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楠貨幣的購買力還是很強的,一根成年男人小臂長短粗細的黑麵包,大約要價二到五個銅克裡,看各個地區的物價高低,也就是說,一個銅克裡差不多相當於現代中國的兩塊錢。
五十個金克裡,相當於我的老父親老母親給我帶了一萬元的路費,對普通人來說肯定不少了,一般領民的月薪在三到四個金克裡左右,但對大商人和貴族來說就遠遠不夠看的,如澤蘭家族所在的偏遠岩石領,一年的領地產出和領民納稅是一千五百左右的金克裡。
當然,老天爺賞飯收成好的時候,收入能高達兩千金克裡,但是,我們要向光明教會和王室進貢交稅,王室和光明教會各抽百分之十,最後到我父親手上的只有一千兩三百金克裡。
好在我們自己就有莊園、果園、農田和魚塘,只有香料、布匹、金屬、馬匹、珠寶、器皿等奢侈品才需要購買,所以每年也能存下幾百金克裡的欠款吧。
聽說王都裡有些大貴族,一年的收入有好幾萬、甚至十幾萬金克裡,他們揮金如土,一場宴會都能花出去成百上千。
扯得遠了,對我來說,這些錢供我去高山領綽綽有余,而且老板替我解決了最麻煩的脫身問題,等完成高山領的任務,我就可以按照原計劃前往卡希爾聯邦……如果老板沒有其他吩咐的話。
不過,話說回來,我把路費都拿走了,老板去王都的路上用什麽啊?
我思考了三秒,接著甩甩頭把這事扔在腦後,切,我關心一個邪神有沒有錢花,真是想太多閑的,祂是愛與欲念之神,愛哎,欲念哎,他完全可以靠自己的“魅惑”技能賺到錢,呵呵。
第33章 邪神篇6
高山領和我們岩石領一樣, 是西北偏遠領地,領主是博德家族。
講道理, 博德比我們澤蘭有出息多了,澤蘭先祖當年是資助對了人躺贏的,而澤蘭子弟開拓不足,守成有余,沒出過什麽大人物,但也沒有什麽離經叛道的反/賊。我們按年足額上貢,老老實實, 從不摻和任何政治事件,是歷代國王陛下和大貴族們心中的透明背景布。
啊,澤蘭子爵嗎?有點印象, 哪個領地的, 不太清楚。
你看,就算有哪個貴族或者王室想篡/權奪/位,也絕對不會來找我們家, 閑得慌。
但博德就不一樣了,博德男爵的爵位雖然比我們低, 但人家祖上是闊過的,甚至出過“國王之手”禦前首相的!當年跟隨立國者弗朗西斯一世時, 博德先祖靠的是實打實的戰功,封的是王都伯爵的頭銜。
但為什麽他們如今淪落到了我們隔壁呢?害, 還不是不肖子孫鬧的,先是連著幾代出了隻懂揮霍的蠢材, 後來倒是有個聰明人想重振家族, 結果站錯了隊, 現任的國王魯卡斯二世出了名的記仇, 這不就找個借口發配到這裡來了嗎?
高山領比我們還小一半,領地裡多半是無法住人的山嶺,博德也只有男爵的稱號,再次體現了咱們陛下能有多小心眼和刁鑽。
從高山領的東邊坐車到西邊,只有一條主路,在沿途黃褐色為主的碎石荒漠地貌中,偶爾可見中途十幾塊狹小且擠擠挨挨的農田和零星幾點泛黃湖水,再路過唯一熱鬧些的破敗集市和蕭條的居民區,最後抵達的就是博德男爵所在的私人貴族領地。
而我要前往的廢墟,位於男爵莊園旁邊的小山坡上,曾經是博德家族的從屬騎士家。還是那句話,博德人家祖上闊過,別說從屬騎士,當年那位國王之手掌控著一整個騎士團,多少中低級貴族和騎士們發誓向這個家族效忠。
瘦死的駱駝比馬大,分手信厄難事件的主角叫做約翰·喬斯,是男爵大人的心腹騎士。他信守了自己的諾言,甚至願意陪伴男爵大人被一起“流放”到高山領,博德男爵很感動,就讓喬斯住在了自家旁邊,兩家距離走過去也就二十分鍾。
厄難事件發生後,盡管光明教會再三宣稱淨化過了,但博德男爵心裡肯定還是膈應,便把自己的莊園切割開,靠近喬斯家的那一片土地都不要了,任由房屋蒙灰,花園庭院荒廢。
要不是高山領可以住人的地方極為有限,而博德家也沒什麽錢了,我完全相信,他會直接搬離這片區域,在其它地方重建自己的莊園和城堡。
因為領主的嫌棄,這塊地方也沒有仆從護衛看管,人類不要,大自然卻不會嫌棄,這裡曾經由仆人精心伺候的果樹雖然因缺水而逐漸枯萎,但枯勁茂盛的黃褐灌木叢裡卻隱藏著各種小動物,野草叢中蹦躂的昆蟲是平民孩子們最好的零食,他們毫無顧忌地在廢墟上玩鬧。
陽光暖洋洋地曬在這群年幼的孩子們身上,盡管貧窮得連衣服都打滿補丁,髒兮兮地吸著鼻涕,卻滿臉無憂無慮的快樂奔跑。
我總不能讓他們看見我的臉,盡管我買的外套已經遮掩了大部分的容貌。
意念投影。
幾個半大的孩子自然沒有那麽強的意志力和我對抗,不過幾秒後,他們就對正在玩的遊戲產生了無聊感,前呼後應地跑去領地東邊玩耍去了。
超感知。
沒有任何人或者亡靈的蹤影,但沒有問題,我咧嘴一笑,剛才路過高山領墳地的時候,把隨身物品都買埋在了墓地之下,又問那裡“借”了幾隻亡魂,此刻正像放風箏一般跟在我身後呢。
但普通亡靈是沒有什麽攻擊力的,而面對厄難事件,再如何小心也不為過。何況還是老板給我的第一個工作,能讓邪神感興趣的東西,我不敢掉以輕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