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案子牽連出另一個案子,且是性質惡劣的城市拋屍案,案情一通報到刑偵局,蕭遇安就果斷決定由重案組接手。
這倒是遂了明恕的意。
“抱歉,來遲了。”邢牧比明恕年長兩歲,1米8的身高,文質彬彬,是市局裡的法醫骨乾,技術沒得說,人緣也好,但世上難有完人,邢帥哥的毛病就是怕領導,並且怕到了令人哭笑不得的程度。
當年明恕還沒有升為重案組組長時,邢牧時常以“你大哥”“你爸爸”“你大爺”自居,動不動就逗他幾句,得了什麽好也都記著分他一半;挑食嫌食堂的飯菜不好吃,便常勾著他的肩,請他一道上館子。
重案組誰都看得出來,邢牧疼明恕疼得跟親弟弟似的。
可上一任組長梁棹升職後,明恕接替了梁棹的位置,成為重案組成立之後最年輕的組長。邢牧態度登時就變了,逗是不敢逗了,飯也不請了,交流變得越發客套,老是將“領導好,領導辛苦了”掛在嘴邊。
明恕知道他就是怕領導的性子,天生和上司打不到一塊兒去,學術專研得好,為人單純,甚至有幾分幼稚,以前面對梁棹也是這副德行,所以也不至於與他計較。不過“抱歉”之類的話聽久了,不免覺得煩。
“你來看看。”明恕將未用過的手套和口罩拋過去,“死者應該是死於頸部遭受的重創。徒手、器物都可能造成這種損傷。但這兩種手段指向的嫌疑人卻完全不一樣。”
邢牧點頭,查看屍體後立即給出精準答覆,“死者頸椎遭受鈍器打擊,且不止一次,具體擊打情況需要進行解剖才能辨明。”
“做一個藥理毒理檢測。”明恕踱出幾步,轉身,“看看死者有沒有被下過毒。”
刑偵局,凌晨。
首輪解剖已經完成,而藥理毒理檢測及DNA比對尚在進行。邢牧拿著屍檢報告匆匆趕到,眼中雖然疲憊,卻透著一縷光。
明恕叫上易飛、肖滿、周願等主要成員,在五樓的小會議室開案情梳理會。
“死者患有脂肪肝和心血管上的疾病,致死原因是頸椎折斷。他的頸部一共被擊打十二次,傷痕分布凌亂,且力道不均勻。”邢牧用紅外筆在細節照片上畫圈,“從生活反應上看,凶手在被害人死去之後,還擊打過至少一次。”
明恕坐在離投影布最遠的位置,“能判斷凶器是什麽嗎?”
“能。”邢牧背部一躬,快速作畫,“凶器有棱,是個三角柱體,單面1.3厘米,硬度較高,應該是鋼材。”
易飛伸出拇指與食指,在眼前略一比,“單面1.3厘米,那整體大概就是這麽粗。”
“比我想象中的細啊。”肖滿是痕檢科負責人,年紀不大,但已經協助明恕和易飛偵破過多起疑案,“通常用鈍器殺人的情況,凶器不會這麽細。越細打擊難度就越高,如果不能一下子製服對方,很可能招來反擊。凶手為什麽不找一根更粗更容易操作的鋼材?”
“一時找不到?”方遠航道。
“不像激情作案。”明恕若有所思,“凶手應當已經做了充足的準備。”
易飛回頭,隱有不解,“那為什麽……”
“也許對凶手來說,這樣的凶器才是最稱手的。”明恕看向邢牧,沒有往下解釋,“邢哥,你繼續說。”
被上司叫了一句“哥”,邢牧愣了一下,面部溫度直線飆升,所幸小會議室關著大半燈,而他正好站在黑暗裡,只有投影儀的冷光打在他臉上,沒人能看出他的臉色正由白轉紅。
“被害人的死亡時間是7月2日晚上10點到12點之間。”邢牧說:“藥理毒理檢驗現在雖然還沒有出結果,但我在他的胃內容物裡發現了酒精與安眠藥成分。”
方遠航站了起來,身子前傾,“這就是說……”
“凶手向被害人下過藥,在被害人已經昏迷或者失去反抗力的情況下,才動手殺人。”明恕揉著眉心,片刻後道:“凶手也許是個女人。”
此推論一出,眾人立馬激烈討論起來。
在剛著手分析案情時,指出凶手的性別並非合宜之舉,這極有可能誤導後續偵查。
易飛不讚同地看向明恕,“明隊,這結論下得太早了。下藥的不一定都是女性。”
“這只是我在已知線索下第一個湧出來的想法。”明恕語氣平淡,好像只是在陳述一件不太重要的事。
因為開著投影儀,前方靠近幕布的地方全關著燈,僅有明恕坐的地方開著一盞燈。窗外是漆黑的夜色,窗內亦是大面積灰暗,他的周遭卻發著光,好似一個奇特的光源。
“被害人才1米71,不算魁梧,看他的體型和病史,應該也不算敏捷靈活的那一類。凶手在持有凶器的情況下,還需要對其下藥。”明恕道:“這符合凶手為女性的一般特征。”
邢牧說:“我也傾向於相信凶手是女人。在大多數命案裡,暴力犯案的更多是男性,而女性由於體力、心理等原因,不少選擇下毒下藥。”
“凶器與被害人頸椎的傷情也是一方面。”明恕站起來,眉心很淺地皺著——這樣的神情令他看上去嚴肅而冷靜,有幾分不怒自威的意思,“凶器較細,但這種‘細’僅是對我們來說。如果凶手是女人,可能她認為這樣的粗細正好合適。”
說著,明恕蜷縮起右手手指,做了個握棍的動作,“凶器如果有這麽粗,我們倒是能夠揮舞自如,但對女人來說,或許就太沉了,反倒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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