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瀛丟了煙要去追,又遲疑地停駐腳步。
丁厭被洶湧的寒冷籠罩,仿佛一息間邁入凜冬;他跑到上氣不接下氣,足底鑽心的疼痛迫使他奔跑的速度慢下,他踉踉蹌蹌地走在下坡的山道上,臉蛋被風吹的僵硬發麻。
——我玩兒完了。
工作、同事、按部就班的生活,這下子全完了。
丁厭想,這一天終究是來了,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濕鞋。
夜路走多,終是撞見了討命鬼。
這時,來自後方的車燈照亮了他黑漆漆的前路,緩慢行駛的車輛鳴笛聲提示他轉身。
丁厭置若罔聞,執拗地裹緊了身上外套,希望自己能隱身消失。
開車的人探出車窗喚他道:“快上來。”
“你不要管我!”他堵住耳朵,“我死不了!”
然而老天爺似乎有意和他作對,要讓他曉得什麽叫人一倒霉喝涼水都塞牙縫,他原本四平八穩地走了兩三百米遠,足踝卻在這一刻突然受力傾斜,右腳一崴,人直晃晃地倒了下去——
“啊……”劇烈的痛楚從骨頭縫裡迸出,丁厭跌坐在地,鞋跟也斷了。
他被劇痛衝昏了頭腦,一時間四顧茫然,只聽到風聲過耳掠入蒼密幽靜的樹林,遠方城市的繁華燈火如同隕落的星星,而他被喧囂的俗世遺棄在這條荒無一人的公路上。
楚瀛的手臂修長結實,蘊藏著他所能想象到的最堅實的力量感,輕而易舉地將他捧起,把他從冷寂的山野送入有暖光照耀的封閉空間內,柔軟的毛毯再次蓋上他的肢體,暖氣烘著手腳,皮膚被酥麻的觸感俘獲,心緒由慌亂變得安寧。
幾張潔白的紙巾遞來後座,又收回了。楚瀛說:“原來你沒哭。”
到這個地步,哭已經沒有用了啊。丁厭的手平放於膝蓋,十指收攏捏緊,他右腳腕的扭傷處一片火熱,最輕微的活動也會帶來強烈痛感。
“傷筋動骨不能馬虎,”楚瀛妥當地安排著,“我們先去醫院拍片。”
“哦。”他表示知道了。
到醫院掛了急診科,拍完片子,醫生說問題不大,然後托著丁厭的右腿按壓他的踝骨,聽他咿咿呀呀的痛呼著;隨即松了手道:“只是腫了,沒傷到骨頭,敷點藥回去靜養幾日,少走動,很快就能恢復如初。”
彌散著消毒水味的走廊上,丁厭看著自己高高腫起、塗了傷藥纏著紗布的右腳踝,像畸形的粽子。他穿的鞋子也做不到單腳跳,一路都是靠楚瀛把他抱來抱去。
“那張照片,”楚瀛給他買來一罐水蜜桃味的汽水,看他伸手接了,接著說,“我已經讓他刪掉了。”
“然後呢?”丁厭拉開易拉罐的環扣,喝了兩大口汽水壓驚。
“他也保證了不會把這件事說出去,所以你不用難過,沒事的。”
丁厭坐著藍色的塑料椅,楚瀛則是站著。他借仰頭喝飲料的角度,緊緊望著對方道:“他為什麽那麽聽你的話?”
因為他只是個普通的,拿薪水的上班族。但楚瀛什麽也沒說,只是笑一笑,又道:“如果你還是不放心,就讓李琰辭退他好了。”這種可有可無的員工,辭掉也沒什麽可惜的。
這的確很令人心動。可丁厭搖了搖頭,“我不要。”
“還不行?”楚瀛問,“那讓他永遠離開K市?這樣你就再也不用見到他了。”
丁厭還是搖頭,說:“你不懂。今天就算不是他,也可能是別人;不是今天,也可能是明天或後天。”
這段沒頭沒尾的話,成功使得楚瀛眼中浮現出惑然。
“我就是活在夾縫之間,要努力地平衡丁厭和Lily這兩層身份,我要麽是男人,要麽是女人。就算有人能從私生活方面接受我的愛好,不認為這是變態、性別認知障礙或精神疾病,但也沒有公司和老板會雇傭我這樣的人。”丁厭目光鎮靜道,“同事會把我當笑話看,所有人都會覺得我很奇怪。明明不是Gay,為什麽要打扮成女孩子。”
“但我就是喜歡啊。我又沒有妨礙到他們什麽,但就因為這個,我成了社會上的邊緣人,正常人眼裡的怪胎。”丁厭無聲歎息,“這對你來說,或許很無聊吧?聽一個異裝癖講述心路歷程什麽的。”
丁厭像是渴極了,舉起碳酸飲料大口猛灌,不料楚瀛牽住了他的另一隻手腕——
“那我帶你逃走好不好?”
丁厭頓住,舉著罐子的手緩緩落下,疑心自己聽錯了,“什麽?”
楚瀛道:“我帶你逃走,去一個不會讓你不開心、不會讓你感到自己是異類的地方。”
上唇被飲料沾濕的皮膚仿佛有一顆又一顆的小氣泡破裂了,咕嚕咕嚕地攪動著他的大腦;丁厭的心臟膨脹成熱氣球,徐徐飄至上空……
他足足反應了半分鍾,終於意識到這算是表白。天啊,他被一個男人表白了——這在他的人生中不算罕見特例,喜歡他的人裡向來有男有女。
但是……
名為現實的針尖,扎穿了他心臟變作的熱氣球,戳破他腦海裡的一顆顆小氣泡。一陣冷冽的風穿過醫院走廊,他張了張嘴,又合上,抿著甜滋滋的唇瓣,訥訥地說:“謝謝,但我還是回家吧。”
***
崴了腳回家,不妨礙丁厭卸妝脫光衣服,躺到浴缸裡,翹高一條腿泡熱水澡。他無數次設想過與今日相似的情形,可當這一天真正到來時,他遠比自己預料的松弛和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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