鬱微星注意到了賀玲的表情,她仍然是不喜歡他甚至厭惡他的,表現得非常直白。
區別於《天下無雙》那次的匆忙,這次的試鏡流程比較規范,即便在座所有人都認識鬱微星,依舊讓他從自我介紹開始。
鬱微星聞言,有條不紊地介紹起了自己。
他的話音剛落下,賀玲就站了起來,她走到鬱微星面前。
她並不高,一米六出頭,穿上高跟也不過一米七,比鬱微星矮上不少,可她的氣場,卻強到能夠忽視她的身高,想要仰望她。
賀玲抬起眼,聲音是區別於她明豔外貌的冰冷,“我來做你的對手戲演員,現在,你來殺我。”
作者有話要說:
【捉蟲:11.15/8:28】
明天見。
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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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王佚戈給鬱微星的這個角色, 是個矛盾又有爭議的角色,他遊離在世界之外,茫茫然的人生, 得過且過的活。
他追求及時享樂,不期待明天和未來,沒有夢想, 沒有期待,唯一喜歡的,就是每到傍晚, 到海邊坐一坐, 看看落日余暉。
落日不像日出,會給人滿滿希望, 更像是有種淡淡的遺憾, 如同他渴望被愛,卻知道自己無法擁有。
鬱微星上午拿到人物設定和劇本梗概的時候,就被這個角色吸引了。
他是個被遺棄的孩子, 沒有正式的名字, 收養他的妓°女叫他“阿悅”,他也就一直用“阿悅”的名字,活到二十歲。
妓°女是個矛盾的好人, 平時還好, 她會想要阿悅走出去, 會鼓勵阿悅去讀書,希望阿悅如同她最初用“悅”字喊他一樣, 愉悅快樂。
但她一旦喝了酒, 就像變了個人,對阿悅非打即罵, 罵他拖油瓶,罵他是廢物,罵他不如死了……借此發泄自己的怒氣和不甘。
阿悅一直生活在最底層,所見、所聞、家庭環境都不足以將他培養成一個好人,所以他搶劫、偷盜、打架鬥毆,進過少管所,後來又進監獄,出來以後不願辛苦勞累,又當起了鴨賣°淫賺快錢。
年少時,他也曾經找過父母,然而他被遺棄時,不過幾個月大,也沒人見到遺棄他的人,這個世界太大了,他根本找不到。
日子在他得過且過的活法裡,一晃到了他二十歲那年。
二十歲生日,養母難得很鄭重地給他過了。但剛過完生日的零點,養母就告訴他,自己得了病,最多只能活三個月,死了以後,希望他給自己送終,墓地就不用了,她這輩子沒享受過自由自在,下輩子想要當海鷗,飛翔在大海和藍天之間,所以把她的骨灰灑在大海就好。
阿悅答應了。
過了三個月,養母平靜地走了,阿悅給她換上為她買的新裙子——裙子是她一直不舍得買的,很貴,要六千七。
他帶著養母的骨灰,第一次坐船出了海,遵循養母的遺願將她的骨灰灑在大海。
也是這次出海,他遇見讓他徹底墜入黑暗,再無法回頭的男人。
男人是東南亞一個犯罪組織的老大,殺人、走私、販°毒、拐賣……所有寫在《刑法》裡最能掙錢的事,他都做。
阿悅被他哄著上了床,被哄著幫他殺了第一人,此後,阿悅染上純黑的色調,真正邁入黑暗世界。
……
鬱微星瞬間明白了賀玲話裡的意思。阿悅在這部電影裡,只有兩場最為重要的戲,一場是他最後為華覃榮從容赴死,另外一場,則是他真正墜入黑暗的轉折點——他動手殺了人。
殺人這件事,除非是做慣了或者天生就是個冷血的變態殺人犯,否則即便是一個壞人親自動手,也會掙扎的心理。
賀玲讓他殺她,是為了看他對“阿悅”動手殺人那場戲的理解和表現。
鬱微星想,賀玲一上來就要他演最難的戲,很大概率是並不想要他,可她有自己的涵養和底線,並不會無緣無故去否定一個人,所以只能從表演上,讓他知難而退。
再加上她親自上場當他的對手戲演員,更是一種實實在在的壓力,正常情況下,他一定會被碾壓得徹底。
不過,這是正常情況下。
可他曾經也是滿貫影帝得主,對演技的拿捏,不會比賀玲差。對別人來說,賀玲搭戲是壓力,於他而言,卻是實實在在的助力。
鬱微星笑起來,禮貌詢問:“能給我幾分鍾準備時間嗎?”
沒有自己預料中的慌張和無措,反而自信又落落大方的,賀玲挑了下眉,“行,五分鍾夠嗎?”
“夠了。”
賀玲點頭,“好。”
她轉身回到座位,剛坐下,王佚戈就湊過來,小聲說:“你是打算讓他知難而退?”
賀玲撥了撥耳邊掉下來的一縷頭髮,漫不經心說:“你不是不好意思拒絕嗎?那就用正規的方法,這樣一來,何旗榮、吳星傑也說不了你。”
“你很不喜歡他?”王佚戈問,“因為他曾經瘋狂追求過謝總?”
“有一部分這個原因,宇謙是我最喜歡的孩子,他被糾纏的煩躁,我這個做姨媽的,當然也會討厭死纏爛打纏著他的人,不過更多是因為,鬱微星不敬業。”
賀玲是個要求嚴格的人,她對鬱微星最大的不滿,源於他從來沒有真正把演員當做一份工作對待。
抱著玩鬧的心態進來,擠掉其他人好不容易得到的機會卻又不好好珍惜,白白浪費資源,也糟蹋別人的心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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