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不登入嗎?
(-3-)是不是要下跪求你們?
趕快為了可愛的管理員登入喔。
登入可以得到收藏功能列表
還能夠讓我們知道你們有在支持狂人喔(*´∀`)~♥
《心狂_初禾【完結】》第246頁
  “現在缺的就是證據。何逸在10月13號到底有沒去過祈月山?哎,不過我就卡在何逸的身手上了……”方遠航撐著下巴,想了半天,“師傅,咱們換一種思路呢?人其實不是何逸殺的,他買凶殺人?從現場來看,凶手相當專業,兩刀就結果了兩個成年人的性命,而且未在現場留下具有指向性的線索。”

  明恕搖頭,“這樣一來就矛盾了。”

  方遠航問:“哪裡矛盾?”

  “你想,如果何逸是買凶殺人,那當我問他10月13號那天他在哪裡時,他為什麽拿不出不在場證明?”明恕說:“凶是他買的,他知道趙思雁和呂晨10月13號會死,也知道警方一查兩人的社會關系,就必然查到他頭上來,他當然得提前製造好不在場證明,等著我們去查。”

  “啊,我給疏忽了。”方遠航想了想,“買凶這一條排除的話,如果何逸確實是凶手,那他偽裝得就太好了。”

  明恕說:“去徹查何逸的背景,他現在已經在聚光燈下了,如果有破綻,我們沒理由發現不了。”

  “1013案”因為發生在網紅風景區,遇害的又是兩名知名高校的女研究生,死狀還非常特殊,所以在社會上的影響很大。上頭給的破案壓力不小,重案組不僅要調查這個案子本身,還得篩查最近數年間的女性失蹤案。

  但篩查大城市裡的失蹤案一向是最耗費人力的,查到目前,暫時還沒有重要線索出現。

  明恕被蕭遇安叫到副局長辦公室,正想匯報目前掌握的情況,就聽蕭遇安道:“篩查失蹤案可能是一步錯棋。”

  明恕眼尾微動,“為什麽?”

  “你們從趙思雁和呂晨的死狀判斷,凶手是個熟手,在男性功能上有缺陷,長期壓抑,於是殘殺女性,並擺出情事姿勢,在這一過程中釋放自我。”蕭遇安說:“你們還分析出,凶手在祈月山馬上迎來客流高峰時動手,並將屍體放在非常顯眼的位置,是為了顯擺,讓盡可能多的人欣賞他的‘傑作’。”

  明恕說:“這有什麽問題嗎?”

  “既然是為了顯擺,那凶手如果之前就犯過類似的案子,被害人怎麽會還在失蹤案裡?不是早就該被發現死在某處了嗎?”蕭遇安說,“你想想看,是不是這個道理?”

  明恕皺著眉,半晌道:“但我還是認為凶手在殺害趙思雁和呂晨之前就做過案,他太熟練了。”

  蕭遇安點頭,“我也傾向於相信,這人手上還有人命,但我不讚同你現在耗費人力去篩查失蹤案。”

  明恕說:“那你的意思是,凶手是流竄作案?這起案子是他在冬鄴市作的第一起?”

  蕭遇安說:“沈尋剛才給我回話了,全國范圍內尚未偵破的命案裡,沒有與我們這個案子具備可並案要素的案子。”

  明恕坐在蕭遇安的辦公桌上,腿晃在空中,仰頭看著天花板,“那怪了。冬鄴市沒有類似的案子,其他省市也沒有,失蹤案沒有篩查的必要,那這是凶手第一次作案?第一次作案就能做到這種程度?可能嗎?”

  蕭遇安說:“這案子有一些解釋不通的地方。”

  明恕回頭:“嗯?”

  前幾天降了溫,這兩天氣溫又回升了,明恕穿得少,脫掉外套後就一件襯衣一條西褲,襯衣還因為剛才開會時空調溫度開太高而解開了上面兩顆扣子,此時擰著身子,胸口就敞了一大片,看得見兩片漂亮的鎖骨。

  蕭遇安說:“把扣子扣上。”

  明恕懶得扣,“這兒又沒別人。”

  蕭遇安說:“自己拿鏡子照照。”

  明恕打開手機的鏡子功能一看,鎖骨下方隱約看得見一塊紅痕,是去祈月山前一晚被蕭遇安弄出來的。

  “我操!”明恕趕緊扣扣子,“明明是你犯下的錯,為什麽要我來遮掩?”

  這話說完,明恕就看到蕭遇安穿得規整的襯衣,襯衣下面的紅痕比他的隻多不少,於是笑道:“好吧,我犯下的錯也由你來遮掩,扯平了。”

  蕭遇安笑了聲,“明隊,我提醒你一下,這是在單位,不是在家裡。面對上司,該有的規矩還是不要忘了。”

  明恕從辦公桌上跳下來,拉開椅子坐下,“上司同志,請您指示!”

  蕭遇安歎氣,“還會開玩笑,可見還沒有到被案子弄到焦頭爛額的地步。”

  明恕鬧夠了,正色道:“你剛才說這案子有解釋不通的地方,是哪裡?”

  “屍體身上太乾淨了。”蕭遇安說:“屍體姿勢呈現的性暗示非常強,但兩名被害人在死前死後都沒有被侵犯,身體、凹坑附近也沒有留下凶手的體液。凶手似乎隻想用她們的身體擺出那個姿勢。”

  明恕說:“以這個凶手的專業程度看,他不應當在現場留下體液,如果真的留下來了,那也太大意了。”

  “你聽我最後那句分析——凶手似乎隻想用她們的身體擺出那個姿勢。”蕭遇安說:“如果是一個因為男性功能問題而長期心理壓抑的人,他在行凶前後會有什麽舉動?”

  明恕雙手抄在西裝褲袋裡,想了半分鍾,“他會利用被害人的身體做他平時沒有辦法做的事,比如用工具強暴被害人,也可能在將被害人擺成那種姿勢後,一邊觀看,一邊……最有可能的是,他會將自己的體液留在被害人身上。”

  “對,這麽做才符合一個長期壓抑的凶手的行事邏輯。不管是在國內還是國外,這種案子的偵破點都在於凶手的‘情不自禁’。他犯案的目的是什麽?當然是滿足他扭曲的欲望。被害人的身體是他發泄的重要渠道,他把人殺了,卻什麽都沒有做,那他殺人的意義是什麽?”蕭遇安說:“這是第一點。還有一點就是我們剛才討論過的問題,這案子像連環凶殺案中的一起,並不是第一起,但往前卻找不到可以並案偵查的案件。”

Top
鍵盤左右鍵 ← → 可以切換章節
章節問題回報:
翻譯有問題
章節內容不符
章節內容空白
章節內容殘缺
上下章節連動錯誤
小說很久沒更新了
章節顯示『本章節內容更新中』
其他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