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點了點頭,有一下沒一下地摸著貓,突然想起什麽來,看向余昧:“說起來,哥哥,你後來收購了那家孤兒院,還有資助別的孩子嗎?”
“算是有吧,”余昧想了想,道,“捐過款,想讀書的就讓他們去讀書,也有幾個成年了,就給了他們一份工作——不過大多是向蝶在聯系,我也沒和他們說過話,像你這樣的是唯一一個了。”
余煦就忍不住彎起嘴角,看起來很高興:“我記得當時那裡有很多人,你最後為什麽會選中我?”
為什麽呢——余昧回想了一下遇見他的那天,發現很多細節已經模糊了。
隻記得那是個連日陰雨後久違的晴天,陽光很好,有個小孩子突兀地站在孤兒院門口,扒著鐵門往外看。
眼睛是純粹的黑色,很乾淨,眼裡帶著星火似的光,和那個烏煙瘴氣的地方格格不入。
“……可能是因為,你和以前的我很像。”沉默良久,余昧輕聲答道,“也喜歡站在那個位置往外看,做夢都想出去。”
不同的是他沒有遇到所謂的“好心人”,領養他的人隻想從他身上謀取利益,轉手就將他賣進了娛樂圈——甚至現在過了那麽多年,他想問那對夫妻要回當年的簽約合同,都要花不少錢去買。
但從某種意義上說,後來能遇到余煦,也算命運對他一種顛倒的救贖。
作者有話說:
明天有事,所以今天提前更了
第78章 情歌
聚餐在中午,早飯之後余煦就出門了,貓也回窩睡覺,偌大的客廳突然安靜下來,余昧還覺得有點兒不習慣。
客廳裡沒有陽光,他索性抱著吉他去了琴房,打算把要交的兩首歌寫完——越拖下去就越沒心情寫,何況答應了余煦之後出去走走,總不能食言。
寫歌是需要靈感的事,詞也好,曲也好,似乎都要求充沛的靈感和天時地利。但從業以來他很少有靈感匱乏的時候,大概因為歌裡很少寫自己的經歷。
像面鏡子,或是玻璃匣,看過的事物都映在那裡,沒有波瀾也不會褪色,等到寫歌時自發自然地湧現出來,就成了靈感的來源。
他不確定這種無波無瀾的漠然算不算一種天賦,但至少這能讓他在幾個小時裡寫出一首符合公司要求的歌,也算省心。
然而這一次,大概因為時間還充裕,他鬼使神差地想往歌裡加一點自己的經歷。
像是之前寫那首送給余煦的《痕跡》,嚴格來說裡面也沒有包含什麽感情,只是“經歷”——那些留在他記憶裡的、兩個人一起度過的時間。
不同的是之前的曲子是現成的,他只需要往裡面填詞,而這一次從作曲開始,每一個音都是從零開始。
他在窗台上尋了塊陽光能照到的角落,抱著吉他坐在上面,閉上眼,開始回憶他人生的前二十八年。
對童年的記憶已經很模糊了,大概是大腦為了自我保護,將那部分記憶都封存了起來,以至於現在刻意去想,他也只能記起一些細枝末節的東西。
比如孤兒院永遠緊閉的、掛著蛛網的舊窗簾,生鏽的鐵門,門外有個廢棄的公交車站,似乎從來沒有停過一班車。
倒是記得他小時候生得白,總被孤兒院裡的大人調侃像小姑娘——後面跟著一句“讓我看看到底是不是”,那隻粗糙的手就抓住他的胳膊,想來掀他的衣服……
後來同齡人也開始效仿,以調侃他的性別為樂,現在想來和性騷擾也沒什麽兩樣。
他記不清自己有沒有掙扎過——應該是有的,往死裡掙扎,弄傷過臉,也會跑出去躲起來,躲在後院那堆泔水桶後面,淋雨發燒,病了很久。
再後來孤兒院的負責人怕弄出人命,也指望靠他那張臉換一筆領養費,才把他換到了更偏僻的地方,和小女孩一起住。
如果要給他麻木的性格找個緣由,這大概是最初的根源。
過了幾年他被那對所謂的養父母領走,過了幾天安生日子,吃穿不愁,也學了基本的認字,知道怎麽跟人交流。
後來想起來,大概是因為剛被領養時他看起來太瘦,一副營養不良的樣子,又不說話,要養得正常些才能賣進娛樂圈。
有時候他會奢望平凡的生活,想自己如果沒有這些音樂上的天賦,也許能活得更自在些,不那麽壓抑。然而平心而論,在這樣的出身下,如果沒有天賦,他能不能活下去都是個問題。
剛進入娛樂圈那幾年,生活似乎更糟了些,未成年,沒讀過書,身體不好,合同上的條件又苛刻,偏偏長了張討人喜歡的臉,似乎是個人都能欺負他。
好在那幾年裡他的天賦初露頭角,一度讓負責教他的老師都十分震驚,還沒成年就在本地小有名氣——如果許觀玨沒動過他的合同,他是有機會在那個時候離開娛樂圈,破格去正規的音樂學院學習的。
如果是那樣,也就不會有後來那身不由己的十年了。
想到這裡他歎了口氣,有些不願再回憶下去,睜開眼時手機上的錄音時長已經到了半個小時,是他剛才循著感覺彈出的曲調。
曲子有些悶,整體帶著一種淡淡的哀傷感,節奏卻比往常更快一些,有幾個標志性的和弦,熟悉的人還是能聽出是他寫的,只是風格有所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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