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寧聽到他這麽回答,便望著他笑:“說起來,我只看過沈總寫歌,倒沒有聽你唱過。”
“我可以唱啊,”沈明錚去握他的手,“但宿總是不是也應該給我一點好處?”
宿寧不說話,只是笑著瞪了他一眼。
他們兩個還沒接著說下去,便聽到小舞台那邊燈光亮了起來。
上來的是個瘦乾瘦乾的人,低著頭,看不清臉,拿著吉他,看起來很緊張,上台的時候還差點摔一跤,惹得下面一陣發笑。
他應該頭一次一個人就這樣上台,台下笑了就更加緊張,開口的時候還緊張到結巴。
“大家好,追光樂隊因為、因為有些事情,沒有及時趕過來,我、我是樂隊的替補。接下來,由我給大家帶來這首《秘密》。”
宿寧認不出這位,他示意沈明錚去看。
沈明錚先是對他搖了搖頭,意思是之前沒看到樂隊裡有他,心想可能是店裡為了補空,隨便編了點什麽就把人推上來了。
但他再細看那人的樣子,卻總覺得有點眼熟。
第102章
可對方一直低著頭, 這讓沈明錚也不太看得清,然後,音樂響起。
宿寧原來不對這位抱什麽期望, 上舞台要有台風, 還沒開始唱, 就緊張到說不出話來, 這還只是一個小酒吧而已,倘若上了更大的舞台,那不是更無法適應?
然後舞台上那位開口唱歌了。
伴奏起的時候,他聽到音樂聲, 似乎沒有那麽緊張了, 他撥動了手裡的吉他, 低著頭,唱了第一句。
宿寧愣了一下, 然後往舞台上看去。
就這一句,他覺得唱得很好,特別的好。
這哪裡是拿來湊數的?這比那修過音的樂隊主唱都好。雖然技巧上還有些可以調整的地方, 但是音色是天生的, 他的聲音非常好聽。
但他正要接著聽下去, 那台下有些人也覺得不錯, 於是往那邊看去, 倘若看不到臉,會覺得這樣清亮的音色是個好看的少年,可抬眼望去, 隻覺得失望。
台上那人不僅長得不好看, 低頭側過臉的時候,側臉上還有灼傷的疤, 很明顯,就算蓄著頭髮都遮不住,在舞台的燈光下更加明顯。
衣服雖然換了一身,但是看著並不合身,在他過於消瘦的身上顯得很滑稽,顯得更難看。
唱得很好,但是這情況下更顯得對比明顯,好像老天爺白給了他一副這樣的嗓音。
台下有人笑,甚至直接指著他說些什麽,還有人起哄,因為他說是樂隊的替補,可樂隊裡四個人都長得挺好看的,特別是那位主唱,他卻長成這樣,簡直不堪入目。
觀眾覺得他在撒謊,本來就有不滿的,現在就更有脾氣了。
在這地方其實真正來聽歌的人不多,不過是為了熱鬧,喝了點酒更無所顧忌了,嘻嘻笑著,頗有些肆無忌憚,甚至有人直接讓他下去。
然後宿寧就聽到那位隻唱個開頭,之後那位就開始亂了,結結巴巴的,不安地看一眼觀眾。後面錯了一拍,本來就很緊張,這種情況下,就更加接不下去了。
他後面的歌唱得一塌糊塗,拍子全都錯了,再也接不上去,於是下面的起哄聲更大,便有人大聲喊著換樂隊的正主來唱。
宿寧一直望著那邊,看到他抱著吉他,停了唱歌,站在那裡,隨後低頭向大家道歉,然後慌慌張張地下去了。
他走了之後,後面還有人在笑,看到這情況,宿寧皺了皺眉頭。
他看了沈明錚一眼,對方好像在想些什麽,一下沒反應過來,過了一會兒才看著那人走下去的地方,問道:“他真是那個樂隊的人嗎?”
宿寧在這個時候也問了江超,對方回復確實是的,名字叫白清河,隨後又問他:“你覺得唱得怎麽樣?”
沈明錚實話實說:“很不錯。”
他知道宿寧要找的就是這樣的音色,但宿寧緊接著又歎了一口氣,道:“可惜了。”
他連歌都沒有唱完。
有這樣的天賦,卻沒有發揮好,自然可惜。
沈明錚心裡卻想著其他的事情。他對這個名字沒有印象,但是他的記憶對臉上有燒傷疤痕的人有印象。上輩子圈內有個人,是很出名的音樂經紀人,但不叫白清河,他的名字叫“老巴”,不知道真名,圈內都這麽叫。
那至少是十年之後的事情了,那時候他才在圈內嶄露頭角,但彼時他臉上的疤痕新傷添舊傷,看起來更可怕,幾乎可以算是毀容了,老巴瘦的嚇人,顯得很老,沈明錚見他的時候,以為他那時候有四五十了,滄桑得有些嚇人。
這位的脾氣很古怪,偏偏作曲確實很厲害,經
歷又坎坷,一開始做的是音樂經紀人,據說被帶過的歌手幾度背叛,才落得這下場。
在這個圈子裡有才華又的人太多了,但“老巴”不一樣,他最終選擇進了沈家的公司,於是曾經得罪過他的所有人便在圈裡銷聲匿跡了。
他投靠沈家之後,人也變了,這個人以沒有任何契約精神隨時可以反悔聞名,一切衝著利益,於是什麽都做得出來。
不過他又確實有能力,上輩子,沈家拿到荊棘獎的《薔薇的故事》配樂便是他負責,最佳音樂也給了他,電影裡的幾首曲子確實很好聽。
他是這樣的人,名聲這樣差,但最後獲獎的時候又沒有去領,反倒突然在社交網絡上轉發了《向死而生》的音樂,而且沈明錚還聽說過,他還暗地裡資助過過不下去的貧窮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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