悲傷過度,一直不願相信事實,秦薇想。
四年多以前,她的通訊端忽然收到一條來自陌生來源的訊息,上面是一張來自診所的預約診療單——診療單的簽名上龍飛鳳舞地寫了個二,秦薇認識,那是宋妍的筆跡。診所那邊說是病人一直沒有按規定時間去就診,於是把信息發給了她的緊急聯系人,也就是秦薇這裡。
診療單上的病症足以讓當時尚且年幼的秦薇方寸大亂,她慌慌張張地急於找對方確認,但通訊播了許久都沒人接。
她火急火燎地跑回家,嗓子眼滿是血腥味兒,然而在家裡什麽都沒找到,只看到床頭上一隻通訊器,上面密密麻麻都是她的未接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