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牧準備把屍體帶回去做解剖,明恕問肖滿:“你那邊怎麽樣?”
“這裡相當於一個商店,除了死者睡覺的那間屋,其他隨便哪一間,外人都可以進來。”肖滿說:“所以地上有很多足跡,不過血足跡只有一種。”
明恕說:“凶手的足跡。”
“但凶手在作案時,穿的是死者家的拖鞋。”肖滿指了指角落裡的鞋架,上面除了四雙女士鞋,還有一雙棉拖鞋,“血足跡的紋路與拖鞋的紋路一致,而死者掉落在裡間的拖鞋紋路也與血足跡一致。”
“這裡一共有三雙拖鞋,死者自己穿了一雙,將另一雙給了凶手。”明恕說:“而凶手將她殺死之後,把這雙沾血的拖鞋帶走了?”
肖滿點頭,“只能這樣理解。”
“那凶手就是死者的熟人。”明恕走到鞋架邊,“來拿快遞的客人絕對不會換鞋,如果是白天還在做生意時,也不用換鞋。死者穿著睡裙,還給凶手拖鞋,凶手隻可能是夜晚到訪。”
這時,方遠航打來電話,說“無面女屍”的發現者王紅英提供了一條線索。
北城分局,問詢室。
看到屍體的面部時,王紅英直接暈了過去,醒過來後也一直胡言亂語,經過心理專家的疏導,現在總算平靜下來。
到底是和屍體打了幾十年交道的人,王紅英的心理素質和接受度都比一般人強,不僅將當時的情況詳細講述了好幾遍,還說:“那個死人,我看著有點眼熟。”
負責問詢的刑警道:“她的臉都沒了,你怎麽看出眼熟?”
王紅英想了半天,“我總覺得她那身衣服我在哪兒見過。當時可嚇死我了,現在越想越覺得,她應該是我見過的人。”
王紅英做的是喪事生意,平時接觸得多的,除了死者家屬、殯儀館的工作人員,就是同行。
“王紅英住在哪裡?”明恕問。
方遠航說:“在光丹路,就挨著紡織路。那兒是北城區有名的‘喪事一條街’,大部分居民都做喪事生意。師傅,你懷疑王紅英是在那裡見過被害人?”
拋屍現場離光丹路有兩站車程,排查還沒有鋪到光丹路。
明恕說:“死者身上沒有外套,是室內的打扮,王紅英覺得眼熟,不大可能是在外面看到。分一部分警力去光丹路,看看那邊有沒有最近失蹤的女性。現在還在初期排查階段,任何可能都不要放過。”
向方遠航交代完,明恕走到警戒帶外。
向韜等北城分局的刑警正在向聚攏來的居民了解情況,明恕看得出他們很著急。
這案子的出現打了警方個措手不及,確定“無面女屍”的身份本來就很耗費人力和時間,現在轄區內又發現一具屍體,這必然分走一部分警力。
兩樁命案雖然都發生在北城區紡織路,被害人都是三十來歲的女性,但作案手法並無相似之處,一個是被鈍器擊打頭部,隨後被拋屍,另一個是被利器割斷氣管與頸動脈,凶手沒有轉移屍體,並在案發現場留下了血足跡。
兩相對比,凶手不像是同一人。前者只在被害者頭部擊打兩次,第一次就已致命,堪稱利落,而後者反覆劃割被害人頸部,行為拖遝。
沒有理由也沒有必要並案偵查,目前最妥善的處理方式是各自偵查,互不干擾。
不過……
要說現在這名被害人與“無面女屍”毫無相似之處,也不對。
兩人的死都有一個詭異的點——“無面女屍”口中的21根狗毛,黃妍胸口那些密布的小孔。
明恕與北城分局刑偵支隊的副隊長李馳騁短暫商量,決定將“無面女屍”案劃歸重案組負責,而分局主要偵查現在這樁案子。
光丹路。
此時已經是深夜,臨街店鋪擺在路上的花圈、紙人卻沒有收回去,不斷有車子從巷道裡駛出來,這些車子的窗戶全都貼著顏色極深的膜,別說是晚上,就是白天也難以看清車內的樣子。
方遠航一打聽,才知道這些都是接送遺體的車。
現在普通家庭辦喪事,一般都不會用自家的車子送遺體去火化,這項業務被做喪事生意的商家承包了,冬天生意最好的時候,一輛車一個晚上能拉十多具遺體去殯儀館。
不熟悉喪葬業的人覺得半夜拉著遺體跑是件極為可怕的事,但對以此謀生的人來說,卻和任何朝九晚五工作沒有區別。
“這條街我走著都覺得滲人。”方遠航穿少了,被寒風一吹,在一個紙人面前打了個哆嗦,那紙人做得非常簡陋,面帶詭異的微笑,方遠航看了一眼,罵了聲“日”。
出車高峰期,很多人嫌警方打擾自己做生意,不願意說話,不過一路問下來,還是有人說,最近好像沒見著六單元的孟珊。
光丹路不長,孟珊的家在最裡面,提供線索的居民直接將方遠航帶了過去。
敲門,裡面沒有動靜。
倒是住在旁邊的一戶開了門,一個中年女人問:“你們找孟珊?你們是警察?”
“你最近見過她嗎?”方遠航問。
女人搖頭,“前幾天我聽見她在屋裡叫喊,好像是和人打架,後來就再沒看到她了。第二天我還去敲過她的門,但沒有人答應。”
方遠航問:“你還記得是具體哪一天嗎?”
女人想了會兒,“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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