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窯館裡出身的女子,不可能嫁到氏族做正妻。”和泉道。
“是,她與我都心知肚明,但她還要這麽問,其實是看不上我。”話說到這裡,皇甫淳勾著嘴角無聲地笑,將那枚素銀的簪子翻來覆去地看。
他沉默了好一會兒,期間婢女端了新溫的酒上桌又離開。
“很快過了一年,老鴇要賣掉她的初夜;我想贖她走,老鴇拿了兩百兩,歡天喜地讓我接走她……你猜怎麽?她不肯。她說那錢是給老鴇的,不是給她的。我以為她是有何難處,想要銀兩,二話不說拿了五百兩去找她,她卻閉門不見,說錯了。我又買了金玉首飾,送去給她;她仍是不見我,說,‘錯了’。胭脂水粉,錦衣華裘,金銀玉石,我什麽都送了,她什麽都不要。”
“那她是不願為人妾室?”
“我也這麽想,但那窯姐見我幾次碰壁,於心不忍,跑來告訴我。”皇甫淳道,“女子若是不要珠寶不要權勢,那要的,就是真心。真心你知道嗎?小女子總喜歡說真心,但真心到底是什麽,幾文一兩?價值幾何?何處可買?無人說得清楚。我一氣之下,拿了二兩碎銀子,做成了發釵,拿到她房門前,破門而入,硬塞到了她手裡,說‘這就是我的真心’……她就跟我走了,進了皇甫家,做了我的貼身侍婢。”
故事很長,皇甫淳說得很緩,似乎隨著自己的言語正重將回憶梳理一遍。
和泉喝著酒,靜靜聽他說。
“後來,兄長得了重病,父親有意將皇甫家交到我手裡;嫡母恨透了我,下毒殺我。我隻好先下手為強,送我那重病的兄長早點啟程。再往後,分家的人鬧了起來,覺得庶子都能繼承,分家有的是優秀的孩子,為什麽不能是他們。無奈之下,我娶了大族的女兒為正妻,好穩固自己的位置;分家的老二看上了沙沙,跟我開條件,只要把沙沙送給他,他就會支持我繼位家主;約莫小半年後,沙沙毒死了他……再往後,我送她去了邊關,她就戴著這隻簪子,和剛得勝歸來的千代戎遇上。”
皇甫淳握緊了簪子:“所以說,真心,也就是二兩銀子。”
“……你既然對她真心,難道今後都不打算去祭拜她?”
“人活著的時候沒做什麽,人死了,再做什麽都是假的,都是演給別人看的。”皇甫淳歎了口氣,“錯了便錯了,錯過了便錯過了;沒了她也好,沒了她就不會有人能拿住我。”
他將簪子收了起來,轉手端起酒盞,輕巧地與和泉碰了碰,再問道:“現下該你說點什麽來聽了吧?你應當不是賤籍,和泉是名,姓是什麽?”
和泉猶豫了片刻,終還是說:“……有琴。”
皇甫淳挑眉,目光都變得亮堂起來:“想不到,有琴家還有後人。那你又怎麽會跟著樂正?你這般想,千代是你滅族仇人,而我,是即將滅了千代的人……你應該忠於我,而不是繼續忠於已經輸了的樂正。”
“……樂正麟對我有救命之恩,況且我對有琴和千代的恩怨並無興趣。”
皇甫淳再次歎息:“我倒有些羨慕樂正麟了。”
“此話怎講?”
“……大概就是那麽回事吧,你自己琢磨。”皇甫淳說,“說起來,我也找到赫連恆的破綻了。”
“是什麽?”
“他身邊有個貌美的侍從,”皇甫淳笑了笑,“只要抓住他,赫連自會不戰而敗。”
“你的意思是……”
“所謂真心,就是最大的破綻。”
【作者有話說:皇甫愛情故事(不是)】
第二百二十八章 整軍再發(上)
回了赫連府,躺在了赫連恆的臥榻上,這一覺宗錦睡得昏天地暗,什麽夢都沒做。
他足足睡了一整日才醒,睡時男人與他同榻共枕,醒時男人正在替他上藥擦身。
“……”宗錦揉了揉鼻根,也不阻止男人的行為,“你何時醒的?”
“半個時辰前。”
冰涼的藥膏抹上宗錦身上大大小小的傷口,他的右肩已經被包上了厚厚的紗布,也不知上了什麽神藥,右肩雖還有些腫,但卻涼涼的,全然不疼了。他慢慢起身,扶著腦袋緩了好一陣;赫連恆看起來倒是精神不錯,身上那些七七八八的傷也已處理過,看起來像是趁這半個時辰還去洗了個澡。
宗錦垂眼看了看自己身上,衣衫換了,敞著的胸口和從衣擺中露出的雙腿都乾乾淨淨。
“……你給我擦過身子了?”
“嗯,”赫連恆道,“你腿上的傷,不好碰水。”
“你呢,你身上呢?”
男人也不藏,直說道:“外傷沒幾處,只有後腰淤傷稍微重些,但也無礙。”
“我看看。”宗錦不由分說,拉過男人的手臂,接著便將人衣衫扒開,又索性將人摟進懷裡好看看後背。
赫連恆的後腰處,有一道手腕粗細的淤傷,紫得透黑,中間還有些皮下滲出來的血斑塊,看著極其駭人。他想去碰,又知道這種傷碰不得,恐怕現在那處已經沒了知覺。他還記得,這是樂正辛下的手——他知道樂正辛會馴狼,會用寬刃刀,卻沒想到樂正辛槍也耍得這麽狠,從這傷都能看得出來他當時力道有多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