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一瞬,便從天堂掉落至地獄。
他覺得很難堪,踩在地上不肯挪步,下意識就想逃跑:“要不我打車回去吧。”
“來都來了,先進去坐一會兒吧。”江路說。
白陸周面露難色。
江路輕微歎了口氣:“過來,有話與你說。”
“說什麽……”
“隨便聊聊。”
現在對於酒吧的營業時間來說還算早,只有三三兩兩的人坐在裡面喝酒。
江路帶他來的是清吧,現在這個時間段駐唱歌手也沒來,店裡輕輕放著散漫慵懶的爵士樂。聚光燈灑在空落落的高腳椅上,顯得寂寥又空曠。
江路將酒水單遞給他:“選一個吧。”
白陸周哪有心情喝酒,看了兩眼英文就覺得眼暈,推給他說:“隨便吧。”
江路骨節分明的手在酒水單上敲了敲:“喜歡什麽口味,基酒、利口酒,有沒有什麽偏好?”
“甜的……威士忌吧。”
“喜歡喝甜的,喝威士忌?”
“……嗯。”
江路意味深長地看了他一眼,然後點了幾杯酒。
未過多久,酒便來了。他眼前的杯子裡裝著橙黃色液體,裡面還放著個檸檬片和紅櫻桃。白陸周將吸管戳了戳,檸檬片便隨著小氣泡浮浮沉沉。
他就著吸管喝了一口,入口的辛辣立刻嗆著他直咳嗽。
“喝不慣嗎?”
“有點……”
白陸周抬頭,便對上江路的一雙笑眼。他慌亂中低下頭,面前又被推來了一杯奶茶色的酒水。
“你喝這杯。”江路將他喝過的那杯拿在手裡,慢條斯理地喝了一口。
江路給他的是百利甜混了牛奶,確實是白陸周平時會喝的酒。但他不太好意思承認,因為百利甜一般是女生才會喜歡喝的。
他沒想到江路也會喜歡喝百利甜,但江路卻說,就是為白陸周點的。
“根據直覺,你看著很像是會喜歡小孩子口味的。”江路說。
白陸周覺得徹底被江路看透,立刻鬱悶地狂灌了半杯下肚。
“你知道我為什麽要帶你到酒吧嗎?”江路偏頭看他。
“不知道。”
“酒精會刺激大腦分泌多巴胺,和愛情一樣。”
白陸周猛然抬頭。
但江路繼續說了下去:“愛情會讓人變得愚蠢,所以酒精也會。酒精最適合交淺言深。”
原來是這個意思。
但白陸周還是努力辯解道:“愛情讓人愚蠢,是因為多巴胺使得皮質醇上升,進而控制住負責理智的前額葉。”
江路似笑非笑地看著他。
也不知是不是酒勁上來了,白陸周一陣心慌,直言道:“我們算交淺嗎?”
“不算嗎?隻認識兩個禮拜。”江路說,“白陸周,我又不是傻子,你躲我,我看不出來嗎?”
“……”
“說實話,我是個勝負欲很強的人。做領導自然也會希望能做到最好,我認為你的回避態度會影響我們之間的工作,所以請告訴我,你為什麽躲我?”
江路的問話太過犀利,白陸周被打得潰不成軍。
但喜歡江路是他最後的底牌,他不能說。
所以他只能拐彎抹角道:“你氣場很強,我又是社恐,所以怕你很正常。”他越說越覺得自己說的很合理,“況且你也很有距離感啊,我對你一無所知。那比如說我知道妙妙是X大畢業,Z省人,獨生女,連家裡幾隻貓的名字都知道……”
江路愣了愣:“原來我很有距離感嗎?”
白陸周覺得既然已經說了,乾脆自暴自棄一股腦說完:“我看著你,一直覺得你身在鬧市卻像遊離在外。但我知道這是很有分寸感的體現,同事之間保持這樣的關系才是對的,我也很欣賞你這——”
“我是C縣人,縣城出生。初中畢業就去了美國,一開始住在舊金山,一對墨西哥裔中年夫婦的寄宿家庭裡,後來我搬去了洛杉磯,住在西班牙裔的老夫婦家。再後來升入大學便一個人住,在當地買了輛車,學也不好好上,每天狐朋狗友浪出去玩。之後便是回國,找工作,然後你遇到了我。”
白陸周完全沒想到江路會和盤托出,對於這極其不具有普遍意義的經歷,一時之間不知道說什麽。
他張了張嘴,問道:“住homestay什麽感覺?”
“分人。在舊金山的那家,飯都不給我吃飽,在家也基本把我當空氣。但是在洛杉磯的這家,便對我很好,把我當家人,還會為我做中餐。就是他們太虔誠了,讓我有點受不了。”江路笑了笑,眼睛在酒吧燈光下亮亮的。
江路說:“他們每天吃飯前都會說感謝上帝,還拉著我一起說。周日會拉我去教堂做禮拜,領取免費的餐食。不過我骨子裡還是個中國人,信奉馬克思主義,給我洗腦了三年還是沒能把我變成個虔誠的基督徒。”
他說完話鋒一轉:“你知道我搖滾啟蒙是在哪裡嗎?”
“在酒吧?”白陸周猜測。
“錯了, ”江路搖頭,“在教堂……沒想到吧。”
白陸周確實沒有想到,因為歐美的影視文化作品中,唱詩班的歌似乎都是歌劇類的。
“我一開始去,看到他們在教堂裡拿著電吉他和電貝司,覺得真他媽牛逼。後來才知道基督搖滾是搖滾樂的一個分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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