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下層是抽屜,打開後裡面疊著蕾絲式樣、材質輕薄的女性貼身衣物。
丁厭的癖好在當今社會論起來也不算極端特殊。他只是喜歡穿女裝而已,尤其是漂亮的長裙和高跟鞋。
穿戴完畢的他站在穿衣鏡前,打量鏡面倒映出的窈窕倩影。
柔順的烏發垂在頸間,玉白的肩頭被金色耳墜的光暈一映,肌膚散發著嬌潤的光澤,曼麗的身材裹在一條長度至膝蓋以上的綠裙子裡,簡約的款式顯盡了纖腰長腿的優勢。
化了淡妝的臉蛋也是光豔照人,笑吟吟的眼眸烏亮靈動,唇色嫵媚,整個人像一粒亮晶晶的珍珠。
精心打扮好,就必須出門逛一圈給所有人看到。
丁厭拎著包踩著高跟鞋走在天色漸暗的街頭,明顯感覺到四面路人的目光都被他籠絡過來。
他享受惹人注目的時刻,連失戀的悲傷都在這一刻被掩蓋下去。但同時可以預見到,半夜回到清冷的家中,那好不容易壓下的情緒會千萬倍反噬回來。
他輕微地歎了口氣,在路邊攔下出租車,報了一家他平時不常去的夜店名字。
他原本的聲音就偏於溫和輕軟,稍微下點功夫,就能模仿出以假亂真的女聲。
司機並未起疑,輸入定位出發,不時從後視鏡偷瞄他的臉。丁厭回敬了一個嫌惡的眼神,低頭玩手機。
他給網上認識的女裝同好發了條消息:媽的,最討厭見色起意的男人。
第2章 連衣裙02
丁厭之所以養成女裝癖的愛好,是受到他母親的影響。
他的媽媽從年輕時起,就格外注重保養、化妝和穿著,並且對他的教育方式與眾不同。用今時今日的話講,應該叫“去性別化”。
母親從不會對他強調:你是男子漢,所以不可以哭,不準掉眼淚。他是上了小學才第一次聽到“男兒有淚不輕彈”的說法,不過傷心了就要哭的習慣是改不過來了。
他小時候靠人的頭髮長短區分性別,爸爸堅持給他剃短發的那天,他才知道自己是男生。但他依然很喜歡小女孩的粉色發箍和帶塑料糖果的頭繩,只要他說想要,媽媽就會買給他。
高中時他買了兩瓶女士香水,一瓶送給媽媽,一瓶自己留著,被父親發現,還背著他和他母親商量,他是不是性取向有問題。
但丁厭很清楚,他是個徹頭徹尾的異性戀。
他的異裝癖並非源於他的心理性別認知是女性,他知道自己是男人,且對自己的男性身份認同度很高;作為男性的他,從小就喜歡女孩子且隻喜歡女孩,會嘗試女裝,僅僅是因為他在青春期時發現自己有這份天賦。
他淨身高177,體重55kg,骨架高挑纖細,肩寬適中,腰肢細韌單薄,肩頸的線條流麗柔和;再加之顱骨圓潤,臉龐窄小而五官端秀,皮膚好到讓無數女生嫉妒,是天生的衣架子和美麗面孔。每次換上裙子戴好假發,他都會發自內心欣賞鏡子當中的自己;說句自戀的話,他最理想的異性形象其實女裝的自己。
而後來他又觀察到,比起標準的男人,女人更願意親近有女性特質的異性,女裝的他總是收到來自各種女孩沒有心理負擔的表白和讚美,這極大滿足了他的展示欲。於是這一癖好就日漸融入他的日常,演變為他生活的一部分。
他身上穿的綠色連衣裙是曲荷陪他一起買的那條,歐洲牌子,價格小貴;曲荷曾打趣這種碼數只有平胸的人乾兒塞得下去,但又催促他快去試,他穿上絕對好看。
曲荷的品味眼光和他一致,這也是他們處得來的原因。果然,試衣效果好得出奇,店員連聲讚歎太完美了,誇他身材比模特還好。
裙子買回家後他一直沒機會穿,今天再穿上,已物是人非了。
不過那不影響他穿這身給旁人帶來的視覺享受。
在燈光暗曖、群魔亂舞的夜場,突然款款走入一個身高超過180cm的細高個美女,理所當然地會成為全場焦點,吸引所有男人的目光。
她的雙腿曲線細而柔美,收進裙擺的大腿飽滿圓潤,裙身的剪裁完美貼合了曼妙的腰肢,雪白細弱的腳腕那一點突起的踝骨猶如玉樹的根結,一對小腿恰似玉髓雕琢的藝術品被栽進精巧玲瓏的盒中——那是雙裸色漆皮的尖細高跟鞋,優美的拱形和標志性的紅鞋底映襯出矜貴與優雅。
她輕盈地走到吧台邊坐下,坦然放松地點了一杯馬天尼。
丁厭早就習慣了被人看,他甚至是樂於被人看的,打扮得漂漂亮亮出門,不就是希望被人傾慕與喜愛麽。
所以他毫不避諱地揚著下巴,一杯接一杯地飲酒,他的喉結不明顯,露著脖子也不怕露餡兒;即使露了也沒關系,他又不打算用女裝身份騙人。
他希望把自己灌醉,所以喝得急,期間來搭訕敬酒的人都遭遇了冷待,難纏些的立在旁邊不肯走,差點惹他生氣。
這時一群熱熱鬧鬧的年輕人從門外湧入,丁厭懶得搭理那個想要他微信的豬頭男,別過頭瞟向別處,然後恰好與剛進門那群人對上視線——
他們人不多,六七個,都是下了班來解壓放松的白領。——為什麽丁厭知道呢,不是他有透視眼能看穿別人的職業,而是這群人就在他們同層樓的隔壁公司上班,每天和他低頭不見抬頭見!
我的媽呀。丁厭膽戰心驚地收回了視線,單手支著下巴,讓發絲垂落遮擋側臉,盡量不引起他們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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