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接通,曲荷的聲音從聽筒躍出,“喂?收到我送你的蛋糕了嗎?”
“你真要跟我分手?”丁厭努力維持著平和的聲調問。
“是呀。”曲荷並不遮掩,直白道,“我是去讀PhD,得三四年呢,我也不想耽誤你,所以分手是最明智的決定。”
“我可以等你,或者我們結了婚你再去。”他拿手背蹭著鼻尖,因為焦慮而來回踱步。
“你等不了的,而且你也不想跟我結婚。”曲荷無情地戳破他的誓言,“丁厭,我們都是很貪玩、耐不住寂寞的人,我很喜歡和你一起玩,跟你談戀愛很快樂,但光是快樂不足以支撐起一個家庭。你要成熟一點,我們這樣分手是最好的結局。”
“可是我不想分。”他眼角熱騰騰,心臟仿佛被螃蟹鉗子揪緊。
曲荷:“如果我們嘗試異國戀,不出三個月還是會分手,到時候你會更難過。所以克服情緒,接受現實,好嗎?”
丁厭掛掉電話,手臂靠著牆,額頭抵住手背,將自己籠罩在陰影中,放肆地大哭了一場。
他和曲荷的故事開始於一年前兩人在酒吧相遇的那天。當時她剛剛失戀,喝醉了酒,無所顧忌地撲到他的懷裡嚎啕大哭,抱著他的手臂“姐姐、姐姐”地叫,嗚嗚咽咽地說自己從小就想有個姐姐,可是父母生不出來。
“可我是男的啊。”丁厭無奈地推開她。
曲荷愣了一秒,抽抽鼻子,手放到他的胸前一摸,哭得更大聲了,“居然是假的……”
丁厭想擋開她的手,卻被她一整個熊抱住。哭聲戛然而止,變成甕聲甕氣的撒嬌:“太好了,假的更好,我不是拉拉,我其實一直都想交一個愛美的男朋友。”
一個月後,他們相戀了。
在此之前,丁厭從未想過世界上有曲荷這樣的女孩。
她並不介意他的古怪癖好,反而鼓勵他接納自己,勇敢地嘗試新鮮事物;他們一起度過了相當一部分甜蜜浪漫的時光。
Lily這個她對他的專屬昵稱,也是他們一起看完電影《The Danish Girl》後,她仿照主角的妻子為他起的。
曲荷不僅是他的戀人,也是他迄今為止最合拍的朋友,他本來已經準備好了和她共度一生,白頭偕老。
但就如同曲荷在信中所言那般——我非常喜歡你,但我有自己的生活與夢想,它們正等待我去探索……
曲荷是個非常拚命的姑娘,她身上有一股逆流而上的衝勁兒,在龍爭虎鬥的行業內激流勇進,絕不退縮。比起庸庸碌碌、甘於平凡的他,她簡直是天上的太陽。也正因如此,曲荷才成為了不會用異樣眼光看待他的那極小部分人。
先前的那倆同事說的很對,他只是個不思進取的廢柴,根本配不上她。
丁厭哭完,拿出手機給曲荷發消息:我想通了,是我太沒出息,你值得更好的人,祝你學業有成,一切順利。
很快曲荷就回復道:別這麽說。
丁厭的眼淚又要憋不住了,淚眼朦朧中看到她發來的一大段文字:
-你真的很好,丁厭。我喜歡你的細膩敏感和溫柔,這是絕大多數男人缺少的特質,可是你有。你知道這有多寶貴嗎?不要妄自菲薄,請你繼續做你自己。
丁厭蹲在牆角,捏著手機哇哇大哭。
他一定擁有全世界最好的女朋友。老天爺是有多恨他,才會讓他成為她的過去式。
***
失戀給丁厭造成的傷害堪稱前所未有。他好不容易捱到下班,去找人事部請了一天寶貴的年假,打算回家一覺睡到昏死,再也不要醒來。
但事不遂人願。回到家呆坐了半天,空落落的公寓又令他回想起曲荷還在的時候。他們偶爾買菜做飯,把廚房搞得一團糟,在散不去的油煙裡吃炒糊的菜;懶得做就點外賣,歪斜著躺在沙發裡,連筷子也不用,戴著塑料手套直接抓,你一口我一口。
事後再一塊打掃衛生,光亮的地板上處處有他們躺過的身影。還有一天下午,陽光很美,他枕著抱枕席地午睡;曲荷掏出一瓶車厘子紅的指甲油,動作輕柔嫻熟地刷滿他整潔秀麗的淡色指甲。
不行。他不能再在房子裡待下去了,否則他會流淚過多死於脫水。
丁厭在廚房用浸透了冷熱的毛巾交替濕敷眼睛,使眼周迅速消腫,細致地潔面護膚好,他清爽地走進衣帽間,打開了一面單獨的衣櫥。
他是十分注重打扮的人,這或許是男同事們對他不報好感的原因。他從小就因為愛乾淨和斯文秀氣深受同性排擠,不過這倒是為他在女性群體當中博得了許多讚譽和青睞。
衣帽間是從主臥隔出來的,牆邊的衣架掛滿了男士的休閑服飾和工作套裝,還有配套的領帶、鞋帽。這些是他日常的主要穿搭。
但他還特地定製了一個大的雙開門衣櫃,每次拉開它,他都會下意識地屏住呼吸,等待好迎接那無論多少次都會給予他新鮮感和悅然享受的視覺衝擊。
一排按色系分類碼好的連衣裙,齊整地掛在金色的橫杆上,散發著沉鬱的衣料熏香;櫃子頂層放著各色高跟鞋,不過全是不常見的尺碼。
櫃子內部的右側有三分之一的空間做成了抽屜和置物架,最上層放有木質頭模和兩頂假發,第二層是幾瓶女士香水,第三層的首飾架琳琅滿目地放著耳夾、手鏈、鐲子和項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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