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這詞在法律中的定義,就是以打罵、凍餓、捆綁、強迫超額勞動等方式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進行折磨與殘害。
而虐待與普通的體罰、打罵之間,只有一個判定標準——那就是看體罰、打罵等等行為有沒有連續性,是否為持續進行的。
通常人們只在收到打罵最嚴重的時候報警,那麽警方偵緝的重點,就是看之前有沒有經常、頻繁的長期虐待行為。
同時,到底什麽算是連續性也頗有爭議。
如果一個家庭每周五固定給孩子一巴掌,這算是虐待嗎?性虐待算是虐待還是商量好的遊戲方式?
界限太模糊了。
這也是之前法律規定虐待罪必須是親告罪的原因之一——必須得是受害者主觀認為存在虐待行為才能算是虐待。
但幸好,劉重安也是一位經驗豐富的刑警,她只是繼續問:“你第一次打喬鶯鶯,是什麽時候?請你正面回答我的問題。”
喬鶯鶯沒有相關的醫療記錄,喬思齊也知道這一點。
於是,喬思齊往椅子上一攤:“我要等律師來了再回答。”
“你看影視作品看多了吧?”劉重安冷笑,“我國並沒有強製規定有律師在場權,現在我代表公安機關對你提出的問話完全合情、合法,如果你拒不回答,我將在筆錄中記錄,並強調這一點。”
喬思齊忽然坐正了。
他似乎感覺到眼前的女刑警並不是好欺負的對象,思忖半晌,忽然臉一喪:“警官,我之前都說了,是喬鶯鶯這孩子有問題,打我們,我們才不得已還擊的,那不能算是打孩子啊,只是規勸她的行為。”
劉重安出示了醫院開具的傷情證明:“你們這次的毆打已經構成了輕傷標準了,你大可以也向法院提起這套說辭,但你我都知道,這站不住腳。”
喬思齊臉一冷。
於此同時,一個女警敲門,把一個u盤交給了劉重安。
劉重安看過內容之後,神情放松了一些,她將幾個視頻、音頻展示給了喬思齊。
播放的內容,正是之前複原的何文君手機中的視頻和音頻,即使聽聲音,也能聽到他到底是如何毆打喬鶯鶯的,他甚至說了這樣一些話:
“你再不聽話,今晚就別睡覺了!”
“以後不許吃晚飯,你給廢物!”
“你這麽笨,怎麽不去死呢?”
“……”
喬思齊聽到這些話,神色一變:“你是從哪弄來的這個內容?”
“回頭你的律師會確認我們取證的合理合法性的,”劉重安冷笑,“現在你回答我的問題,你是從什麽時候,開始毆打喬鶯鶯的?”
鐵證面前,喬思齊很快蔫了。
他想了一會兒:“最開始不是我打的,是我老婆打的,我還勸來著。”
這種遇事就甩鍋的嫌疑人劉重安見得多了,只是問:“我問你第一次打喬鶯鶯是什麽時候。”
“……她四歲多的時候吧。”
“具體情況呢?”
“就那天她生日,我們本來給她買了好看的衣服,但她穿的亂七八糟的,我就動手了。”
話匣子一開,就合不住了。
喬思齊面露痛苦:“警官,我也不想打啊,可這孩子真的不對勁啊,從小就不會說話,開口晚,人家都勸我貴人語遲,我還對她有所期待來著,但沒想到她就一直呆呆傻傻的。”
“你怎麽沒帶她去看病?”劉重安問。
“你讓我的臉往哪擱呀?歸渡市就這麽大,我又是教育口兒的,到處都是熟人,人家要知道我生了個傻子會怎麽看我啊?”喬思齊大吐苦水,“你以為我想打這個孩子嗎?我真的什麽辦法都試過了,私立的醫生也找了好多,但就是不管用啊!這孩子真的有問題,是惡魔,是來討債的!”
隔著玻璃,陸曉聽到這話,手都攥緊了。
審訊室內的劉重安臉色也沒好到哪去:“我們已經找教授鑒定過了,喬鶯鶯只是輕度自閉症狀,如果你們小時候帶她好好治療,是完全可能好的。”
喬思齊掩著臉:“可她,畢竟是個女孩呀……”
此話一出,不需要再問,劉重安和陸曉也知道他的動機了。
他繼續道:“還不是因為我老婆沒用,才鬧成這樣的嗎?如果你們真的要判案,那也得判她吧!”
劉重安心中怒火熊熊燃燒,但她還是把這怒火壓了下去,換了個問題:“當時喬鶯鶯學鋼琴學得好好的,你為什麽突然開始不讓她上課了?”
雖然喬思齊也打罵喬鶯鶯,但實際上,他開始放棄喬鶯鶯,就是從那年開始的。
劉重安必須問清楚。
喬思齊想了一會兒,回答:“她會彈琴這點我們發現的時候還是挺興奮的,但是……”
“但是什麽?”
“但是,那年我老婆又懷孕了,你也知道,學鋼琴這事很費錢的,她又是個女孩,多……不劃算啊。”
劉重安覺得指尖發冷,難道,放棄一個孩子,只是因為這個?性價比不高?
“那孩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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