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門聲忘了關,“哢嚓”一下,明恕好像聽到了,不滿地哼哼兩聲,卻也沒醒,動了幾下又老實了。
蕭遇安想起自己剛答應明恕的時候,明恕身上包袱重得跟山似的,生怕露出一丁點兒醜態,任何時候都收拾得光彩照人,絲毫不嫌麻煩。
現在就不一樣了。
“醜相”畢露了。
蕭遇安躬下身子,將明恕抱了起來,只聽“嘩啦”一聲響,水湧了出來,幾乎將他胸腹、腿腳全部打濕。
明恕沒醒。
他將人用厚浴巾裹著,抱去沙發,擦乾水就抽走了浴巾,也不給穿衣服,只在明恕腰上搭了條絲綢薄被。
明恕這回沒做噩夢,睡得頗為香沉,睡到半夜醒了,見客廳亮著一盞小燈,蕭遇安不知所蹤。
他站起來,薄被掉在地上,絲綢從身體上滑落,撩起一陣癢。他低頭看了看,發現自己什麽都沒穿,心裡罵蕭遇安不負責,赤著腳往臥室和書房的方向走去,喊:“哥?”
蕭遇安靠在床上,拿著手機。
明恕以為蕭遇安還在忙工作上的事,撲上去作勢要搶手機,卻不僅沒搶到,還腳底一滑,摔倒在床。
其實這一摔多少有些故意的成分。
堂堂重案組組長,若這都能摔一跤,未免也太菜。
蕭遇安拍了拍身邊,示意他過來。
“我剛才在浴缸裡睡著了吧?”明恕拱了幾下,拱到蕭遇安身邊,“你都把我撈起來了,為什麽不把我撈床上來?還讓我自己走,連褲衩也不給我套一個,講不講文明啊?”
“我看你不穿褲衩挺自在的。”蕭遇安的五官在臥室的燈光下顯得很溫和,“就沒給你穿。”
“怎麽會?”明恕說:“我不自在,我從來不耍流氓。”
蕭遇安似笑非笑。
明恕後腰繃了一下,“哥,你怎麽笑得這麽奸詐?”
“奸詐?”
“性感!性感行了吧?”
蕭遇安晃晃手機,“來,給你看個好東西。”
明恕連忙抻長脖子,“什麽好東……”
“西”還卡在喉嚨裡,他就喊了起來,“我操!這他媽什麽狗姿勢?”
照片上的人,睡得特別香,也特別沒形象。
“我剛才睡成這樣了?”明恕哀嚎,“我不信!這不可能!哥,我在你眼中不應該是這樣!”
蕭遇安任由他搶過手機,看他著急,“事實就是這樣,你還打呼,可惜沒給你錄下來。”
“我要刪掉。”明恕一邊說一邊在手機上按。
蕭遇安不阻止,“刪吧。”
“我真刪了?”明恕撩起眼皮。
“跟你說給你看個好東西,你都看到了,當然應該刪掉。”蕭遇安說:“萬一被別人看見就麻煩了。”
明恕就真刪了,丟開手機道:“這叫什麽好東西,以後別拍了。”
“怎麽不是好東西。”蕭遇安眼神深深,將明恕籠罩在自己的目光中。
明恕頓時就理解到了,嘀咕道:“好東西被刪掉了。”
“沒事。”蕭遇安將他撈進懷裡,“是好東西的照片被刪掉了,好東西還在。”
第30章 獵魔(30)
雙案並行。
明恕和蕭遇安前往洛城追查墓心的線索時,公安部特別行動隊在源海縣霞犇村介入了李國忠、李良友父子慘死一案的調查。
最初,源海縣和海陸市警方不願將調查的主導權交給特別行動隊,隻想讓特別行動隊行使監督與指導的職能,理由是特別行動隊遠道而來,不了解當地的風土民情,直接辦案可能會遇上諸多困難。
沈尋——特別行動隊的負責人——笑容得體,說出的話卻半分面子都不給,“你們了解霞犇村的風土民情,辦案不會遇上困難,但為什麽李家父子的案子至今已經過去十二年,你們仍然沒有將凶手緝拿歸案?”
當地警察從未與特別行動隊的精英們接觸過,見來的全是年輕人,主事的也不過三十來歲,以為糊弄糊弄也就過去了,沒想到直接撞在了硬釘子上,一時亂了方寸。
沈尋態度非常強硬,抵達霞犇村的第二天,就帶領隊員展開了調查。
特別行動隊地位特殊,擁有地方警方不可企及的行動權與決定權——明恕隨特別行動隊輾轉全國查案時,就時常大呼痛快,回冬鄴市之前還特意叮囑沈尋,讓對方時刻想著自己,每年讓自己回特別行動隊過過異地偵查不受拘束的癮。
沈尋那時跟他開玩笑,說這也不是不可以,但他不能像以前那樣,一到特別行動隊,就欺負年紀小的隊員。
想他明恕剛正英武,怎麽會欺負小隊員?琢磨半天才想起,沈尋說的應該是他趁樂然喝醉了,和別的隊員一同逗樂然那次。
沈尋一拍板,源海縣公安就不僅不能參與偵查,還要接受瀆職調查。
如明恕所料,李家父子的案子並不難破,只要下決心查,很快就會有結果。
命案最重要的證人,李良友當時的女友李春燕至今未婚,窮困潦倒,獨自照顧年邁的父母。沈尋親自到她家中探望她,一進屋,就聽見低沉的哭聲。
霞犇村已經不是過去那個連電視信號都不通的落後漁村,李春燕已經從媒體上得知李紅梅為揭露真相而犯下的罪行,終日內疚難安,以淚洗面。
“這十二年來,我沒有一天不向良友懺悔,可是當時,我實在是沒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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