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鬧了,也不看看地方?什麽事回家再說!”
盛朗松開了手,搖身從狼變成了哈士奇,笑嘻嘻地蹭過來。
“夏夏,半個月沒見,想不想我?”
“想。”林知夏心不在焉地薅了薅盛朗的頭,“回去吧。還得喂老狼呢。”
“那小狼呢?”盛朗用他高挺的鼻子蹭著林知夏的耳根。
“也喂。”林知夏笑著,扯了扯盛朗的耳朵,“老子就是你的狗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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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朗把車開回了自己位於南四環的湖濱別墅。
老狼迎了出來。
十歲的老狗,枯瘦而精神矍鑠,又有些倚老賣老,對主人搖尾巴都有點敷衍。
盛朗給餓了半天的老狼倒滿了狗糧,開了個罐頭,然後把林知夏拖進了臥室裡,吃他自己的專屬狗糧去了。
小別勝新婚,等雲消雨散,都已經是後半夜了。
林知夏閉上眼,直往夢鄉裡墜。
隱約感覺盛朗從身後把自己緊緊抱住,鼻子在自己臉上脖子上嗅來嗅去的,真像一頭確認所有物的狗。
這份霸道,讓林知夏覺得很有安全感。
林知夏一口氣睡到清晨,被生物鍾喚醒。
盛朗的睡姿很不好,總愛把林知夏摟著壓著,害得林知夏醒來後半邊身子都發麻。
林知夏抽出被壓著的胳膊,無奈地看著趴在胸膛上呼嚕酣睡的男人。
睡夢中的盛朗,又憨又傻的,讓人想捏他的耳朵,揉他的狗頭。
林知夏注視著戀人的睡顏,心中愛意泛濫如泉。
這樣一個初夏的清晨,置身這樣一間安靜溫馨的華宅裡,享受著清閑靜好的歲月,是十五年前的林知夏完全不敢想象的日子。
十五年前,林知夏才十二歲。
他在那年初夏的雨季裡,認識了一個男孩,叫盛朗。
作者有話要說:
青梅竹馬成長向,攻受傑克蘇
互相甜寵堅定1vs1,有成長的煩惱,有拚搏的艱辛。
第2章
春夏交季,大雨滂沱,好似春天舍不得退場而落的傷心淚。
林知夏一手挎著書包,一手高高撐著一把折了骨的大黑傘,光著腳走在深深的積水裡。
傘下,林知夏的瞎子老爸林安文正伸著盲人杖,在前面慢吞吞地探著路。
林安文瞎了也有五六年了,早就習慣了兩眼摸黑的日子。只是因為他們父子倆才搬到這片小區沒多久,還不熟悉環境,大雨又澆得人暈頭轉向,難免有些怯。
“爸,我不想去九中寄宿。”林知夏嘀咕,“我騎單車,快些也就半個小時,走讀也行的。”
“夏夏呀,聽話。”林安文生得白淨秀氣,說話也斯斯文文,“九中的老師看重你,獎學金和助學金都給得那麽高。你就應該老實住校,好好念書,考好成績,才對得起人家的提拔。”
林知夏撓著他有些過長的頭髮,一臉為難。
“那要不你就搬到劉阿姨他們店後面去住。這樣我住校的時候,劉阿姨他們也能照看你一下。”
“你傻不傻?”林安文隔著墨鏡,用他瞎了的眼瞪了兒子一下,“你劉阿姨和張叔叔才結婚,我一個大老爺們搬去和他們住,有這麽扎眼的電燈泡嗎?放心吧。你爸我瞎著眼都能把你拉扯這麽大,我還照顧不了自己?”
林知夏耷拉著腦袋,抬腳在快沒到小腿肚的積水裡踢了一朵汙濁的水花。
林安文的手探了過來,摸著兒子被雨水打濕的肩膀。
十二歲的孩子,半大的少年,個子已經開始抽條,可肩膀還很單薄,筋骨也依舊稚嫩。還遠沒有到他獨自頂風擋雨的年紀。
林安文摟過兒子的肩,父子倆一起擠在傘下。
“小夏,你要珍惜這個轉學的機會。”林安文語重心長,“咱們爺兒倆是窮,但是老天爺給了你一顆聰明腦袋,也就給了你一個出人頭地的機會。爸沒本事,沒法給你提供好生活,但是至少能做到不拖你的後腿。”
“爸,你說什麽呢?”林知夏挽住了父親的胳膊,“你才不拖我後腿。我將來要賺大錢,買輛豪車,找個司機天天帶著你到處兜風。”
林安文噗地笑了,“你還不如給我辦一張公交卡更省事兒。再說我是個瞎子。瞎子兜風,我能看什麽?”
“要的就是那份氣派唄!”林知夏笑著,挽著老爸,沿著積滿汙水的小道,朝他們的新家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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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樂社區是豐市裡最老、又是最大的一個城中村。
改革開放前,這裡是豐市的中心老城區,數十萬老居民蝸居在此。
改革的春風並未能刮進這片城區,它被遺留了下來,成了豐市的一塊胎記,帶著母胎中的記憶,不雅觀,卻又消不去。
永樂社區位於舊城區的西南角,和新城隔江相望。貧富不相同,卻共飲一江水。
豐市搞開發的時候,也有開發商想拆遷永樂,卻硬生生被居民大張的獅子口給嚇縮了回去。
小市民的眼光放不長遠,但是開發商不會放著對岸大片的空地當沒看見。
對岸的高樓一棟棟立起來,玻璃外牆折射著粼粼波光,永樂小區裡的舊樓陳磚則在時代的新風裡苟延殘喘。
違章搭建的棚戶拆了又修,修了又拆。居民們拿出先輩打遊擊戰的革命精神,同城市規劃部門和消防部門做著堅貞不屈的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