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景閉了閉眼,心裡安慰自己:算了,男人就是這樣的,男同也一樣。
胡斯禦顯然也愣了一下。
我草,昨天臨時收拾了幾件衣服走,收拾的時候他光想著趕緊趕緊,盧景自己在車裡睡,別一會兒醒過來找不到他人。左翻一下右找一下收拾好要帶走的東西他直接就走了,沒想到身後竟然是這麽不堪的戰亂現場。
胡斯禦稍微有些不好意思:“我昨天回來收拾的時候翻亂了。”他現在是有點明白盧景為什麽總想解釋了,以前胡斯禦不在意別人誤會,就這場面被人看了去又怎麽樣?要誤會他平時很邋遢就誤會唄,以後他又不跟別人住一起,邋不邋遢又怎麽樣。
現在他有點在意了。
盧景搖頭,問胡斯禦:“進去要換鞋嗎?”
胡斯禦彎腰拎起來擋路的兩隻皮鞋,收進鞋櫃:“不用,馬上都搬走了換什麽鞋。”
“哦,我可以幫你做什麽?”盧景指指沙發上的衣服,“這些是洗過的嗎?要不要疊起來?你平時習慣把衣服疊起來放還是掛在衣架上?”
胡斯禦沒說話。
他單純地覺得現在這個畫面很……說不上來,簡單幾句話不好描述。這會兒是下午大概兩三點,太陽正好稍微開始下移,透過落地窗最大程度地把盧景裹在暖洋洋的光線裡,他今天穿了件藍白條紋的襯衫。
從盧景家出發的時候胡斯禦偷看到盧景一個人在鏡子前糾結要不要把襯衫下擺塞進褲腰裡,胡斯禦擅自提出建議還是放在外面更可愛一點,把盧景嚇了一跳,紅著臉“砰”一下關了門。
結果出門的時候襯衫還是乖乖放在了外面。
整個人有種很學生氣的感覺,胡斯禦猜測他這個周該去做頭髮了,可不得不陪他搬家,所以盧景腦袋上新長出來的黑發稍微有些凌亂地想要卷起來,撐得他髮型比以往更蓬松。
這個人正站在他家裡,很認真地問他要不要給他疊衣服。胡斯禦突然再次感歎——哎,我靠,原來我竟然真的喜歡居家型的嗎???我真以為我喜歡的是作精啊???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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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
第27章 那你喜歡哪種類型?
胡斯禦從書房整理完文件之後再出來,看見盤著腿坐在落地窗前面的盧景。
胡斯禦也喜歡對比,人都喜歡互相比較嘛,沒辦法的事情,盧景拿他跟張之意對比,他拿盧景跟前任比較。不過前任沒來過胡斯禦家裡,其實一開始帶他去工作室的下一個目標地點就是帶他回家玩兒的。
那時候胡斯禦的工作室剛起步,比現在這個小,租的是現在這個工作室的樓下幾層,只有一半面積。除了他跟田宏楊曉陽三個人是剩下兩個直系學弟相信他們的能力願意跟著他倆乾。
前任進門第一句就是那句,經常被田宏他們拿出來膈應胡斯禦,“這都沒下腳的地方,這麽小個地方能發展起來嗎”,其實他說這話的時候表情應該也不是很嫌惡,不然胡斯禦不會忘記這句話。可田宏他們記得太清楚了,那天工作室氣氛低迷,幾個人悶著頭收拾東西,一句話也不說。
前任自覺尷尬,他就站在門口進都沒進來,然後說“親愛的要不我先走了?你這兒也挺忙的,我幫不上什麽忙”,說完就走了。分手之後胡斯禦偶爾會想,他都沒進來,怎麽就知道沒有下腳的地方?
偶爾也會想,要是他沒說那句話,之後自己帶著他回家了,看到自己租的房子還挺像樣,那是不是自己永遠也沒法發現,或者說不願意承認他是個貪慕虛榮的混蛋?
胡斯禦也經常反省自己,在戀愛方面,他知道自己的問題出在哪裡,所以他才說不怪前任,甚至可以理解前任。
他不自詡聖人,既然金錢確實是自己擇偶方面的優勢,他追求某人的時候也會很大方地利用金錢優勢,那麽對方喜歡自己的錢又有什麽錯?
是他給兩個人的起點定錯了,他以為在酒吧看見一個長得不錯的男生也算是喜歡,就像他第一次見到盧景長得還不錯;他以為一個根本沒見過的人只要是自己喜歡的類型也可以認識、發展,就像楊曉陽說給他介紹小綿羊,他也不算抗拒;他以為自己展現出足夠的優勢,長得帥,有錢,做的遊戲拿了獎,對方因此欣賞他那麽這也算是互生情愫。
那喜歡應該是什麽?胡斯禦從以前開始就對“喜歡”這兩個字沒什麽崇拜感,有的人覺得喜歡一定是神聖的,一定是深刻而有含義的,胡斯禦現在仍然不這麽認為。
他的喜歡源自某一瞬間的貪戀,譬如現在。
世界上有那麽多像盧景一樣的人,他們有些社恐,總是在用更多的時間思考怎麽不犯錯怎麽更合群;他們有一些自己的小特征,比如自然卷的髮根略微蓬松,比如吃飯的時候習慣先喝一口水,吃完了飯杯子的水也要一口氣喝光;他們總是要逃避別人的視線,一旦跟你視線對上下意識是要躲一下的,再看回來也很猶豫、試探。
可現在縮成一團坐在落地窗前的只是盧景而已,胡斯禦想讓這一刻更久一點。
胡斯禦習慣把衣服掛在衣架上,得到允許之後盧景幫他整理好了衣服收進了收納袋裡,這點事情很快就做完了。不知道接下來做什麽的盧景看到胡斯禦正在整理文件,覺得可能不太方便打斷他,肯定也不方便擅自動他的東西,隻好先休息一會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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