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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長安_鹽鹽yany【完結】》第50頁
  明知道是個累贅,可他受不了那孩子拿一雙比漠北蒼穹還要純淨的眸子看著他叫他“哥哥”。

  後來聽說那孩子是某個部落首領的兒子,部落營地被搶了,族人盡屠,剩他一個被賣給了奴隸販子。

  想來也知道這種人在這裡過的得有多艱難,可那個孩子會笑,眼睛眯成一條線,眼角向下彎著,眼裡有他沒見過的風采。

  草原剛開始泛黃的時候人就病了,再後來連一天一塊乾饢也吃不下了,靠在他懷裡,念叨從前阿姆給他吃的肉干、乳酪和奶茶。

  那天,是他第一次走到了那些拿鞭子的人面前,他們把他和一隻餓狼關在一起看人狼廝殺,怕他劃傷了狼皮連塊瓦片都沒給他。他跟那隻狼纏鬥了一整天,最後徒手把那頭狼勒死,換回了半塊饃饃。

  等他拿回去時……那個孩子已經死了。

  第33章 往事

  那個孩子就躺在他們平時睡覺的那片草裡,雙手綁在身後,白淨的一雙腿上青紫交加,從下身流出的鮮血染紅了整片乾草,那雙乾淨的眸子張大著,眼裡是這個年紀不能承受恐懼和痛苦。

  他們知道他活不成了,所以物盡其用,最後享受了一把。

  他抱著那個孩子抱了一天一夜,他的血,狼的血和那個孩子的血交混在一起,還有一股難以言喻的腥臭味。

  第三天,他用染了血的乾草編成的繩子把其中一個奴隸販子勒死在那個孩子屍體前。

  顫抖著放下繩子的時候,他突然想去看看那個孩子說過的長河落日。從這裡一直往東走,直到看到最大的一棵胡楊樹便是他們部落所在的地方,有一條從雪山上下來的河從營地旁經過,每天日落的時候,河面便會映出粼粼余暉。

  可他最終也沒有看到那條河,當天晚上便被那幾條狗追上了,他被拴在馬屁股上一路拖了回來,隨後被打斷了兩條腿,當著所有人的面被吊在哨塔上。

  第一次能這麽清楚的看清他生活了這麽多年的地方。

  這裡是草原和戈壁的銜接處,一年四季似乎都是這麽一副景色,青黃不接,像塊長滿了虱子的破氈布。

  真醜啊,肮髒,破敗,沒有希望。

  當空的烈日曬得他腦袋發暈,直把他身體裡最後一點水分都蒸乾殆盡,那幾隻禿鷲已經迫不及待落到他肩頭準備開餐了,他卻再也沒有一點力氣動一下。

  視線開始模糊,隻覺得天地一線間升騰起大片塵煙。

  再後來幻聽也來了,恍惚間聽見鐵馬嗒嗒而來,排山倒海之勢,刀鋒呼嘯,如疾風驟雨,尖叫聲哀嚎聲乍起,人聲犬吠,刀兵相接。

  余光所至,一人一身玄衣黑甲端坐在馬上,說不出的雍容沉穩。察覺到他的目光,一雙純黑的眸子抬起,瞥了他一眼,隨即搭弓引箭,直衝著他過來。

  射斷了繩子,他甚至連聲驚呼都沒發出來,急急下墜,正落到那人馬前。

  一雙用金線繡著雙龍吐珠的長靴從馬上下來,站定在他身前。他自下而上看上去,穩穩跌入那雙饒有趣味看著他的眼睛裡。

  “這人我要了。”那人向後吩咐。

  隨即轉身上馬,慢悠悠地駛離了這片血腥地。

  那年,他十三歲,那人把他從地獄的深淵裡拉回來,把他帶離了那個地方。

  無以為報,只能生死相隨。

  蘇岑望著那雙淺淡的眸子,眼裡多了幾分敬佩之情,奴隸堆裡出來的孩子,別人尚未開蒙之期,他便早已在生死邊緣打過了好幾個滾,所幸心智未被蒙塵,仍懂知恩圖報。

  祁林緩了片刻,才道:“當年的捕魚兒海,不是爺讓我們去的,是我們自己求來的。”

  “嗯?”蘇岑抬頭。

  “漢人是看不上我們突厥人的,在這裡是,在漠北也是。”

  蘇岑微微皺了皺眉。

  “我們殺敵,他們笑我們屠戮同族,凶殘血腥,我們留情,他們又道我們忘恩負義,是喂不熟的白眼狼。在軍隊裡,一個突厥人可以隨意欺辱,因為他們知道我們不敢反抗,漢人違反軍紀頂多是一頓杖刑,但突厥人,會死。”

  “若不是有爺護著,只怕我也活不到現在。但爺能護我們一時,卻護不了我們始終。爺養著我們已是犯了忌諱,幾十萬漢人將士的心不能寒,爺要顧全大局,有些事上不得不有所偏倚。”

  蘇岑心下暗驚,當初隻道寧親王獨斷專行,從來不把旁人放在眼裡,沒想到卻也是心思如發,治理三軍靠的不是一意孤行,這人也有過自己的求而不得,想護而不能護。

  “既然我們不能立德,那便立威,不求漢人敬我們,那便要他們怕我們。”

  “所以你們進了捕魚兒海?”

  “爺從來沒發過話要我們非得幹什麽,是我們自己決意要去的。漢人不敢乾的事我們來乾,漢人做不成的事我們來做。一百五十人,隻回來了二十人,但從此以後再也沒有突厥人被欺辱,圖朵三衛再也無人敢惹。”

  蘇岑靜默,用一百三十人的鮮血鋪成的路,回來的二十人也都是手上粘滿了同族人的血,不成功便成仁,為了有一席立足之地需要生生用活人的鮮血獻祭。

  他們到底是什麽人?到底是從捕魚兒海回來的,還是從地獄回來的?

  “所以剛回京的時候也是……”

  當年寧親王率圖朵三衛回京,朝中有心之人早就打算借題發揮,打狗順便給主人個下馬威。正巧祁林一身胡刀戎裝,把小天子直接嚇哭在朝堂上,沒等別人發話,李釋二話沒說罰了五十庭杖。錯筋斷骨的庭杖,五十杖足以要人性命,可這人行完刑竟自己走回了興慶宮。那日長安城裡的人都看見,一人從宮裡出來,全身浴血,卻走的沉穩挺拔,不帶一步凝滯,一時成為長安城茶樓酒館的談資,驚為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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