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告訴過她。”鄭陌陌點了杯幽蘭拿鐵,“我每天都在說,我不按著頭她不肯見你,我有什麽辦法?”
她確實說過,只不過用了點話術。
雖然當時的情形時小雪五歲,淘氣可愛,小雪老弟球球一歲幼崽,只知道張嘴哇哇哭,她連家裡狗生的小狗都沒喂過,讓她定點起床給小孩喂奶粉不如殺了她,但她的說辭是——“小雪是我選中的寶寶,媽媽最珍愛的女孩。”
朋友感情她講,某種意義上說她很仗義,對張靜初絕對夠意思,如果沒有她從頭到尾的力挺,張靜初早就身敗名裂,死都不知道怎麽死的,是她一手把張靜初提拔起來,並嚴懲相乾人士,以杜絕類似情形再次發生,但說實話,按著小孩腦袋學習,接送,找補課老師,把衣服扔進洗衣機,關心小孩,這些零零散散的破活都是她來做。
張靜初就像一個死了的老公,每逢春節從照片裡詐屍,給小孩買點玩具、首飾和裙子,在孩子讀書時絕口不提接回去,等小孩考上大學,馬上開始重申所有權,馬不停蹄地往回要。
她也不做義務慈善。
得罪小孩的事她做了全套,母親的義務除懷胎十月外基本上都盡了,包括小孩的厭學與抑鬱,如今孩子長大,就想讓她退居二線閃到一邊看母女恩愛,想得美。
像每個對付離婚老公的夫人一樣,她扮演一個理中客形象,但同時婉轉點出“是我把你養大的,那個混帳將你拋棄”的事實。
“那你先讓她和我談!”張靜初額側青筋一跳,“別直接把人押過來。”
“她不接你電話,”鄭陌陌攤手以示無奈,“我有什麽辦法?”
“我不是那種人。”張靜初突如其來的頹廢。
“哪種人?”
“做事還反悔的。”她說,“我知道孩子跟你會過得好,你對她也是掏心挖肺,我都知道,我更不後悔,但我不是個無情無義的混帳,她和球球都是我拚命帶來這世上的,我不相信有不愛自己孩子的母親,但她控訴我,說我不要她,說我重男輕女,把我描繪成曾國藩。”
一開始她的打算是長痛不如短痛,割舍了就割舍了。
結果鄭雪主有個罵她的專用微博,每天罵一條。
從時間線來看,讀高中時罵得最狠,上大學後基本上都換成了悲春傷秋的筆觸。
有一條張靜初此生難以釋懷。
那是她接受表彰時的采訪稿。
鄭雪主轉發時說,難怪這個世界如此烏煙瘴氣,從事法律工作的人還沾沾自喜認為自己彰顯了正義。確實,她們彰顯了自己認定的正義,以張靜初為代表,是最封建、最落後、最媚男的人,學著先進知識,自命不凡,陳年腦子源於宋朝,她們自己就是壓彎脊背,低著頭,以下跪姿勢標不標準爭取主人誇獎的奴隸,卻因跪的標準成為模范。
她的混日子生涯確切來說,是從看見那條轉發開始。
她想見小雪,也只是想解釋,她不是那樣的人,黑暗她見過也經歷過,但她盡最大努力,恪盡職守,所有人在她那個處境下或死或認命,她抗爭,鬧到最後,還自己一個清白。
她雖不是個好母親,但昧心事一件沒做過。
現實卻是,她每次見鄭雪主,鄭雪主隻說三句話。
——不用說。
——憑事實說話,講證據,講你做了什麽。
——那麽蒼白無力的話語,請留著騙自己。
“你算什麽曾國藩?”鄭學姐面無表情,不懂她的悲歡與憤怒,“我都不敢說我是德川家康,你就碰瓷曾國藩?虞司顏都不敢這麽登月碰瓷,是什麽給了你自信?不是我說,你照人家差著。”
“好,我不是曾國藩。”張靜初說。
然後她像每個慘遭丈夫背叛的妻子一樣,在忍無可忍的時候買了張機票,直接鬧到“丈夫”的領導跟前。
這一番鬧令李半月單方面撕/毀既已談崩那便互不往來的協議。
【鄭陌陌這個女人絕了。】她敲下這行字,點了發送。
伊蓮恩和每次一樣,先回以幽怨,【每當我下定決心與過去和解,向前走時,你總要將我留在過往。】
三秒後發了一大串。
【跟你說,我要掐死阿呆。】
【我要瘋了。】
【我如果哪天進了精神病院,就是被阿呆害的。】
【媽的。】
【不是我說,這小孩怎麽回事?我要死了。字面意義。】
【阿呆偷了人家做實驗的兔子,人家找上門來,我的天啊,她居然偷兔子,五刀一個的兔子,新西蘭兔。】
【兔子主人都哄她,把剪掉耳朵的兔子送給她了,她嗷嗷在家哭,說兔兔沒有耳朵了。】
【她跟我哭有什麽用?我又不能把兔子耳朵變回去。】
【對了,鄭陌陌又做了什麽驚天地泣鬼神的事?來來來八卦一下。】
作者有話要說:
兔子主人就是德妹
陳妹是天使亦魔鬼,阿呆是氣死人不償命
第107章
阿德萊德承認自己是個沒出息的小孩。
給小兔子換窩時看見兔子光溜溜的腦袋和手術疤痕,又沒忍住哭了一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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