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不是,那就是冥冥之中有所指引,是緣分——和命運沒什麽關系,是他自己伸手爭取、一心定下的“緣分”。
反正他的愛情觀向來如此。
掛斷電話之後他走進小面館裡,很有禮貌地用兩碗面錢,向老板娘換了一些蔥、生的面條,還有一個雞腿。
然後把雞腿喂給了那隻牆根上的流浪貓,帶著剩下的、足夠做兩碗陽春面的食材原路返回了。
第101章 青春期
之後的幾天余煦說到做到,真的沒有再提舞台事故的事,仿佛從不知情,就是出來玩的。
但他不算是擅長隱藏情緒的人,至少在余昧面前不是,偶爾也會忍不住,顯露出一點擔憂來,只是不明說,暗地裡變得黏人了些——所幸出來玩原本就是兩個人獨處,余昧也沒有察覺。
第一天安頓完行李,他們也沒再安排什麽活動,一覺睡到第二天中午,打算晚上再出去走走。
在娛樂圈工作,最不方便的一點,大概就是不能像普通人一樣隨時出去玩,白天出門要全副武裝謹防狗仔,晚上也要挑沒人的時間段,還得戴著墨鏡。
余昧倒是無所謂被拍——要是關陽知道他是和余煦一起出來,照之前讓他們營業的瘋魔勁兒,大概還會特意安排狗仔來拍,通稿就是婚姻關系和諧穩固,高嶺之花為愛下凡。
但就像向蝶說的,被不被狗仔拍是另一碼事,至少私下出門不能太招搖,免得引起交通堵塞。
於是他們還是挑了不那麽冷的一天,選在夜裡出門,凌晨一點,去余煦以前上學的地方看看。
余昧常年開演唱會,作息紊亂慣了,生物鍾也不太固定,白天起的晚,這個點也還不覺得困,倒是余煦一向是學生的生物鍾,到了半夜就有些熬不住,臨出門前打了好幾個哈欠。
“要不還是算了,”余昧看他困成這樣,就伸手揉了揉他的頭髮,失笑道,“睡醒了再去也沒事,又不急,還要在這邊待一段時間呢。”
余煦就走過來抱住他,像半夜睡迷糊了翻身抱住一隻玩偶,還用臉蹭蹭他肩窩,語氣有些黏,撒嬌似的:“沒事,在車上眯一會兒就不困了,我不用睡太久的。”
事實證明他也沒說謊,在副駕迷迷糊糊地打了個盹,等車開到目的地,他就又恢復平時那副精力充沛的模樣了——也不知道是太興奮,還是單純的年輕人精力旺盛,反正余昧一個每天睡醒都要開機半天的人,是不太能理解的。
先去的是余煦上過的小學。
準確來說,他只在這裡讀了三年,畢業之後又去了一條馬路之隔的學校讀初中,高中離這裡也沒多遠,兩站公交的距離。
四舍五入下來,十年裡他的活動范圍也只有這麽大,小城市裡一眼能望盡的區域,讀的學校既不特殊也不拔尖,算是挺典型的“小鎮做題家”。
和別人不同的就是那個時候他沒有監護人,只能一個人住,——一開始余昧想過請保姆來照顧他,但被他拒絕了,說是不習慣和陌生人一起住,自己也能照顧好自己。
“其實那個時候……畢竟才那麽點兒大,也不會照顧自己,都是嘴硬說說的,”當事人看著比記憶中縮小不少的校門,笑了笑,坦白道,“光是學做飯就花了很長時間,只是照著食譜做、把東西弄熟當然很簡單,但要好吃就不容易了,幸好午飯能在學校裡吃,早上就在早點攤買一點兒,負責一頓晚飯就好了。”
“那怎麽不肯讓別人來照顧你,請個鍾點工來幫你做飯也好,十歲出頭的小朋友,要人照顧也是很正常的事,又不丟人。”
其實和自尊心沒什麽關系,他只是在孤兒院待過,被所謂的“照顧”弄得留下陰影,也不敢再吃別人端來的飯菜。
但這種事就沒必要和余昧提了——他看了一眼一片漆黑的學校,又想起那個時候懵懵懂懂的,也不知道余昧是誰,只是覺得這個大哥哥長得很好看,明明比他大很多,卻還是有種單薄的脆弱感,讓人很想趕緊長大,能快點保護他。
現在他好像能做到了——也許還不完全能,但至少離那一天越來越近了。
“那邊是初中,面積會大一點,但人還是那麽一波人,很多小學的時候見過的面孔,上了初中也還會見到。”
夜裡黑漆漆的,周圍也只有零星幾盞路燈,教學樓只剩一個剪影,其實看不清什麽——余煦也意識到這一點,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好像也挺無聊的,就是這麽一小片地方,很普通的學校和同學,真的把你帶過來了,也沒什麽故事能講。”
下一秒兩個人的手背碰到一起,他愣了愣,還沒來得及有什麽反應,手就被余昧牽住了,發涼的手指嵌進他手心裡,卻毫無征兆地讓他覺得燙。
“不無聊,”余昧看著他說,“我想聽。”
那雙好看的淺瞳從圍巾和帽簷的空隙裡露出來,目光是沉靜的,看向他時卻帶上些許笑意,給人一種純淨的、近乎溫柔的錯覺。
余煦對上他的視線,冷不丁想起向蝶那句“你是他的下輩子”,心口就澀了澀,五味雜陳。
“……嗯,雖然很普通,但對我來說還挺有意思的,”於是他開始講一些尋常的瑣事,試圖給余昧還原出自己的中學生活,“白天就是上學,這樣說可能不太好,但初中學的東西對我來說還不算太難,尤其是數學和英語,走丟之前我父母請老師去家裡教我,講的都是超前的知識,可能那時候打了基礎,至少初中的時候,我還不算是最努力的那一批人,成績過得去,也不上晚自習,剩下的時間都拿來追星……追Echo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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