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氏泣涕漣漣,將女兒的悲慘遭遇一一道出。
施霓雲能進賀蘭家當婢女,原本是讓全家都高興的一件事。因為賀蘭家的工錢不低,活卻不多,輕松又能賺錢,誰不喜歡呢?
但施霓雲很不幸地,被賀蘭家的大公子看上了,大公子想要納她為妾,可施霓雲早就有心上人了,她與心上人早已私定終身,自然不願意當賀蘭公子的妾室。
她拒絕了賀蘭公子,原以為此事就告一段落了。她也想過,要不要為了避免尷尬,另找工作,可又不願意舍棄賀蘭家的豐厚工錢,便留了下來,想著,賀蘭公子這樣的條件,想要什麽樣的女子沒有,定然不會糾纏自己。
可她錯了,若施霓雲答應了賀蘭,也許賀蘭反而不願意納她為妾。可她拒絕了自己,賀蘭便心癢癢的,想著一定要得到施霓雲。
但施霓雲不願意,賀蘭便只能霸王硬上弓了。施霓雲拚命掙扎,賀蘭便一手捂住她的口鼻,接著動作。施霓雲透不過氣,活生生地憋死了,賀蘭心滿意足之後,才發現自己害死了人。他立即想辦法,先命人暗中給郭星送了一筆不小的銀兩,然後偽造現場,將“霸王硬上弓”變成了“婢女故意爬上了公子的床”。
他在公堂上坦坦蕩蕩,說施霓雲給自己下了藥,而自己毫無所覺,春宵過後清醒過來,才發現施霓雲……
施霓雲醒來,強迫賀蘭納自己為妾。可賀蘭說,自己對妻子一往情深,定然是不會納妾的。賀蘭還說,自己雖然很憤怒,但他畢竟是男子,佔了便宜,頂多再給你一筆錢,此事便徹底了結。
可施霓雲飛上枝頭變鳳凰的夢碎了之後,無法接受,於是上吊自盡。
賀蘭顛倒黑白,混淆是非,偏偏說得一身凜然,將自己摘得一乾二淨。郭星受了賀蘭的銀兩,自然替賀蘭辦事,也不管施霓雲是憋死的還是吊死的,說此事與賀蘭公子無關,施霓雲是自作孽不可活,沒人需要承擔責任,這樁案子就這麽了結了。
而施霓雲死後,被賀蘭家的人稱作“□□”,很多人在施家人背後指指點點,說他們不會教女兒。
施氏道:“我女兒死得何其冤枉?何其無辜!可蒼天無眼,竟讓凶手好端端地活著,我身為母親,恨極不甘心極,可我只是一個普通百姓,又怎麽對付他們這些人?大人,你來了,要為我們做主啊……”
仲孫德面色肅然,對施氏做了保證,一定會還施霓雲一個公道,和一份清白。
如此幾日過後,郭星的罪狀一張紙都列不完了。仲孫德將郭星提上了公堂,郭星一開始還試圖狡辯,狡辯不成,又想著賄賂仲孫德,可仲孫德剛正不阿,鐵面無私,不僅不收他一個銅板,反而要給他再添一條賄賂之罪,郭星知道自己大勢已去,這回連大羅神仙也救不了自己了。
從前在這公堂之上,郭星向來都是坐著的,他高高在上,享受著權力所帶來的至高無上的快感。
可這回,他跪在公堂之上,腰背佝僂,再也沒了以往盛氣凌人的模樣。他認罪,他只能認罪,按上手印後,他哭著哀求仲孫德:“仲孫大人,你我同朝為官……都知道朝廷命官沒有那麽好當,我不過是做了幾件錯事,罪不至死,罪不至死啊……請你在聖上面前為我美言幾句,求一個從輕發落,我來世做牛做馬,定然報答仲孫大人的恩情……”
仲孫德置若罔聞,罪狀呈上來,他看到上頭鮮紅的手印,心道:“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他擺擺手,讓人將郭星帶回牢房之中,等候發落。
當日,一匹快馬從花溪城離開,八百裡加急,直奔京城而去。
五日過後,聖上下了旨意,花溪城民怨積重,不必把郭星押送回京城了,就在鬧市當中,斬立決吧。
讓百姓看個痛快,也給其他地方官員一個殺雞儆猴的警醒,誰若敢把自己當成“一方皇帝”,都會落得跟郭星一個下場。
至於斬立決的日期,便由欽差仲孫德自行決定。
仲孫德捋著胡子,在黃歷上挑了一個日子,然後命人貼出告示,通知花溪城中的百姓,二月四日,便是郭星的死期。
不少人家都買好了煙花爆竹,只等郭星一死,全城歡慶。
第50章 痛快
死刑的日子定了,執刀的劊子手也定了,是花溪城中刀法熟練的王秀。
王秀是個劊子手,也是個豬肉販。因為不是每天都有人頭可以砍,僅僅憑劊子手的工作,是養不活一家人的。所以王秀平日裡賣豬肉,等到有死刑犯的時候,就去當劊子手。
他第一次當劊子手的時候,舉著刀站在人犯身後,腿都在打顫。他害怕極了,因此行刑官喊“斬”的時候,他手軟腿軟,隻使出了五分力道,就是這五分力道,讓他手下那人的脖頸處裂了一道深深的傷口,但筋肉還連著,他的腦袋半掉不掉,眼球突出,口鼻大張,血肉粘連,看起來十分嚇人。
王秀心中顫顫,這人是死了?還是沒死?
行刑官一道凜凜目光射過來,王秀也害怕,他只能再舉一次刀,再砍了一次那人的腦袋。這回他用了十成力道,“喝”了一聲,那人的腦袋終於應聲而落,咕嚕嚕地在地上翻滾了幾圈,好巧不巧,滾到了王秀的腳邊。
王秀與死者駭人的目珠相對,那晚開始,他連續做了一個月的噩夢,夢中都是半吊著的頭顱,在跟他說:“王秀,你害我死得好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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