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他和韓凜也早在多年前,就簽訂了自願捐贈遺體的捐獻書。
好好吃飯:太好了,感謝那位好心人!
好好吃飯:世界上果然還是好人多於壞人!
天天開心:怎麽,碰到壞人了?
韓凜太熟悉朝歌,一下就看出了朝歌的不快樂。
好好吃飯:不是我碰到了。
好好吃飯:剛剛知道一個艾滋攜帶者,隱瞞病情騙.炮,害得人暴露。
好好吃飯:[氣鼓鼓.jpg]
天天開心:怪不得,李醫生剛剛給我發消息,說在疾控中心看到你和方適了,我正想問你呢。
好好吃飯:啊?哪個李醫生啊。
天天開心:CDC防艾科副主任。
好好吃飯:他怎麽認識我啊……
天天開心:李主任是我大一時候的室友,平時雖然聯系不多,但是我們關系還算不錯。
天天開心:挺厲害一小子,改天帶你去認認。
韓凜讀書的時候,曾經去國外當交換生,回來後老寢室被佔,學校安排他和不同學院的大一新生一起,合住新寢室。
韓凜也是那時候認識的方適。
朝歌酸溜溜地回復:你朋友真多,七年了我都沒認全。
天天開心:這不是太忙了嗎,我有空他們不一定有空,他們有空,我又沒時間,醫生想碰頭見面太難了。
天天開心:再說,我一下班就回家,哪兒有時間和那群單身狗玩。
天天開心:我不得巴巴地回去找我家小寶貝啊。
朝歌看到這話,終於笑開顏。
好好吃飯:算你識相。
好好吃飯:[小兔嘰親親.jpg]
天天開心:麽麽噠。
天天開心:乾活去了,回家聊。
好好吃飯:OKKK,愛你。
第29章 天天開心
“我來了404快四年時間。”幾天后, 林典跑來朝歌家大大吐槽,“從來沒有見過那位傳說中可以提供法律服務的人,這次終於見到了。”
朝歌好奇:[其實我也沒見過, 人怎麽樣?]
林典少男懷春, 紅著臉說:“好他mua帥啊。”
朝歌笑了。
林典轉頭看朝歌,一把握住他的手:“歌兒,我好像戀愛了。”
朝歌笑得更開心了,掙來林典的手,比劃問:[這到底得多帥啊,讓我家點點一見鍾情了, 好奇!]
“也不是一見鍾情, 我最開始就覺得他長得特精英, 特有那股子,昂怎麽說來著, 就是那股子那股子……哎呀!”林典一拍大腿,“反正就是帥得腿軟!”
朝歌一雙眼裡全是笑意:[當時到底怎麽的,快說給我聽。]
當時陸警官帶林典他們去警局報案, 到地方的時候,那位404傳說中可以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師先生,已經在門口候著了。
林典過去時, 隻覺得對方長得特好看, 特合自己眼緣, 完全沒想到這個人是來幫他們的。
等林典看方適和對方交涉時, 才後知後覺地反應過來他是誰。
因為那個渣男做的事情, 已經涉嫌構成刑事犯罪,在陸警官收集完證據後,直接查監控, 在學校附近的網吧把那個垃圾抓捕歸案。
“小歌,你是不知道,當時他冷冰冰地站在臭垃圾面前,巴拉巴拉念了一段什麽,艾滋防治條例第多少條,刑法第幾條,又是什麽什麽罪,要判多少年。”林典捧著心陶醉道,“臥槽真的,太帥了太酷了太牛逼了,他看那個渣男的眼神真就是在看垃圾,王霸之氣外露。”
[所以他要判多久啊?]朝歌問。
“還沒判呢,律師哥哥說,臭垃圾雖然采取了措施,但是已經既遂,所以構成傳播性.病罪。”林典昂著頭回憶,“他還說艾滋攜帶者不允許以任何形式傳播病毒,刑法規定說他這個最高能判五年,還有罰款那些。”
[才五年啊。]朝歌說。
“能判到五年都不錯了,這還是最高五年,不一定是五年。”林典說,“但我們學校肯定不會再要他了,凡凡在他導師那兒打聽到,說要開除。”
[
活該。]朝歌翻了個大白眼,[這個結果勉勉強強,小學弟現在沒事兒吧?]
“白天去學校上課,晚上回404休息,一天兩次藥都有人盯著他吃。”林典說,“挺慘的,這個藥副作用大,人眼見著都瘦了幾圈,這才剛剛開始呢。”
朝歌歎氣,但又無能為力。
林典趴到桌上:“小歌,我想戀愛了。”
朝歌比劃:[他叫什麽?]
林典搖頭:“我不知道,他太神秘了,這麽多年都沒出現過,我想問方適哥,但是我一問,他就肯定知道我在想什麽了。”
[啊這……如果你真的喜歡,可以打探打探,方適又不會怎麽樣你,他本來話就不多。]朝歌比劃。
林典還在躊躇:“萬一他是直男呢?”
[萬一不是呢,問問又不虧。]朝歌比劃,[萬一他不是,你又沒問,那不就錯過了嗎。]
“這話倒是沒錯。”林典說,“那我就,問一下?”
朝歌點頭:[問一下。]
林典說是問一下,實際上還是慫,磨磨蹭蹭就是不肯給方適發消息。
“再等等,晚上我去找哥面談。”林典說。
朝歌眯眼看他。
“我發誓,我絕對會問,真真的!”林典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