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夢半醒的美人在睡夢中發出難耐的悶聲,“疼。”
江聲手上的動作不停,耐心地放輕力度,對著昏睡的美人,輕聲喃喃道:“這麽疼,為什麽不說?”
孟聽潮的睫毛抖動了幾下,又恢復了平靜。
隱忍懂事的人總是習慣了說“我沒事”、“我不疼”、“沒什麽大不了”,江聲繼續揉著淤青。
良久,他在雪白的肩頭落下一個吻,“換我疼你,好不好?”
回答他的只有均勻的呼吸聲。
擦完了藥油,江聲洗乾淨手,上了床,小心翼翼地掀開被子,將孟聽潮抱在懷裡,低頭吻了吻美人的發絲,眼睛發沉緩緩睡去。
熄燈後,兩人的呼吸聲纏綿地交織在一起。一雙黑色的眼睛慢慢睜開,後背揉了藥油之後,火辣辣地發疼,孟聽潮其實已經清醒。
他凝望著江聲的側臉,感受著江聲的體溫,手指動了動,最終還是沒有推開他的懷抱。
慢慢地將臉貼上起伏的胸口,孟聽潮閉上了眼睛。
作者有話說:
那個什麽,第一次是在文案那個場景。
第17章 瘋狗
柴觀雨朦朦朧朧地覺察到有人蜷縮在自己的懷裡,一夜歡愉後,全身上下的毛孔都透著一股松弛感。
他抱緊懷裡的人,溫柔地蹭了蹭對方的頭髮,嘴裡迷迷糊糊地說道:“聽潮,我餓了。”
懷裡的人動了動,毛茸茸的腦袋鑽進他的頸間,柴觀雨貪婪地嗅聞著頭髮的氣味。
不是聽潮常用的洗發水,這個味道熟悉又陌生。
柴文費勁地睜開眼睛,淺色系的毛發一下子就映入他的眼簾。
方慢微微地仰起頭,“你醒了?”
柴觀雨一下子就清醒了,他的頭皮發麻,“你怎麽在這裡?”
方慢抱著他的腰,理直氣壯道:“可是你叫我來的。”
一把推開方慢, 柴觀雨騰地坐了起來,臉上煞白。
方慢也不惱,伸了伸懶腰,被子從身上滑落,露出一個鮮紅的牙印,聲音裡裹滿了嬌嗔,“柴總,你咬的我好痛啊。”
太陽穴突突直跳,柴觀雨懊惱地抓著頭髮。
他以前是喜歡他與方慢兩人事後的溫存,方慢從第一次的手足無措到後來的貓兒似的發嗲滿足,全是他一步步地開發與調試。
方慢不像聽潮,他年輕朝氣,滿臉的膠原蛋白,而且放得開,很快就可以吸收知識,給他帶來絕無僅有的新鮮體驗。
可是,現在這張臉放在眼前,柴觀雨一點兒都提不起興致來,他覺得俗氣。
他更青睞水墨畫靜謐的眉眼。
聽潮、聽潮?
柴觀雨突然想起昨晚的爭執,一把掀開被子,光腳走出了臥室的門。
客廳裡還是一片狼藉,沒有收拾的痕跡。
熟悉的錢包留在茶幾上,柴觀雨心中一陣發緊。
方慢慢悠悠地走了出來,身著柴觀雨的白襯衫,半露著大腿,“怎麽這麽著急?”
柴觀雨的表情裡明顯不安,“聽潮不見了。”
方慢故作驚訝地捂住嘴,“你們又吵架了?”
“吵架”兩個字刺痛了柴觀雨的神經。
兩個男人在一起不會不吵架,冷戰、爭吵然後和解,這是愛人吵架最常規的程序,況且他的愛人溫順可人,像一隻綿羊,以往都會妥協,從來沒有一場爭吵是以“分手”二字當作結尾的。
而且聽潮走得無聲無息,連個錢包都沒有帶走,會不會忽然回來呢?
無法遏製的恐慌在心中翻騰,柴觀雨抓住方慢的手腕往門外扯,“趕緊走。”
方慢吃痛,小聲地埋怨道:“每次都是這樣,天剛亮就急匆匆地想要送我離開。”
陽光照射進客廳,地板和牆面上呈現出柔和的色彩,從落地窗前望出去,如此生機勃勃的光芒應該不是初生的太陽。
柴觀雨拿起手機,看了看時間,已經十二點了。
焦灼和恐懼感完全擠滿了他的腦海,聽潮......會不會已經回來過?
他忐忑不安地撥打聽潮的手機,鈴聲從玄關處傳了過來。
柴觀雨大步地走向玄光處,看到了孟聽潮遺落的手機,方慢也像小貓似的亦步亦趨地跟著他的腳步。
手機和錢包都沒有帶走,身無分文的聽潮能夠去哪裡?
這個城市裡他沒有朋友,拖著疲憊不堪的身體,他又能去哪裡?
萬一他扭頭回家,看到方慢……
柴觀雨不敢想這個畫面。
他翻了翻茶幾上的錢包,還好,鑰匙還在裡面,聽潮進不來這個房子。
可是,他能去哪裡呢?
方慢雙手環繞住柴觀雨的腰,柔軟不堪地地掛在他身上。
柴觀雨不耐煩地掙扎起來。
“錢包好舊啊。”方慢衝他一笑,“過幾天你生日,我送你一個新的,好不好?”
錢包的表面已經布滿了磨損和劃痕,皮革的質地也變得堅硬,可柴觀雨知道,這是他送給孟聽潮的禮物。
這麽多年,聽潮一直用著。
錢包上都有開裂的邊緣,聽潮也還一直舍不得丟。
他是一個念舊的人。
對,孟聽潮是一個念舊的人,即使這幾天自己不小心戳到他的傷處,只要自己低頭認錯,聽潮會像愛護這個錢包一樣愛他們十年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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