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梁日報》的總編輯滿面憂色地來找明遠:“明官人,這報道……該見報嗎?”
報紙報道自家東家被人狀告,這事情有點棘手……
“當然要見報!”
明遠自然而然地將手中新出的一期“蹴鞠專刊”折疊起來,道:
“不能因為我是你們的東家,就把這件事壓下來不報道。”
“畢竟你們已有競爭者,如果在這事情上裝聾作啞,以後《汴梁日報》的信譽就會打折扣。”
如今汴京城中,已經不再是《汴梁日報》一家獨大,而是同時出現了三四家報紙。甚至《洛陽日報》和《揚州日報》在京中也有些銷路,只不過會有一兩天時滯。
為了自家競爭力著想,明遠打算好好利用一下這次的“流量密碼”,便批準《汴梁日報》全方位無死角地報道這個案子,甚至還約好了,這次庭審之後,明遠會接受《汴梁日報》的獨家專訪,透露一點兒他的“致富秘籍”。
這些“預熱”報道刊發出去之後,《汴梁日報》的刊行量劇增。
明遠:錢,和富貴人家的辛秘……這兩樣果然是“流量密碼”啊!
明遠這邊轟轟烈烈地在造勢,官家趙頊卻十分無奈。
上一次唐坰“風聞奏事”,好歹還是去的開封府,由開封府尹陳繹在內堂問話就夠了。
誰知這次,唐坰竟然直接去敲了登聞鼓,告起了禦狀——因為,明遠已經不再是個普通小民,他已經是個官兒了。
可是,話說回來,官告官,這事兒很簡單啊!唐坰是禦史,要告明遠,寫一封彈章便是,最多牽扯進禦史台,又何必像現在這樣,敲登聞鼓,弄得滿城風雨?
最終趙頊無奈之下,還是將這案子交給開封府尹陳繹,著他“酌情”審理。
陳繹一看唐坰的訴狀,嚇得趕緊將狀紙合攏:這回不是明遠的資產來源不明了——這回唐坰告的是明遠“不孝”,乃是人倫大罪。
這罪名若是坐實了,連一力推薦明遠入朝為官的王安石王雱父子,可能都會被連累個“識人不明”的罪名。
陳繹深感著案子棘手:畢竟世人都知道明遠有錢——可現在唐坰的策略是:我不告你錢多,我告你不孝,你錢越多,這不孝的罪名就越重!
想到這裡,陳繹就已經不太看好此案的前景,覺得明遠這一次可能終於要在唐坰手下翻船。
但既然官家有旨意,陳繹便老老實實兢兢業業地斷案——
開封府堂上,當場招來了不少籍貫為京兆府,常居長安城,但在這一兩年間才因為各種理由到汴京來的人。
這些人身份不同、職業不同,家財豐儉,也各有不同。但只要他們聽說過明遠,那回答便是一致的:“明小郎君啊!那是全城出了名的孝順。”
“明家娘子雙眼視物不便,小郎君便專門改建了一座院子讓她居住,在院子裡修了盲道,能夠讓母親自由進出,侍弄花草,頤養天年。”
“不止明家的院子,明小郎君為了給母親祈福,還在一整座坊市中建了盲道供盲人使用呢!”
陳繹聽了這些供詞,心想:這叫不孝順?
那天下好像也……沒什麽特別孝順的人了。
但又問了問,陳繹還是覺得有些不對,又查了一遍案卷,見他所慮的,唐坰在訴狀上也提到了。
“你已有多年未返回京兆府?”陳繹皺著眉頭問明遠。
明遠此刻正站在開封府的大堂上——此案為官家交由開封府公開審理,但是首告和被告都是在朝的官員。在審理結果出爐之前,陳繹就隻好一碗水端平,讓明遠和唐坰都站在堂上。
這時,明遠年輕而秀美的面孔上流露出千般歉疚,萬般無奈。
他望著陳繹,點頭道:“是的。”
陳繹反應很快,片刻後就想明白了:“是因為你父常年在外?”
“是的……”
明遠低低地應了一句。
開封府大堂外聚集了不少看熱鬧的汴京百姓,還有些想要對此案做全城報道的記者和小編。眾人聽見這個答案,都不約而同地“哦”了一聲,似乎明白了其中的緣由。
父母長期分居兩地,身為子女夾在中間,左右不是人。
像明家這樣的,一子一女,女兒留在家鄉照顧生母,兒子在外奔走,追隨老父——這樣的安排似乎無可厚非。
陳繹轉頭看了看唐坰,似乎想要以眼神“建議”唐坰見好就收,差不多就得了。
誰知唐坰嘿嘿冷笑,這位“汴京吵架王”似乎根本不在意陳繹和堂下百姓們剛剛得出的結論,反而露出一副勝券在握的樣子。
陳繹一向知道唐坰的反應比常人要慢上幾拍,因此人前總是顯示出一副強項而固執的樣子。但他又不知唐坰是否還有“猛料”沒報,重要的證據沒展示。
為穩妥起見,陳繹傳來長慶樓的大掌櫃明巡來堂上,為明遠作證。
明巡當即將他當年所知的舊事一五一十都說了一遍。
末了他說:“遠哥上京及到杭州,都是應二伯所要求。後來一聽說二伯人在南方廣州,他就又冒著坐海船的風險,千裡迢迢去了廣州……”
最終,明巡異常有力地做了一句總結:“要說我家遠哥不孝——這不可能。”
世上像明巡這樣的老實人很多,他們不會說什麽花團錦簇的浮華言語,也不會用鋪陳排比讓自己的話聽起來更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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