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他的十年》作者:苦司【完結】
簡介:
我和楊昊高中就在一起了。
我們早戀,我在籃球場上踹了他一腳之後親了他,他就親我親上癮了。
不怎麽會說我愛你,不怎麽會哄,不怎麽特別親密地稱呼對方,反而我們經常吵架,分居兩次分手一次動手一次,和好無數次。
磕磕絆絆,一回頭,十年。
-攻花臂,受的紋身在腰腹
-正文第一人稱,be
內容標簽:年下,情有獨鍾,甜文,現代,主受,BE,校園
搜索關鍵字:主角:遲潯、江昭┃配角:全員助攻(bushi)┃其它:
一句話簡介:他本來就不直
立意:好好長大
第1章1-4
1
我和我男朋友分手了。
不是特別突然,說真的。
談過戀愛的人應該都知道,想分手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你可以天天和朋友笑著說我煩了我要分手,但是真的要分手,卻成了自己默默地想,然後在某一瞬間突然發現。
要分手了。
分手是一種默契。
簡而言之,雙方都能感覺到。
所以我和我男朋友,哦不,前男友,說分手的時候,我看到他的備注上顯示對方正在輸入中,沒有幾秒,他說可以。
可以。
這是一個很神奇的詞語。
不是好或者不好,而是可以。
好像是他讓了我一次,在分手這件事情上。
很難得,畢竟他強勢了那麽久。
而我呢?
不算弱也不算讓著吧。
只是覺得不愛了。
他應該也不愛了。
2
分手是一種默契,在一起也是。
我和我的前男友,我們是高中同學。
他當年很帥,是真的,反正我覺得帥。
我是那種老師最討厭的學生,你可以想象一下老師最討厭的學生每天在幹什麽。
比方說,不穿校服,或者,不好好穿校服。
而他,他是學生會主席,他襯衣扣子扣得比學校領導還整齊,每天戴個袖章。
他專門扣不好好穿校服的人的分。
所以那時候我倆在外人面前針鋒相對。
他從一班查過來,我們班是五班。
一開始查校服就有人過來通風報信,整個班的人都在整理衣服。
只有我不動。
為什麽不動?
因為我想讓他多看我幾眼,就這麽幼稚。
因為沒別的辦法,我見到他第一眼就覺得,啊,有點喜歡。
我的計劃每次都很順利,我看到這個撲克臉帶著人從前門進來的時候,反而會松一顆領口的紐扣。
他如我所願走到我的課桌前,我會假裝自己在看書,其實翻開的永遠是第一頁。
就像複習英語單詞的時候,永遠用abandon開頭一樣。
他會用每一次都毫無差別的語氣和我說:“把校服穿好。”
那他媽是我一整個星期最期待的聲音。
我說不,仰起臉望著他。
我想知道他會怎麽辦,但他其實每次都只是默默記下我的名字,然後轉身離開。
雖然有一句話這麽說:人生最大的錯覺之一是別人喜歡你。
但我還是覺得,我前男友當時喜歡我。
你知道嗎,喜歡和在一起,都是默契。
所以盡管我們像水火不容一對冤家,或者毫不相乾的兩個陌生人。
我還是覺得,這個撲克臉,應該也喜歡我。
3
有天晚上做完愛我問他,我想要的愛情呢?
他說沒有了,做走了。
我哦了一聲,好像突然想明白了。
原來人對人的感情是恆定的。
比如愛。
愛到一個程度,慢慢發現自己對這種愛缺失表達,之後將愛轉化成一種習慣。
再要談愛的時候,就更說不出來。
比如有天老胡問我:你倆怎麽能在一起這麽久的?
我說因為我愛他。
想接著和老胡講講我是怎麽愛他的,我說不出來了。
難道我要和老胡說,我愛他,因為我上次拉開櫃子一袋沒封好的堅果掉出來撒一地的時候,我沒有和他吵架,而是收拾了,當這回事兒沒有發生。
難道我要和老胡說,他也愛我,因為我上次沒洗乾淨杯子,裡面還粘了幾粒麥片,而他在洗手台前弄濕了一件衣服才弄掉。
實際上就是這樣的,這就是愛了。
愛無法增長,但是能夠被消耗。
要是這些事情放在以前,依照我倆的性格肯定要大吵一架,但是現在誰也不吵了,因為沒意義。
這是我們倆都明白的,吵架沒什麽意義。
這是我們倆愛了很多年後明白的,原來沉默會消耗愛。
當老胡問我的時候我就該反應過來,我和他的愛情開始變了。
但我沒有,我反而說,我們成為親人了。
現在才知道,多麽可怕,我們成為親人了。
4
誰是老胡呢?
老胡是我的高中同桌,整個世界上除了我爹媽和他,最最了解我的人。
所以當時我藏得那麽好,他卻看出來了。
有天下課我倆跑去學校小路上抽煙,他問我:你是不是喜歡那個誰啊?
我倆點著煙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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