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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邊_瑜颯颯【完結+番外】》第156頁
  池躍心裡終於燙貼了些,“真的麽?”

  沈浩澄輕聲歎息,“傻子!你才多大?這麽喜歡琢磨終生呢?”

  也許只是缺乏安全感,擁有過的東西可以輕而易舉地失去,池躍覺得自己沒辦法像沈浩澄那樣理智,堅守了十多年的感情隨風而化仍舊從容自若,他想得到確定,確定沈浩澄對自己的愛會如媽媽對自己的一樣,不管怎樣都不改變。

  那就行了。

  他覺得自己要的不多。

  也能為此付出全部努力。

  只要他們肯給自己努力的機會。

  “別總患得患失,”沈浩澄又說,“阿姨的事,或者江影和楊嘉恆的事,都別妨礙你的快樂。清楚什麽叫做別人才能好好生活,媽媽也是別人,這話不為自私。好了,都中午了,我們吃飯去,順帶研究研究買什麽車。你秦哥辦事效率高,馬兒換新主了,咱倆抓緊時間定個都可心的,好把法拉利還回去。”

  池躍一聽這話又心虛了,“我出錢嗎?憑什麽定?”

  沈浩澄眯眼想想,“出一萬吧!先租一年使用權,來年想用接著續費!”

  池躍猛然躥到他的背上,“會算帳啊沈律!你買多少錢的車啊一年一萬租金?具體使用時長呢?咱得定清楚了!”

  第90章 卷一凝視:第九十章 宏辯

  楊嘉恆案終於正式開庭,一審那天聆審席上觀眾很多,基本上都是楊嘉恆的親屬朋友,還有瑞信金融的一些員工,池躍特地找了一圈兒,沒見著江寶和他母親。

  沈浩澄知道他的心思,趁著庭前準備的時間悄聲地說,“沒事兒!拿到終審判決,咱倆一起給他們送去!我還會想辦法通知牢裡的張言,一個也不放過。”

  “沈律非常有信心啊!”池躍讚賞遠遠多過驚訝。

  “當然!”沈浩澄微微頷首,“這是堅信正義公理!打起精神來!你於哥忙新案子來不了,也等聽結果呢!”

  大狀不僅有信心,態度也極認真。

  庭審很快就從案情陳述列舉證據及當面質詢的階段進入到刑期分歧。公訴人堅持認為楊嘉恆雖有值得同情之處,但他作為一名高知青年罔顧國法衝動行凶在先隱瞞案件實情在後,認罪態度不夠正確積極,並有包庇行為,導致了極大程度的警力資源浪費,並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比較惡劣的社會影響,況且畢竟客觀導致了一個生命的消逝,二十五年的刑期並不算長。

  池躍第一次領略了沈浩澄的辯論功底。

  他沒有義憤填膺地抓著張申的過錯大做文章,也沒情緒激動地闡述楊嘉恆之前多麽優秀多麽正直,陳詞之時分外冷靜,“對於我們這樣常年浸淫於法律事務中的群體來說,遇到問題,尤其是侵害和不公正待遇時第一時間就會考慮利用法律武器,這是職業賦予我們的習慣和膽氣,天經地義到和吃飯睡覺的本能一樣稀松平常,但不能因為我們身份特殊,近水樓台先得月地享用到了認知上的便利和職業賦予的特權,就忽略掉普通民眾面對類似選擇時不同想法的合理性。對於他們來說,報警和打官司,永遠是走投無路時的最後抓手,是不得已而為之的破釜沉舟。因此才會有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這種說法。但凡覺得還能找到別的方法維護自身利益,誰又願意去碰底線?我的當事人楊嘉恆先生,雖然畢業於國內頂尖大學,屬於高知群體,應該是最最敬畏國法的那一撥人,可他到底年輕,人生經歷過於簡單,對社會的複雜性和人心陰暗的預估嚴重不足。與身處婚姻關系之中的江影產生情感固然不夠明智,但我懇請各位設身處地地想一想,假如我們自己是這位懵懂青年,沒有心理防備之下陷入直屬上司預先設計好的陷阱,一點一點地接觸到可憐可悲的女同案犯,逐漸了解到她的不幸和屈辱,真的不會產生憐憫疼惜之心嗎?人類情感其實沒有嚴格界限,升級為男女之情是很容易的事,換成我們,真的就能在還沒充分掌握到張申不法證據之前置女方意願不顧,置自己的前途事業於不顧,也置報案報警到底能不能真正解決問題於不顧,毅然決然地利用法律武器嗎?我們的法律,莊嚴,神聖,嫉惡如仇,可它真的不是萬能的,當罪惡還沒顯露其完整形態,看起來沒有淋漓盡致地惡壞掉之前,能夠起到的懲戒力量往往是不充足不充分的。這一點,不用我們這些搞法律的人特地分析,席上的各位群眾肯定都能想明白。楊嘉恆如果在沒被張申拍攝到激情視頻時就選擇報警,那是干涉人家夫妻內政,即使能令張申受到教育和警戒,真能起到幫助江影的作用嗎?女人要承受無休無止的風言風語,他自己會丟工作,有權有勢有地位還有錢的人能受多大損傷?”

  旁觀席裡一片竊竊私語。

  沈浩澄的辯論沒走高大上路線,但卻實實在在地切在了普通人的思維上。

  公訴人自然不能認可這種說法,“那他就該殺人嗎?張申確實是有過錯,我們國家的法律並不支持私刑。”

  “警方提供的視頻資料上已經清楚顯示,我當事人一直都沒想要殺人。”沈浩澄有理有據地說,“即便都已經被張申逼迫到走投無路的地步了,他也沒起殺人的念頭,還想談判,還想通過最大程度的妥協和退讓來解決問題。公訴人肯定會覺得事情都已經到了這麽嚴重的程度,他總應該報警了。讓我們來分析一下,報警對於他的弊端是不是遠大於利。張申對於他和江影二人的威脅無外名聲和工作,咱們沒有身受其害,怎麽能堂而皇之地要求我當事人足夠理智堅決,不把心愛女子的聲譽放在心上,不在乎自己的收入也不在意公司同事對自己的看法,毅然報警呢?整個案件之中,三位當事人都有過錯,但在江影女士去世之前,也就是說一系列視頻資料被發現之前,就連辦案警察都不敢確定這對年輕男女之間產生的,所謂的奸情,竟然是在張申一步一步的故意設計之中誕生的。為了滿足他那惡劣可鄙的窺私欲,這位初時溫柔體貼的丈夫,看起來道貌岸然的上司,竟然處心積慮地為妻子和下屬安排了一次又一次的偶遇和相處,興致盎然地看他們中計,而後又迫不及待地進行凌辱要挾,若非最後關頭自己親口承認,誰敢相信自己會遇到如此可怕的事?身體瘦弱的江影又怎麽會控制不住殺人衝動抓過水果刀去捅他?論事實,張申死了,是受害者,可要討論人性之惡,沒誰能夠與之媲美!而在本案中的責任,按照行為惡劣程度排序,也應當是張申第一,江影第二,我當事人囿於單純善良和愛情被卷其中無法抽身,雖然不能說是無辜冤枉,也該放在最後。作為他的辯護律師,我懇請各位在敬畏國法的同時也從懲惡揚善的角度思考,最大程度地從人性出發,分析具體情況具體情節!楊嘉恆有罪,罪在其驚見江影持刀捅傷張申之後沒有及時製止,反而因為擔憂女當事人的安全充當了從犯,客觀上造成了張申的死亡,並且妄圖包庇江影,案發之後非但沒有自首,且與江影密謀制定了一套欺騙警方的謊言,以致本案的偵破工作拖延了很長時間,確實是有妨礙執法的事實。但其事前遲疑出於人性本能,隻該批判不能計入量刑標準,而其事後雖然千方百計地包攬罪責,也確實有主動立功並且主動交代的情節。一個老鼠倉案的揭發能拯救多少不明就裡的投資者,這是另外一個案件的討論范疇,就不在這兒耽誤大家的時間了。楊嘉恆在受到警察和看守所內工作人員的思想教育之後選擇主動說清事實,客觀上促使江影提供出清晰完整的視頻資料,還是起到了終止偵查工作的效果的,這些全部應該列入刑期考慮,做到罰當其罪,而不是顧前不顧後,想法條不想人情,考慮錯誤不考慮功勞。我們應當充分看到,楊嘉恆在命案發生之後並沒選擇逃跑抵賴,而是勇於承擔責任的,即使他承擔的方式方法有問題,法律部門也應該肯定他的道德人品,給他一個盡早重歸社會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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